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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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和省、市交通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域公交发展成果,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快完善我市高铁站公共交通配套线路和换乘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出行需求。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畅联城乡、便捷高效、便民惠民、智慧安全”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构建市到县公交通达骨干网络体系,指导各县(市、区)持续优化县域公交线网布局,加快完善高铁站公交服务功能和旅客换乘衔接,进一步健全城乡公交发展长效机制,有力支撑交通强市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加速完成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探索更高标准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提供盐城实践。
二、主要任务
1.巩固提升全域公交服务质效。各地要在全面实现市域公交、市郊公交、县域公交全覆盖,城乡公交一体化质效凸显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原有城乡客运“城市-城乡-镇村”三级客运网络现状,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规划,完善公交基础设施保障和硬件投入,因地制宜统筹构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一体衔接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和以高铁枢纽为核心的城乡换乘体系,持续提升出行服务品质。2021年,实现各县(市)县城到乡镇公交通达全覆盖,高铁枢纽公交通达基本全覆盖,行政村和集中居住点到县城公交直达率达到50%以上。
2.优化县域公交线网结构。各地要加快组织本地区新一轮城乡公交线网优化工作,围绕高铁站等主要枢纽和重要节点,结合镇村布局调整,新增或优化城乡公交线路,按照“最大化重要节点覆盖,最小化线路重叠交叉、最优化减少中转换乘”原则,构建功能明确的.“主-干-支-微”城乡公交网络。各地于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城乡公交线网优化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局。
3.统筹公交场站建设管理。各地要结合城乡公交线网布局,加快建设和改造功能完善、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高铁公交枢纽场站、城乡公交场站、停靠站、候车亭、回车场、乡镇运输站和充电设施等。鼓励支持对城乡公交场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探索“一点多能”城乡客运经营新模式,满足邮政快递、商贸服务、车辆充电等综合服务功能。
4.合理配置城乡公交运力。各地要在完成农公班车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客流需求和特定区域特征,合理配置公交运力和车型,尽快新购和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老旧车辆。对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线路中存在急弯陡坡、道路条件复杂等情况的,要根据实际合理选择车型,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5.提升城乡公交服务水平。各地要结合城乡居民出行需求,围绕高铁站出发到达时刻,精准安排城乡公交首末班运营时间,适时优化发车班次、密度和运力投放,提高直达或换乘效率。规范场站、站台等候车秩序监督和环境治理,做好高铁、班车、公交、出租等一体衔接换乘服务,为出行居民营造舒适文明的乘车氛围。持续创新城乡公交运营组织模式,鼓励开行定制公交、大站快车、区间车等,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公交服务。
6.完善城乡公交智慧运营。各地要加快构建覆盖全域的智能公交调度和服务系统,探索与市级相关平台实施对接,推动城乡公交统一调度运营、监测分析和实时信息查询发布,不断提高管理效率。推广应用移动支付手段,持续提升城乡公交一卡通刷比例。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构建“群众享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负担”的城乡公交价格体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是加快城乡统筹的重要战略,是交通运输领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协调机制。要强化系统规划,结合《“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本地实际,充分围绕重要交通枢纽、城乡规划、农路建设等,同步做好本地区公交线网布局规划,并加快编制推进本地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具体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清单。
2.深化党建引领,打造特色品牌。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地要紧紧围绕建党百年大庆主线,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公交一体化创建,积极打造红色场站、红色车队、红色线路等特色城乡公交党建品牌。
3.完善监测评估,强化运营监督。各地要加强公交供给、运营、服务、补贴等多项基础信息的动态监测,定期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和运营质效评估,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构建财政补贴挂钩机制。强化城乡公交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驾驶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城乡公交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服务质量投诉处理。
4.及时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引导。东台市、盐都区要抓紧实施省厅部署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建设任务。各地可通过调研、考察、交流等方式学习市内外创建地区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加速推进本地城乡公交发展,做好下阶段达标建设申报准备。大力宣传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引导更多城乡居民选择公共出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篇2
为了有效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增强乘客满意度,促进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一套综合性的提升方案:
一、优化线路布局与班次安排
1、通过大数据分析乘客出行需求,合理调整公交线路,确保覆盖城市主要居住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减少乘客换乘次数。
2、根据早晚高峰、节假日等不同时间段的客流变化,灵活调整班次密度,避免乘客长时间等待。
二、提升车辆设施与环境
1、定期对公交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减少故障率。
2、提高车辆内部舒适度,如安装空调、提供免费Wi-Fi、USB充电口等现代便利设施。
3、加强车厢清洁,保持良好的乘车环境,定期消毒,保障乘客健康。
三、智能化信息服务
1、利用公交APP、电子站牌等手段,实时发布公交到站信息,提供准确的到站预测,方便乘客规划行程。
2、开发集成支付功能的公交卡或移动支付,简化购票流程,提高上下车效率。
四、强化驾驶员培训与管理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服务礼仪、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2、实施驾驶员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安全驾驶和优质服务,建立乘客反馈渠道,及时处理乘客投诉。
五、实施乘客满意度调查
1、定期开展乘客满意度调查,收集乘客意见和建议,作为服务改进的.重要依据。
2、建立乘客反馈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乘客声音被听见并得到及时处理。
六、推广绿色公交理念
1、引入新能源公交车,减少尾气排放,推动绿色出行。
2、开展公交优先政策,优化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吸引更多人选择公交出行。
七、加强社区合作与宣传
1、与社区、学校、企业等合作,开展公交出行宣传活动,提高公交系统的社会认知度和使用率。
2、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学生等特定群体,设计优惠乘车政策,提升其出行便利性。
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范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遵循“以人为本、普惠于民”的发展理念,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彻底改变我市公共交通行业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公共交通出行质量,使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得到较大进步、队伍作风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及时解决公共交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效果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决定成立北海市公交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提升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优化公交线路网
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解决线路及站点设置不合理,导致线路重复率高、车辆绕行过多、乘客在途时间长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乘坐体验,提升公交出行分担率。
工作措施:根据《北海市近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xx-20xx)》,对公交薄弱区域、旅游景点以及非直线系数较大的19条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公交网络的覆盖率,年内调整完成。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政管理局
(二)改造完善公交候车亭
对不统一、不规范、不美观的公交站点候车亭、站牌全面进行集中更新改造,体现北海特色,全面提升公交形象,改善群众候车环境。
工作措施:编制《北海市公交候车亭改造建设方案》,根据建设设计方案对市区公交候车站点进行全面建设改造,总投资概算约5820万元,对市区582个公交候车站点进行改造。公交候车亭建设改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投资建设:方案一是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由公交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方案二是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
实施时间: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政管理局,北海供电局
(三)完善公交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充电桩和公交专用道,解决目前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充电桩缺乏和运营速度低,公交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进行调度折返干扰城市交通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建设临时充电点11处共17个充电桩,总投资425万元,由公交企业负责投资建设。二是根据《北海市近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xx-2023)》,分年度规划实施公交枢纽站(首末站)7个,建设用地总量共3.9公顷,项目用地由政府直接划拨,公交企业负责投资建设。三是规划4条公交专用道,分别是:北海大道(云南路至南珠大道段)、四川路(北部湾路至北海大道段)、广东路(北海大道至银滩三号路段)、北京路(北海大道至站前路段),总长度20公里,总投资63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逐步实施。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北海供电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四)促进运输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优化
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行动阶段各项成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好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司机聘用难等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强化行业监管和执法检查,避免各类问题的回潮反弹。
工作措施:一是指导和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奖惩机制,激发从业人员热情服务的主动性、持续性。二是形成长期的教育培训制度,增强司机文明服务和规范操作的主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学习先进、创新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检查,坚持“公交线路长”制度,强化督查巡查力度,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交行业明察暗访和执法工作。四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举一反三,同步加强对出租汽车和客运班线、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等方面的管理与整治,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出租车异地经营等行为,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公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与专业第三方合作,解决公交车不能定位的问题,确保乘客可通过手机APP查询公交车实时位置。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启动公交信息化监管平台和便民系统建设,实现管理部门对公交运营全方位监管和数据分析,提高公交监管和便民信息化水平。
工作措施:一是联系第三方机构协助解决和完善公交车定位问题,乘客可通过手机APP软件查询公交车实时位置。资金由公交企业自行落实。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调研设计,启动建设公交信息化监管平台和智能公交系统,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补贴和管理机制
按照交通运输部督导组指导意见,参照其他城市先进做法,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公交和公交运营和服务质量考评机制,解决成本收入测算不明晰、补贴方式粗放、考评不科学的现状。
工作措施:请求交通运输部及所属科研院的业务指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调查研究,编制《公交企业近三年运营成本监审》《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和《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资金概算约140万元,由市财政安排。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七)完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合力。
工作措施:建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及时研究和解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遇到各种问题。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强认识
公交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公交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要清醒认识到城市公共交通是我市对外的形象窗口、是城市的文明窗口,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交行业的管理整治,将会严重影响我市的城市形象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各方投入,着力解决难题,推动北海城市公共交通面貌实现质的提升和转变,打造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大力提升公交服务质量,让群众共享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加强建设,整顿作风
要大力开展作风整顿和队伍建设,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北海高质量发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公交服务质量问题为教训、以整改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大力整治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担当,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担当作为、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要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继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优化营商环境。
(三)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意见,推进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优先发展。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的局面,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和人力保障。提升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涉及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要特事特办、立即办理,涉及市本级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除。
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以加快现代城市建设和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要为重点,以打造“文明公交、形象公交、满意公交”为抓手,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公交行业管理,全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努力为群众出行提供快捷、舒适、安全、便利、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优化公交通行环境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2、实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
3、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施南站换乘中心扩容、西站换乘中心动工和北站换乘中心南门拆迁工作。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逐年安排落实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积极创造条件,在部分路段规划和设置公交专用通道。
(二)建立补偿补贴机制,促进公交健康发展
1、建立政策性亏损补偿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对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五种人免费乘车和对学生票价优惠的支出,给予补偿。
2、建立经营性亏损补贴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开辟新线、冷僻线路、夜班线路,给予适当补贴。
(三)提升公交优质服务,规范文明行车秩序
1、逐步改善运力结构。自年起,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步伐,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对超期或排放不达标的公交车辆,分批整改更新,全面提高车辆安全性能,杜绝“病车”上线运营,减少车辆安全事故。
2、大力改善车容车貌。加强公交营运车辆车身维护和保养,严控车身广告设置,确保车身完好无损、车内设施齐全整洁。
3、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文明创建活动,倾力打造一批城市公交精品线路,全面提升城市公交窗口品牌形象。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服务长效机制
1、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运营秩序。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企业行车事故月报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月查制度,重点检查公交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落实、车辆检修台帐及公交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3、根据《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和综合考评细则,评选公交文明线路和先进单位。
4、加快推进城区公交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公交行业服务长效机制,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公交服务。
(五)深化改革,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
改革投融资体制,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在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或具有经济实力的法人企业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优质服务的格局。
三、工作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客管处)
认真履行城区公交行业规划、建设、监管职责,负责《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公交行业服务规范的.实施和监督;督促公交企业车辆更新改造,不断提升车辆品质;负责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公交站场的管理整治工作,加强车辆技术设施检查,健全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机制,改善公交运营环境;负责制定公交企业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调动企业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负责指导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挖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市建设规划部门(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和实施承担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交专用道设置,确保公交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发改委)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形势,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各种政策和建议。
(四)市公安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负责对公交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整治,切实提高公交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公交营运车辆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公交运行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市财政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建立公交优先发展财政补偿补贴保障机制,对公交政策性亏损、车辆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出财政补偿补贴和预算方案,负责城区公交服务提升工作相关经费预算审核和拨付,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城区公交提升服务工作安排5年左右时间(年—20xx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年(年)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业规划》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文明创建活动,科学规范公交行业行车秩序、车容车貌和服务行为。在公交行业内开展“服务创一流、安全争先锋”安全标兵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和安全行车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4、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50台(市国有公交公司30台,两家民营公交公司20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5、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72个公交站台,同步建设公交候车亭。(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阶段,规范年(2012年—2013年)
1、实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着力培育一批品牌线路和先进典型,在公交行业内推进公交线路责任联系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逐步建立现代公交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公交行业奖惩激励、考核评价、规范管理等相关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5、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76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6、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100个港湾式站台,根据公交规划建设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建设;根据公交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适时建设公交枢纽站。(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阶段,提升年(20xx年—20xx年)
1、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建立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监督与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公交运营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3、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54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50个港湾式站台,根据公交规划建设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5、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和施划公交优先通行道口。(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五、资金筹措
按照“补贴与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以下六个不同投入使用方向分别筹措城市公共交通资金。
(一)公交规划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安排。
(二)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市重点工程项目统筹。
(三)车辆更新资金来源。公交车运行8年必须更新,鼓励提前更新。国有公交及民营公交企业车辆更新资金均全额自筹。市财政根据政府下达的更新车辆计划,年按新购车辆价格的30%对市公交总公司增加国有资本金,今后根据财力逐步增加投入。
(四)新辟线路自年起全部由国有公交经营,增加车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增加国有资本金。
(五)城市公交企业对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五种人免费乘车和对学生票价优惠的支出,市财政给予补偿;城市公交企业开辟的新线、冷僻线路、夜班线路造成的经营性亏损,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六)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