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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2025/03/3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结合《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精神,开展推选七里汤小学2022年度区级教师“诚信之星”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推选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 .推选范围:

(1)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老师优先推选,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2)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 .推选名额:

根据文登区教体局指定名额,学校将推选1名区级教师“诚信之星”。

二、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海贝分.文登”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本年度至今社区双报到服务时长达到10小时及以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教师“诚信之星”推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5)受到上级、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三、推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推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

3.终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原则上依据2021—2022学年教师考核得分)。

(3)确定推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将推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2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3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九)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1名区级诚信之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学校出台“诚信之星”评选方案,公布推荐“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

(二)推荐候选人

根据教师自主报名和民主推荐的方法,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需撰写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连同个人“海贝分”截图上交教导处。

(三)审核评选

“诚信之星”评选小组成员对照方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海贝分、事迹材料、平日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10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日。10月24日前将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

(四)审批表彰

组织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全区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奖励。大会后,择期组织召开教体系统表彰大会,颁发荣誉奖牌、发放奖品。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展风采,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