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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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2
为提升我校广大家庭成员的文明素养,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以家庭良好风貌提升家校育人品质开展“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选树身边的“开展最美家庭”,广泛深入、生动形象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在参与实践中自觉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积极传承贤妻、慈母、孝女、善邻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道德规范,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互爱、诚信、宽容、勤俭的`家庭文明新风,为培育新时代好少年打造良好家庭氛围与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美小家传大爱,育新人兴家国
三、活动内容
评选“最美家庭”活动每学年开展一次,“最美家庭”分为“孝老爱亲家庭”、“教子有方家庭”、“邻里友善家庭”、“勤劳节能家庭”、“乐动活力家庭”、“书韵飘香家庭”、“多才多艺家庭”7个类别,小学部各校区每学年每个年级各推荐1户“最美家庭”,初中部每学年每个年级推荐2户“最美家庭”。
四、“最美家庭”标准
在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基本标准基础上,“最美家庭”应突出以下要求: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勤劳节能家庭”:热爱劳动耕种,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倡导生态文明。
“乐动活力家庭”:强身健体为本,心态乐观积极,发展体育运动,活跃家庭文化。
“书韵飘香家庭”:营造浓郁书香,培育好读习惯,亲子和谐共读,创建学习家庭。
“多才多艺家庭”:琴棋书画诗花茶,样样都在“美丽家”,能歌善舞显才思,艺美入心养情志。
五、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利用微信推送发布活动启动信息,扩大家庭知晓度,为寻找“开展最美家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申报推荐。“开展最美家庭”采取家庭自荐和年级推荐两种形式进行,材料提交在7月6日前完成(可直接以孩子校区班级姓名命名,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邮箱或是上交班主任),提交资料有:“最美家庭”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word图文资料呈现家庭主要风貌及动人事迹,原图请文件夹打包一份;精心制作主题小视频,时长3-5分钟)。
3.评选表彰。各校区推荐选拔后,云山教育集团将对呈报的“最美家庭”专题公示家庭事迹材料、照片和视频短片,学年散学典礼将对本届推出的“最美家庭”进行集中表彰和宣传。
六、相关要求
各校区各年级要紧紧围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主题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要求,细化活动措施、丰富活动形式,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促使广大学生家庭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最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最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最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最美家庭的评选。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4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