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增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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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增绿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20xx—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xx]66号)精神,确保按时完成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xx市20xx—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市下达给我区负责落实承办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专项任务是:市区东出口从黄金村市城区公路养护站(化工厂路口)至黄浪水桥绿化,沿线建设绿色长廊。市创园办编制该工程项目属于新增公共绿地建设,项目绿化建设面积为3公顷,整个工程造价初步概算为人民币90万元,要求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0月。
二、工作安排
(一)工程调研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10日前完成。
1、邀请市创园办负责编制《xx市20xx—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实施方案》的专家到我区实地调研。在市专家的现场指导下,具体了解清楚该工程项目所涉及建设地块的分布、面积、绿化规模、绿化树种等技术数据。
2、在具体了解清楚该工程项目所涉及建设地块分布、面积、绿化规模、绿化树种等技术数据的基础上,由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浈江区承办“xx市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专项任务工程建设项目书》及对外招标施工的有关文本,上报区政府审批。
3、依据《浈江区承办“xx市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专项任务工程建设项目书》,区财政局作好该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支出安排。
(二)工程对外招标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20日前完成。
由区财政、监察、城管、林业等部门联合承办工程对外招标工作,审定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中标单位。在此基础上,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并督促中标单位及早做好进场施工作业的安排。
(三)工程施工建设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10月20日前完成。
1、由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负责组织承包施工单位进场,实地展开绿化作业。
2、由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新韶镇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绿化工程涉及沿线单位和村民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由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每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绿化工地,实地检查指导和督促承包施工单位搞好建设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4、施工期间,邀请市创园办负责编制《xx市20xx—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实施方案》的`专家到我区绿化工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
(四)工程验收准备阶段: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
1、要求承包施工作业单位确保在10月20日前,按市的绿化规划设计标准,完成整个工程的绿化建设任务。要求承包施工作业单位在10月23日前,全面清理作业现场,做好接受工程验收的准备工作。
2、拟定在10月25日左右,由区政府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3、拟定在10月25—30日,由区政府报请市创园办组织进行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我区在市规定的时间前,按要求完成市下达由我区负责承办“xx市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的专项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浈江区承办xx市20xx年城区增绿工程专项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继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麦锦祥(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成 员:刘子龙(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庆林(区城管局局长)、李志斌(区林业局局长)、刘永宏(新韶镇镇长)、郭永绍(田螺冲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庆林担任,副主任由李志斌担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区城管局、区林业局抽调人员组成。
城区增绿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西街街道20xx年城乡绿化工作,圆满完成各项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整体水平,开创林业生态建设新局面,根据区农林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五五战略”和建设“五宜”城区目标,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和区农林委具体工作安排,以打造东山旅游带为抓手,突出“村庄单位绿化上特色、通道绿化上水平”重点,做到造林与旅游相结合、造林与惠民相结合、造林与美化家园想结合、造林与提升形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绿化水平。
二、总体任务
(一)全年完成义务植树4.2万株,其中荒山造林25亩;
(二)创建一个市级园林化单位、小区,一个区级园林化单位、小区;
(三)完成辖区各社区(菜场)、各单位的裸露地面绿化。
三、工作要求
(一)抢抓绿化时间。各社区(菜场)要根据任务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倒排工期,把握时间节点,抓住最佳绿化时机,确保在最宜时节开工建设。
(二)注重质量景观。要本着“高、大、密、厚、多、彩”的种植原则,有主有次、搭配得当,坚持乔、灌、花、草艺术配置,高、中、低立体绿化,点、线、面全面推进,量、景、质特色分明,做到科学规范、保栽保活,一次成型、一次成景,后期养护管理要到位达标。
(三)抓好施工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坚决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义务植树。今年区绿化委不在组织统一收取绿化费,下达到各社区(菜场)的义务植树任务,可在保证完成人均3-5株任务的`前提下创新方式,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严格监督奖惩。区监察局要对造林绿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进展缓慢、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区(菜场)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在街道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农林委造林绿化行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各自任务分解和工作职责,采取得力措施、科学组织、强力推进、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街道绿化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略
五、时间要求
(一)20xx年4月初,组织力量全面启动造林绿化工程;
(二)20xx年4月底,造林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基本结束。5月15日前,园林生态单位创建工作基本结束。区造林绿化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
(三)20xx年7月15日—8月30日,开展雨季造林(荒山)补植补种工作;
(四)20xx年10月20日—12月30日,开展秋冬季造林,组织补植补种,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城区增绿实施方案 篇3
根据《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晋中市村庄绿化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村庄绿化中的经验和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绿化原则
2、分类指导,因村而宜的原则。依据我县区位、经济状况,我县村庄绿化分为三大类,即(一)园林型:指经济状况较好,处于城市周边或交通干线上,要达到村内有园,村外有林,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化效果;(二)林果型:指经济状况一般,适应种植林果的村庄,要体现街道大树成行,庭院花果飘香,村周林果满山的效果;(三)生态型:指经济状况较差,地理偏辟的山区、丘陵区,以营造生态林、防护林为重点,体现村内随处有绿,村周林木遍地的效果。
3、统筹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村庄绿化内容包含五方面,即村道绿化、街巷绿化、村周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农家庭院绿化。设计施工要兼顾五个方面,但重点是村内外街道和村周绿化,按工程量划分是:村内外道路占工程量的`50%,村周绿化占工程量的30%,庭院和公共场地占工程量的20%。设计施工中要做好两个衔接,一是紧邻村之间通道绿化衔接,公共绿地共享;二是村庄绿化中原有林木与新栽树木之间的衔接,要较好地体现整体性。
4、主体明确,专业施工的原则。村庄绿化的实施主体是有绿化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它是村庄绿化的组织者、享有者、管护者。因此各乡村必须积极组织协调,聘请有关工队进行设计。绿化施工依设计进行。要尽可能采取专业化施工的方式,栽植抚育一年后由上级林业部门验收,兑现补助资金。所栽树木、绿地由实施村做好长期的管护工作。
二、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是:村庄主要进出村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要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场所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实现绿化,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庭院绿化,尽量选择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和经济林树种。
2、进出村道路两侧必须配置一行以上高大乔木,常青树种可营造小景点,或在乔木内侧点缀栽植。
3、村中街巷绿化要在两侧或者单侧栽植行道树,树种主要以长寿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当配置花灌木。
4、村内学校、村委、街心等公共场所绿化可以栽植长寿高大乔木片林,也可以配置以花灌木为主的小景点或绿化小品,提高绿化档次。
5、环村林带绿化原则上沿路渠、河滩地、边缘地、空隙地营造林带或片林。平川区限定在200米范围内,山区、丘陵区为第一层山脊线内。
6、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必须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岛状栽植高大乔木,也可营造小景点。
7、平川区村庄绿化率和新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30%以上,山区、丘陵区和旧村林木绿化率要求达到25%以上。
三、技术指标
1、苗木指标:进出村路、村街道绿化苗木不小于2.5厘米,针叶乔木要求树高1.0米、冠幅0.4米以上并带好母土,核桃、枣、杏树等经济树苗木为两年生的嫁接苗,灌木树种为两年生,株高0.5米以上或头数为五头左右。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2、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7米×0.7米×0.7米,灌木树坑规格为0.5米×0.5米×0.5米,村内街道、进出村路、单位绿化乔木换土要求为1米×1米×1米,花灌木换土为0.6×米×0.6米×0.6米,草坪换土要求为0.6米厚,并对土壤改良。在保证不窝根的前提下,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单位绿化要注重树木搭配的艺术效果。
3、管护要求:及时松土、除草、浇水,修理树盘,防治病虫害,促进其快速生长,使其早日成景出效。
四、设计、施工和验收
村庄绿化以省市县资金为基准,按资金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项目包含设计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村庄绿化施工采用专业施工的制度,由林业部门监督,实施村发包招标,招标后严格按设计施工。村庄绿化要严格按设计标准,由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组织验收,成活保存率大于85%。具体标准执行市林业局的验收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市指导、县负责、乡主抓、村落实"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把村庄绿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林业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度任务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督导和组织验收。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护。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通过明确职能、细化责任,使管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所实施的村都要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庄绿化成果。
(三)严格检查,限期完成。县政府将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对各乡村进行认真严格考核并及时组织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乡村予以表彰,完成任务差的乡村进行通报批评。
城区增绿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我市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市文明乡镇(街办)百分考核细则》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乡镇”为具体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加快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处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确保我市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创建专班。按照创建标准高、创建机构强、创建力度大、创建氛围浓的要求,每月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创建工作力量。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照创建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主要整改项目。
(二)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各类媒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志愿者、网格员深入大街小巷发放宣传资料,使文明创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全处动员、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开展创建活动
1.培育树立身边典型。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家风家训”、“道德模范”等推荐评选活动。依托村(社区)文化阵地、乡贤理事会,开展“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身边的'好人、楷模和道德模范,促进乡风评议,倡导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锋模范榜样”、“争当文明市民”的浓厚创建氛围。
2.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志愿者注册、培训、管理、激励等运行机制,不断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在村(社区)深入开展五个“一刻钟服务圈”、“邻里关爱”、“文明劝导”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扶危济困、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多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与践行核心价值观密切相关的各类道德实践、社会体验等活动。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制度建设。
4.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加快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着力提升社会诚信。在辖区企业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风气。
(四)整治市容乡貌
1.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和乡村主干道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保洁质量,提升工作标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以城乡结合部、远郊村主要公路、村组主干道沿线及两侧视力范围内区域为重点,彻底消除成堆成片垃圾等差脏乱现象。
2.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干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对道路路面、道路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户外广告牌、路灯、垃圾箱等进行维护更新。深入推进城乡绿化、净化、美化工程,着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市容环境、市场秩序、建筑工地、交通秩序等方面为重点,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扔杂物、城市“牛皮癣”、随地吐痰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引导教育市民自觉讲文明,制止不文明现象。
四、工作要求
做好20xx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顺利实现创建目标至关重要。我处将突出以领导挂钩机制为保障、以督查考核机制强动力、以齐抓共管机制聚合力、以综合管理机制打基础,推动文明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创建责任机制。与村(社区)签订文明创建责任状,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文明乡镇(街办)百分考核细则》,将测评内容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部门包保责任制度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创建申报点进行分类培训、督查,强化履职意识,齐抓共管,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创建格局。
二是强化创建长效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理念,建立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制度。组织月度自评,接受市创城办月度测评,排查市容乡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专题会议,公开通报测评结果,逐项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工作督查。按季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采用督查专报、现场办公、情况通报和集中点评等方式,实施行政推动和舆论推动,促进问题得到解决。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不有效履行职责、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在个人评优、单位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村、社区要分别按照《市文明村百分考核细则》、《市文明社区百分考核细则》,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逐一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陆城街道办事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通过活动的实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