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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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收费行为,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医疗收费多收、乱收和错收等现象发生,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看病费用,切实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我我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1-3月以来的医疗收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党支部书记刘洋为组长,相关人员(财务)组成的医疗收费自查小组。
1、收费员
3、药房
3、医疗科长
确定检查范围和项目:
检查范围以20xx年1月至3月以来发生的所有卫生院收取各项费用,包括医疗、防疫、妇幼等各部门的所有收费行为。检查结果
1、月份,全院共收治住院人,住院总收入万元,其中医疗性收费收入万元、药品收入万元。
2、共接诊门诊病人人次,总收入万元。其中医疗收费万元,药品收入万元。以上两项共发生费用万元。
在自查时,共抽取门诊处方份,住院病历份进行全面收费项目的对照检查,所有医疗性收费、药品价格都符合吉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药品施行国家基本药物,施行零差价销售,全部收费项目无多收、乱收和错收的现象。通过自查,我院在医疗收费上严格执行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没有发生违规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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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月24日
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xx]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xx〕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xx〕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xx〕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核定用工数量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原则上只减不增,因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用工控制数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任务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市本级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审批管理单位)尚缺编的,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经市编办核准可顶编使用编外用工。已经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聘用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市编委审批。编外用工控制数经市编委或市编办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书面函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外用工实际使用人数大于控制数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2、差额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备案管理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需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聘用编外用工;未经备案已经自行聘用编外用工的单位,需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办或备案不通过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三、明确分类管理
编外用工使用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及普通事务性等岗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三类岗位:
1、管理类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1)执法辅助岗位: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普通辅助岗位:尚未实行服务外包,协助开展业务、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专业技术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业技术类岗位可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及以下岗位。
3、工勤技能类岗位:从事工勤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工勤技能类岗位可根据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和高级工及以下岗位。
四、规范招聘使用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根据编制、人员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制订年度编外用工招聘计划,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
2、编外用工一般实行公开招聘。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3、公开招聘的编外用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编外用工招聘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履行编外用工核准审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经办部门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用人单位招聘的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管理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编外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签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6、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用工,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7、强化考核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教育和管理,设定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分配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要与编外用工的使用和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管理
1、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年终考核奖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具体标准详见《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2)年终考核奖发放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编外用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提供的编外用工实有人数和现行编外用工人员预算标准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所需资金超出年初预算的,用人单位可在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中统筹解决。
3、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福利可与业务量挂钩,可实行“同工同酬”,工资薪酬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行总量控制,但不超过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六、加强监督管理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
市编办负责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审核、下达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审核备案,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政策制定、岗位分类、计划核准、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支付核算以及人员经费支付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和上报,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编外用工岗位设定、协议(合同)履行、待遇分配、岗位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意见要求核定、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将核减或停止核拨其编外用工经费,冻结其编外用工核定控制数,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篇4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收费行为,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医疗收费多收、乱收和错收等现象发生,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看病费用,切实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我我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1—3月以来的医疗收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党支部书记刘洋为组长,相关人员(财务、收费员、药、医疗科长)组成的医疗收费自查小组。
确定检查范围和项目:
检查范围以20xx年1月至3月以来发生的所有卫生院收取各项费用,包括医疗、防疫、妇幼等各部门的所有收费行为。检查结果
1、月份,全院共收治住院xx人,住院总收入xx万元,其中医疗性收费收入xx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
2、共接诊门诊病人xx人次,总收入xx万元。其中医疗收费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以上两项共发生费用xx万元。在自查时,共抽取门诊处方份,住院病历份进行全面收费项目的对照检查,所有医疗性收费、药品价格都符合吉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药品施行国家基本药物,施行零差价销售,全部收费项目无多收、乱收和错收的现象。通过自查,我院在医疗收费上严格执行
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没有发生违规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篇5
市分行:
根据省分行下发文件《关于开展服务收费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分理处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服务收费自查情况
1、11类34项免费服务执行情况:经自查,我分理处能够执行个人储蓄账户开户、销户手续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销户手续费等相关的免费服务政策。
2、建行七类免费服务执行情况:经自查,我分理处依照规定为我行办理的个人账户以及由我行代理发放的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与我行签约职工住房基金专户业务的个人账户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并未已签约用于偿还我行个人贷款及我行受托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账户,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且根据客户需要,以纸制或电子方式提供自客户申请日起12个月内本行贷记卡账户标准格式对账单,免收对账单费用(每年1次);根据客户需要,以纸质或电子方式提供的本行贷记卡账户当月标准格式对账单,免收对账单费用(每月1次);停止收取“无折无卡批量存款”、“速汇通汇款-个人对公汇划费”等同城系统内个人服务费用。
3、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两禁两限”执行情况:经自查,我分理处没有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
4、发改委、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执行情况:已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并应客户申请,为没有享受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免收服务的客户提供一个免收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且为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客户签约,未签约的,不得收费
5、与信贷相关的收费业务:严格要求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具有实质性服务内容;严格按照未完整保存相关服务协议和服务记录,未留存相关服务协议和服务记录,不得收取费用;达到总行“四有”标准收费;不存在“质价不相符”嫌疑;严格按服务价目表标准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未转嫁成本(房产抵押登记费);未转嫁成本(押品评估费);核算内容与收费项目并无不相符的。
6、分类规范服务收费:合理确定考核机制,审查服务收费业绩考核的真实性、合理性;对收费项目与未收费项目给予同等的重视。
二、明码标价,履行好“一次性告知”义务
我分理处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服务价格公示工作进行自查,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按要求公示;网点价目表、ATM服务价目表、对公客户服务优惠价目表等按省分行规定张贴及公示;大堂经理及柜员对价格公示能做到成竹在胸,并可以做到对答如流;对于个性化服务我分理处并没有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向客户进一步进行信息披露;对于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服务我分理处做出了明确提示给予客户相关收费标准;队友服务价格信息公告涉及优惠措施的,我网点明确注明了优惠措施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
三、投诉处理机制执行情况
完善了辖内投诉举报和回应机制,建立了服务收费投诉首问管理制;公布了专线咨询投诉电话,保证了专人接听和受理举报及投诉;及时跟进处理进度;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篇6
藤桥中学是一所乡镇中学,现有教职工54人,教学班17个,在校生945人。现将我校~年秋季开学至今的教育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开学前均派人到物价部门对本校的各项收费项目进行年审。开学初将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各项收费项目的条据均为财政与物价部门指定的专用票据,实收实开。
一、收费情况:
~年春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5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课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05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6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72人,收费总额180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713人,收费总额74865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93016元;(初一课本费110元,初二课本费107元,初三课本费78元,高一课本费182元,高二课本费203元,高三课本费44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12560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785人,收费总额27475元;
住宿费收费人数19人,50元/人,收费总额950元;
~年秋季我校高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学费200元/人;
2、课本费按课本的实际价格收取,多还少补;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6、补,课费1.4元/每课时;
初中部收费的项目有
1、杂费110元/人;
2、课本费118元/人;
3、作业本费15元/人;
4、住宿费70元/人;
5、信息技术教育费35元/人;
其中高中学费收费人数86人,收费总额17200元;
初中杂费收费人数859人,收费总额94490元;
课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18592元;(初一、初二、初三课本费均为118元,高一课本费250元,高二课本费180元,高三课本费180元)
作业本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14175元;
信息技术教育费收费人数945人,收费总额33075元;
住宿费收费人数21人,其中高中4人,50元/人,初中17人,35元/人,收费总额795元;
体检费收费人数945人,12.5元/人,收费总额11812.5元。
二、建议:
由于我校属革命老区,有部分学生家庭较贫困,我校多方筹措资金,去年共减免困难学生杂费33人,总金额为3630元;另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没有收取非本辖区学生的借读费,也没有收高中学生的补,课费,虽然这两项收费为合理收费。
~年两季度除了教职工工资外,我校财政预算没有其它经费拨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费用只有学生的杂费,其它费用均为代收费,加上部分贫困学生拖欠学杂费和课本费,导致我校经费缺口较大。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在严格学校收费管理的同时,要考虑各校的实际情况,适时下拨学校办公经费,以利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撰写海南省三亚市藤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