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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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文件要求,围绕以高品质建设“优学婺城·幸福城”为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强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切实把牢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和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镇乡共同体学校共同发展和进步。
2.坚持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合理交流、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共研、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
3.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在尊重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的基础上,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形成特色教育品牌,形成多元发展格局。
三、实施模式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以下简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本次确定城乡教育共体新增融合型、共建型两种模式。
1.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两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2.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四、工作要求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具备“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基础。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与课堂记录)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年级组、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3.推进教共体教师交流。新组建的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新组建的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省教育厅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核)。
五、政策保障
1.突出党建引领。各共同体学校要注重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领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共体建设的工作格局。融合型教共体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实现党建一体化;共建型教共体可组建联合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
2.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3.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支持教共体建设,保障教共体相关工作和建设经费。对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教共体,省级根据教育考核等实际情况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计算相关因素体现引导。
4.推动师资流动。教育局按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大力推动“指导师”制度,指导乡村学校学科建设和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能力。
5.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可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6.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7.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各地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并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区域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融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柳教人〔20xx〕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连抓,逐步缩小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建设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充分发挥县城优质教育资源示范引领作用,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县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县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县城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县教育局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
四、建设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共2年。
五、组建任务
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思路,以县城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组建县域学校教共体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管理、轮岗交流。具体县域教共体建设学校名单具体如下:
(一)中学
融安县初级中学--浮石镇初级中学教育共同体。
(二)小学
1.融安县实验小学--泗顶镇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2.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桥板乡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3.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沙子乡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4.长安镇中心小学--板榄镇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注:前者为牵头学校,后者为联合学校。
六、建设内容
教共体学校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牵头学校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联合学校进行帮扶、引领、提升。
(一)行政管理帮扶
1.定期开展学校管理视导
牵头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到联合单位开展1次以上的管理视导,具体指导联合学校的行政管理、文化建设、团队培育等工作。
2.选派优秀副职、中层和教师开展支教
牵头学校选派1名副校长和1名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党组织书记、副校长,选派2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开展支教,骨干教师则安排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联合学校则推选1名副校长、1名中层干部到牵头单位进行跟岗学习。
支教或跟岗学习选派期限为2年,满1年后双方派出人员可重新选派,也可以根据学校情况及本人意愿继续留任。
轮岗支教期间,个人组织人事关系不变更;牵头学校选派的副校长到联合学校担任党组织书记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联合学校。
(二)骨干教师培养
各乡镇学校从服务期满的小学全科教师或者35岁及以下尚未参加过支教轮岗的教师中遴选3-5人到县城学校跟岗学习2年,由县城学校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与其开展“师徒结对”,对其进行跟踪培养,每学期至少上1节的公开汇报课。其中,联合学校选派的跟岗教师直接到牵头学校跟岗,非联合学校选派的跟岗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应的县城学校。
各学校具体遴选人数,待县城学校公开选调工作结束,再根据各学校教师参与选调的情况另行确定。
乡镇学校选派的跟岗教师,跟岗学习期间其个人组织人事关系调入跟岗学校,跟岗期满后原则上重新调回派出单位。
(三)教育科研帮扶
1.集体备课研课。每学期,牵头学校要组成学科专家团队,到联合学校指导教师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集体备课研课。年内要覆盖所有学科。
2.送教下乡活动。每学期,牵头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到联合学校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送教活动。年内送教科目必须覆盖所有学科。若无法正常开展送教活动的,可以以线上同步教学方式开展。
3.教师集中培训。每学期,牵头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教师培训时机,指导联合学校开展好面向全体教师的培训。
4.教育科研立项。每学年,牵头学校要号召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联合学校要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加牵头学校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科研立项工作。年内争取至少有1个学科1人以上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共体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牵头学校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包含联合学校教师。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学校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学校党组织班子。牵头学校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学校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加强对联合学校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作和学校参与。局人事股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局党办、教育股、师培中心、教研室、电教站则根据本股室工作职责做好教共体建设单位相关建设的业务指导;局财务股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资金保障;教育督导室负责将教共体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的专项督导考核。
(二)加大经费保障,促进改革成效
1.核拨教共体建设经费。为确保教共体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每年从融安县教共体工作经费中安排1万元给牵头学校,主要用于推动工作开展。每年定期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2.核发教共体建设下派人员补助。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柳教人〔20xx〕47号)精神,对牵头学校派出人员,除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和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外,每人每月核发200元的教共体建设专项补助,每年按10个月核发,所需经费从融安县教共体工作经费支出。
(三)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参与本次教共体建设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切实加大对教共体建设工作宣传,尤其是要让广大青年教师充分认识到参与到牵头单位的跟岗学习,是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的最有效途径,进而激发参与跟岗学习的积极性,以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参与教共体建设的轮岗支教人员。每年还将开展优秀轮岗支教教师评比,给予表彰。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3
我校教师学习共同体,是作为教师主动研究的平台而出现的,它体现出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特点。多元化指构成人员多元,其中涵盖了我校各个学科的所有教师、学校管理者等;同时,各学习共同体的研究内容和形式也是多元的。多层次指的是组织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年级备课组、学科教研组、课题组,从而构成了网络状、立体的组织结构。
一、建构学习共同体,形成教师主动研究的良好氛围。
我校学习共同体的构建遵循异质组合,以解决实践教学问题为目标指向,实现学习共同体的整合。
1、年级学科备课组
根据所任学科及年级组建学习共同体。同年级同学科的几位教师在课余时间对教学问题进行探讨。或者通过备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实现组内成员的有效链接。教师之间的差异就是教学资源,差异就是合作学习的动力和源泉。于是,在更多的非正式教研活动时间里,鼓励教师频繁交流、对话,更大范围的促进教育信息的流动,扩大和丰富教师的信息量和各种认识。
2、学科教研组
根据学科特长及其教学专长,组建学习共同体。通过问题研究、备课研究、课例研究、课型研究等实现组内成员的有效链接。基础教育改革实践过程中,新的教育理念和现实的差距给我们带来了众多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借助团体的力量,所以,校本研究常常体现为一种集体协作,体现为教师作为研究者相互之间的合作,是靠团队的力量来从事研究活动,最终达到研究的目的。我校学科教研组的构建,就是全体教师可以参与的一个民主、开放的讨论、研究领域,从而使不同的思想、观念、教师模式、教学方法得到充分的展示与交流。
3、课题组
研究同一课题的成员组建学习共同体,通过课题研究实现组内成员的有效链接。在课程改革中,需要我们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理性而又科学的研究,从而揭示教育教学的内在规律。所以,课题组是学习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参与不同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研究的过程中共同承担研究任务,发扬团队精神,群策群力,使教师在互不共生中成长,在互动合作中发展。
总之教师的专业成长要求教师是一个学习者——一个众多外援支持下的学习者。学习共同体就是一种重要的外援形式,它为学习这种社会协商性活动提供良好环境。学习共同体使教师在学习过程中富有归属感、信任感、互惠感和分享感。
二、以问题研究为载体,解决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问题。
建立并保障学习共同体的健康良性运转,目的就在于研究解决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问题。专家指出,教师的专业发展离不开“问题引领”,教师参与研究的动力,来自于其解决实践问题的需要。通过研究能为教师排疑解惑,提高其教学水平,才能让教师真正对研究产生认同感。所以,我们提出“教学即研究、研究即培训、教学及培训”,实现真正的“教、研、训”一体化。一边引导教师形成问题意识,寻找关键问题,在实践中找问题,从问题着手搞研究,以便利用学习共同体,通过教学实践解决问题。
1、个性问题利用年级备课组和艺友小组个别解决。
由于教师之间差异较大,所以存在着许多个性化的问题。教师在备课时随时都可能遇到疑难问题,而在课后也可能对上课过程产生许多疑虑。这些问题如何随时解决?我们觉得可以通过相同年级组同学科的教师请教或探讨,两个人共同备课,分别上课、听课、反思、改进,让问题在实践当中得到解决。我们看到了同伴互助后的可喜效果,同时也感受到年轻教师在同伴互助中不断增强的自信心和进取心。
2、共性问题利用学科教研组共同参与解决。
面对新课程改革,有许多问题摆在了所有课改第一线的每一位教师面前。这些问题只有所有教研组成员参与实践与反思方能得以解决。于是学科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确立典型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解决。
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是通过反复的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反思等一系列循环往复的行为跟进式的全过程反思,在解决就问题的过程中又发现新问题。教师成为了真正的“实践研究者”和“反思实践者”,不断增长实践智慧,促进自身专业能力发展。
3、科研专题由课题组研究解决。
教育科研活动作为解决教学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重要途径,始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校积极申报了关国家、区级不同级别的两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通过学习共同体的构建与运行,我们不仅实现了对新课程教学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而且实现了对学校、教师的发展促进作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教师自身专业发展与问题研究同步。学习共同体的运作过程中,转变了以往教师发展目标取向、方式单一的状况,从理论知识的机械学习与传授转向教师个体实践经验和个体感受。不但学会了明确知识,而且增长了更多镶嵌于实践之中的、默会的实践知识。此外,我们通过学习共同体的运行,将教学问题的解决还原于问题产生的现场——课堂,使我们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与光彩。
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