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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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篇1
医疗质量是医务人员利用医疗技术为患者提高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过程与实现同时进行,很难对医疗服务进行检查,即合格后校对,因此环节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且医疗服务对象是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且难以纠正,可见,环节质量管理十分重要。针对我院妇产科重点科室现制定出以下管理方案:
1、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必须严格自觉履行好岗位职责,否则为岗位不作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自觉接受院领导检查,科室要经常开展履职教育。
2、抓好妇产科质量管理: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医疗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质量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3、抓好环节中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
⑴、抓好行政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转诊转院、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⑵、抓好查对工作。
⑶、做好危重病人、手术期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
⑷、抓好临床输血管理。确保用血安全。
⑸、抓好急救药品等。
⑹、抓好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技术力量要保证,做好交接班及报告书写,经常随机抽查(特别是节假日夜班间抽查)在岗位情况。
⑺、做好病历书写和管理,及时客观准确书写,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按时归档,妥善保存,归档病例不得修改、返回,原则上不借阅。
⑻、做好沟通工作:一方面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并做好谈话记录,并一方面做好院内上下、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工作的沟通,确保质量管理的决定及时执行,工作上能互相协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⑼、实施零缺陷管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⑽、持证上岗,严格执业准入。
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6月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卫生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宣传、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三、部门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篇3
届时,将全面启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日前,广州市发改委草拟了《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同城同级同价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包括中央、省、军队、武警在穗公立医院以及广州市属、区属城市公立医院,不包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征求意见稿指出,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将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同城同级同价。
同步强化价格和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根据有关要求,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后,公立医院因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
广州市发改委介绍,本方案重点调升了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降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项目的价格。
普通门诊诊查费10元总体调价幅度7.7%
据了解,目前广州地区公立医院执行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有4238项。而征求意见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调整项目3568项,总体调价幅度7.7%。
调整项目包括调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临床各诊疗系统类、手术治疗类、物理治疗与康复、护理类、中医及民族医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等2457项;调降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检验类、医学影像类、打印照片类等价格的项目1110项。同时,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减少1项。
比如,门诊诊查费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10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20元、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30元。
CT、MRI、PET—CT等大型检查设备价格下调,三级医院的CT平扫、MRI(磁共振平扫0.5T以下)降价后分别为280元、420元。
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为减轻患者负担,医保和价格政策密切衔接配合,调整后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比如,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10元,门(急)诊诊查费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7元,个人仅需支付3元,与原标准普通门诊诊金(含挂号费)4元相比,患者少支付1元。
由于调整的项目有升有降,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调价对个体的影响存在差异,但患者的医药费用总体水平是下降的,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增加费用相当于取消药品加成减少费用的80%左右,患者负担整体不会增加。
医院服务质量管理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按照《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医政发明电[20xx]35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宣传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有创新举措、优秀事迹,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助推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更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座谈会。
(三)深入宣传医院的新举措、优秀事迹等。
1、院外宣传活动
按市卫计委统一部署,联系本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向市广播电视中心《健康生活》栏目、湄洲日报《卫生周刊》、市人民广播电台《人口与家庭》栏目、市卫计委站等媒体进行投稿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
2、院内宣传活动
通过医院网站、院报、微信、志愿者服务、会议等媒介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的最新进展。
(四)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推选活动。
1、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
2、推进“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项目评选。
(五)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征集活动。
1、面向各科室征集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各类文章,各科室每个月向院办投稿不能少于一篇,择优在院报及医院网站发表。
2、面向医护人员征集有关“改善医疗服务”内容的摄影作品。由工会牵头举办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摄影展,评选优秀作品在院区展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各科室在12月25日之前启动本科室“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将宣传工作落实下去。各科室要动员全体医务人员,从我做起,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做起,从现在作起,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推广典型,示范先行。
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由医务部、护理部牵头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示范岗位和个人;由党办牵头面向全院征集改善医疗服务的创新亮点和举措,择优遴选推广开展;结合“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在全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向大众展示我院以病人为中心的良好行业形象。
(三)及时汇总,报送信息。
各科室要及时汇总“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中有关视频、图片、文字,并将改善医疗服务落实情况和典型材料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办公室,将择优向市卫计委上报。医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情况将列为改善医疗服务督查重点(对在国家、省、市、县媒体上宣传赋予不同的权重),纳入医院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