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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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整治方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x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幼儿园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幼儿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幼儿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幼儿园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幼儿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幼儿,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幼儿园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幼儿园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幼儿园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幼儿园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幼儿园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幼儿园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幼儿园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幼儿园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x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幼儿园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幼儿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幼儿园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幼儿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幼儿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幼儿园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幼儿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幼儿园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幼儿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幼儿园,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幼儿园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及国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十月突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指挥长,市公安局政委、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旅游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协调调度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持续稳定的整治工作态势;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乡镇
1、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同时各乡镇行政正职和村委会主任为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主体在市、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成立由乡村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职责,配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职干部1至2人。
3、沿国省道路的乡镇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建立交警巡逻班,辖区交警中队2人、乡镇政府6人,由乡镇政府安排办公和用餐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条件允许的配备交通工具,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交警中队联合领导下,负责辖区国省道路和乡镇政府指定路段的巡逻管控工作。
4、不沿国省道路的乡镇建立不少于6人的交通协管员巡逻班,人员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由本乡镇自行配备,在交安委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5、各村(居)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配备交通安全员的.基础上,建立不少于5人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村的交通指挥疏导、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源头管理工作,同时保护本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疏导交通。
6、积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道路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排查、整改并做好路障清除和旅游景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教育和管理村民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不追车、揽客、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同时对追车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7、积极组织学区负责人加大对辖区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积极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各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8、进一步强化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以及辖区重点驾驶人的审查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交警巡逻班搞好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张贴违法通知书工作。
9、积极组织协调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站所全力做好辖区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集市反弹现象的发生。同时全力搞好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公安局
牵头组织交通秩序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交警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国省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管控,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和电子监控等科技设备和管理手段,切实加大对酒后、醉酒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单挂、倒挂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大对旅游景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加大对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交警大队要对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交通秩序乱点、堵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和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建立台帐,对于能整治的要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或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报请市政府协调迅速整改。
3、交警大队要强化车驾管源头管控措施。与交通、教体、安监等部门紧密协调,大力开展“清车清人”行动,重点对营运客货车、危化运输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大清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分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个进行资质审查,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强化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控。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杜绝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辆进行审验和办理注册登记。
4、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黄标车、三轮车闯禁行、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以及工程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将民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纠正、教育情况,对堵点、乱点的指挥疏导效果,以及管段辖区交通事故的下降比,作为考核内容,完善考评办法,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城区见警率、管事率。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5、城区交警队要加强对市区道路的堵点、乱点排查,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生在辖区的交通事故,及时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市区道路及提升改造后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配套设施的安装设置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合理。深入机关、学校、油区、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区主要路口展示交通事故展牌和发放宣传材料。
6、城区交警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城管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7、治安大队要积极协调各派出所,组织一村一警在乡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县乡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加大对旅游景区追车、揽客以及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故意破坏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等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同时接到有扰乱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报警后要安排警力快速出警、快速处置(10分钟以内必须赶赴现场),要认真履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对移交扰乱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进行顶格处罚,两天内必须处理完毕,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城管局
牵头组织城市管理工作,使市容环境差、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及渣土运输车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
1、积极组织人员严禁市区内建筑施工占路堆料,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2、规范经营秩序,严禁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确保在批准区域或从事早餐经营活动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加大同城市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市区道路上存在的早市夜市进行规范化管理。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区早市夜市的规划布局设置工作。
3、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化运输,并纳入公司化管理,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强化对渣土运输车的动态管控,达到防遗撒、扬尘要求,并通过交管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对渣土车违反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随意倾倒、抛洒、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全方位净化、美化城区道路两侧环境。科学合理增加停车位,加大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
5、负责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取缔工作,启动三轮车更换微型机动车的工作。
(四)交通局
牵头组织国省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打场晒粮、环境卫生整治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1、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要列出整改时间表,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
2、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由辖区乡镇统一调度指挥,严厉打击在国省道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放物品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国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国省道路的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路容路貌和交通形象大幅提升。
3、全面提高城区和农村公交车运行服务水平,合理设置城区和农村客运停靠站点,进一步加强城区和农村客运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工作。
4、积极协调交警大队对全市所有客货运车辆进行一次仔细认真的排查,重点是驾驶人准驾资格,对发现的准驾车型和准驾资格不符的,坚决予以停运。
5、组织人员摸排统计全市所有新换公交车辆,对还未上牌照的公交车要督促其抓紧时间到交警支队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要坚决予以停运。
(五)工商局
做为沿国省道路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在辖区乡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集市进行严格管理,每逢集市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集市的经营秩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从严治理国省道路两侧门店店外经营的行为,确保国省道路安全畅通。
(六)教体局
牵头做好辖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教育学生上下学及假期期间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不要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同时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把好接送学生车辆出门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梳理明确本单位的任务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确保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城市管理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难度大、设计面广,各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突出以疏为主,疏管结合,做到文明执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四)强化督导,追究责任。指挥部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研究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督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推诿扯皮、措施不力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于每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要于4月10日上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问题,提高我县管理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营公交车、出租车,提升车内车身环境形象,提高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司机文明驾车素质,将公交车、出租车建设成我县文明形象的良好窗口,为分宜打造“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作出贡献。
三、主要工作
1.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强根本、补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乘客乘车体验和出行满意度。一是大力提升出租汽车硬件品质,着力改善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车身广告及各类标识的'张贴,丰富出租汽车服务品类,积极引导企业投放个性化高端出租汽车,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出行需求。二是强化公交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软实力,倡导驾驶员注重个人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形象。三是重点围绕回应乘客需求、费用交付等方面的技巧和艺术,着力提高驾驶员沟通交流能力,提升乘客的愉悦出行体验。四是积极开展助老、助残、帮教等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塑造行业新形象。
3.倡导文明礼让行车活动。大力倡导出租汽车、公交车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提升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窗口”文明形象。
一是倡导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行车过程不加塞抢道、不使用移动电话、不吸烟饮食、不吐痰抛物等。
二是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对不文明驾驶行为及时劝导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分别依法处罚。
三是倡导乘客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助老爱幼,不影响行驶安全,不在禁停区域招手揽车,自觉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4.加强行业监管。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城市流动窗口作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导游员和服务员。
二是规范行业形象。规范公交车、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要求驾驶员统一服务用语,保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营运标志标识清晰,安全锤、灭火器等设施齐全有效。
5.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行动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员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合规化进程。
2.全面行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分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xx年度工作项目》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工作。
3.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及时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我县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文明交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2.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整治方案 篇4
为集中治理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市、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的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行动。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审批各项建设、管理项目前,要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对交通所产生的影响,防止对城市交通带来灾害性影响。要通过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负责,规划、建设、经贸、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决策协调机构,综合指挥协调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保证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文明执法,强化督查指导。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统一起来,切实提高为民执法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视察评议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排名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