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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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本科生教育部20xx年工作要点》和《沈阳师范大学“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第十五个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固化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全校学生诚实守信,健康向上,传播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中、学校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1、学业诚信:端正学习态度,参加过诚信考试;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无抄袭。
2、经济诚信: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3、学术诚信:在论文撰写方面没有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论文署名虚假行为。
4、就业诚信:能够做到诚信就业,不存在不诚信就业,如简历造假、面试言过其词、单方违约、与多方签订协议等情况。
5、借阅诚信: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三、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四、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学院经综合考量,推荐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一个学院限报1人。具体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第五届‘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请于20xx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到一个压缩包之中以“诚信之星+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评选汇报
要求由申报人自己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PPT或视频等媒体设备。评委由我校诚信教育相关部门教师等组成。评选时间为20xx年11月月初。复制汇报课件、抽签及正式汇报评选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结果及表奖
学校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代表成为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当选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校诚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广大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结合《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精神,开展推选七里汤小学20xx年度区级教师“诚信之星”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推选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 .推选范围:
(1)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老师优先推选,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2)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 .推选名额:
根据文登区教体局指定名额,学校将推选1名区级教师“诚信之星”。
二、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海贝分.文登”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本年度至今社区双报到服务时长达到10小时及以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教师“诚信之星”推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5)受到上级、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三、推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推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
3.终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原则上依据20xx—20xx学年教师考核得分)。
(3)确定推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将推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各级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要求,着力推进单位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单位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单位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单位“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担任,其他部门同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事宜由宣传教育科负责实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1.推荐候选人(20xx年1月1日至5月30日)推荐候选人按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各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单位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宣传教育科,推荐截止时间:20xx年5月30日下午16:00前。
2.组织审核(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审批表彰(20xx年7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单位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诚信之星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