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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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活动方案 篇1
一、编制依据分别是
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1.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xx)
1.5《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ZJQ00-SG-010-20xx)
1.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1.9《建筑给水聚丙烯管工程技术规程》(GB50202-20xx)
1.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二、机电工程施工准备
1、冬季施前准备工作
(1)入冬前,由项目经理带头对所管辖的职工队伍,进行“四防”教育,即防冻、防滑、防火教育。
(2)所有停用的机械设备,应排净其存水,如水暖用手动试压泵,要组织清除积水。
(3)施工中的临时管线埋设深度应在冰冻线以下,外露的水管,应用保温材料包扎起来,免遭冻裂。
(4)室内供暖系统在冬季投入运行,运行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水源、电源保证正常供给,且排水等工具齐备。
(5)现场电动工具要检查电缆、电线有无风裂破坏情况,要及时更换或包缠。
(6)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安装好漏电开关,专机专用,一切手动电动工具要检查接地接零情况良好。
2、后勤准备工作做好冬季职工生活后勤工作,临电照明(动力)线路应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更换;临时供暖的办公室、住房,进入冬施前要检修管道和暖气片,保证按时供暖;食堂送暖、采暖设备应在冬施前准备完毕。
三、冬施规定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低于50C时即进入冬施阶段,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转入常温施工。
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冬期施工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进入冬期施工的具体时间应根据室外气温的实测温度进行控制,从而确保冬期施工质量。
四、各项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措施
(1)冬期施工领导小组直接指导、监督实施冬施方案,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冬期施工有关规范,技术文件,提高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
(2)冬期施工前,提出冬施材料、机具、设备等计划,并由材料部门组织进场,保证冬期施工的顺利进行。
(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要有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学习规范要求和新工艺。
(4)严把“三检”关,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5)严把材料进场关,优先采用公司选定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在工程上,凡要求复试的材料,必须先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2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消灭违章”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人人重视,层层监督。(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3)冬施前应对临水防冻、材料防火、临建的防煤气中毒、临电、机械的安全进行冬施前的检查。
(4)架子搭设要有专职架子工,其他人员不得随便搭设。
(5)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防护工具的人要进行重罚,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6)各施工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各种机械设备每天由专人负责保养,电器应覆盖,不得带病工作。定期检查临电设备,风雪过后检查线路有无短路或断路,绝缘是否良好。
(7)保证雨雪天及时清扫、排水,在施工道路上不允许结冰,确保冬期施工安全。
(8)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一切高空作业或起吊作业。
(9)冬施解除后,对现场进行一次普查。
3消防保证措施
(1)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冬期施工前应对消防器材的数量和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疏通消防道路、消除安全隐患,现场易燃物集合堆放。严格现场用火制度管理,申请办理动火证。配备相应的、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用设备人看护,主管人员随时检查与定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设备。
(2)冬期施工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内部通风,电源设在库外。
(3)配电箱周围5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4)检查民工宿舍、食堂、办公室的取暖设备,防止发生意外。
(5)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严禁用明火取暖。
(6)保证消防设施及消防用水水源供应,保持道路通畅,消火栓和消防水源应有明显标志,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温防冻工作。
(7)冬施解除后,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普查。
4环境与职业健康保证措施
(1)现场道路应平整畅通,路面坚实,场地应有排水设施,保证路面干净。
(2)现场材料构配件堆放整齐,管材距地面应有支垫设施,以防锈、防潮。
(3)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
(4)现场设专人做降尘措施。
(5)降低施工噪声,执行有关规定。
(6)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不许凌空抛扔,随地乱丢,定期用车拉走。
五、机电工程主要施工方法
(1)现场操作者动火需先登记申请,取得动火证明后方可动火操作,并需有专人监护,主管人员要不定期检查防火情况。
(2)每天使用的水泵等用后应排净存水。
(3)冬季水压试验为防止水在管道滞留时间长或水排放不净造成管道设备冻裂,应在试压水中加入适当的乙二醇(添加量视当时气温而定),降低水的冰点达到防冻目的。水压试验完毕后,用压缩空气分段将管中残留水吹扫干净,也可分段采用压缩空气气压法减压。
(4)现场和道路应避免积水和结冰。必要时应设排水系统,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
(5)气温在零下3摄氏度以下通暖时,门窗洞口必须尽可能严密,可采用临时措施堵住,要设法提高水温或降低水的冰点。室内最好有临时采暖措施,使室温维持在零上5摄氏度以上,以防止发生系统内水结冰胀裂管道和散热设备。通暖未进入正常状况不得擅离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迅速检修。
(6)大风雪情况下,要仔细检查电动工具电源线的绝缘符合要求后再使用。
(7)冬季在零下温度焊接时,应调节焊接工艺参数,要清除积雪,焊后要用石棉带(布)覆盖,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风力超过四级时,要采取挡风措施,以防焊后急剧降温。
(8)风雪天气,用电设备、电器开关箱等放在防风雪棚内,以免风雪使电气部分受潮。
六、质量评定要求
质量评定等级优良为机电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国安建设集团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国安建设集团企业资产1亿元以上。公司主要人员: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2人以上,其中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9人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60人以上;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50人以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150人以上。企业工程业绩近年承担过工程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额超过20xx万元以上的机电工程项目施工。
冬季施工活动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 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 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 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冬季施工活动方案 篇3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冬季施工活动方案 篇4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地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作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电炉、电褥、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三、重点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政办传〔20xx〕20号)要求,为预防和减少各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大检查,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抓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进行抽查。检查重点:一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二是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竹木堆放场地、办公室、宿舍、厨房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箱、电闸、电汽焊的安全使用情况;四是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工地的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明火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每次工作完成后要仔细检查作业场所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认无误后,才准撤离。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明火作业的检查监督,在作业人员离场后要进行一次复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一旦发展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通知医护、消防、公安、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火灾事故,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人数。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此次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努力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提高。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检查以及督导落实工作
2、对不认真自查整改的施工企业和存在重大问题的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网上曝光,同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升级、安全评估,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综合查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