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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

2025/05/28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事故报告(精选6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事故报告 篇1

xxxx县位于xxxx省西北部,属xxxx山脉东麓向xxxx平原过渡地带,全县水域面积3832平方公里,大中小型水库138座,大小河流187条,学生在上学和放学路途中多靠近水源,学生因游泳发生溺水的惨剧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联合教育部门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学生上下学途中私自在河流、池塘游泳,水中打闹玩耍;二是假期学生私自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三是学生在邻近河流或池塘边追逐打闹失足落水。四是私自在河流、池塘、水库钓鱼摸虾,捡拾落入水中的物品。五是河道挖沙造成水坑、水塘没有填埋和治理,无人看管或没设警示牌,学生玩耍误入溺水。

从上述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看:一方面,河流、水库和池塘众多,当夏季逢雨量充沛时节,这些地点没有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这些场所戏闹玩耍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另一方面,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上,还需要不断加强。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夏季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是当前中小学生关于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老师们对假期安全教育时常挂在嘴边,许多学生却“只是听听而已”。二是在农村没有机构去普及对溺水儿童的紧急救护知识,学生对于相关的自救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在溺水情况下自救及互救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农村留守儿童居多,父母外出打工,监护人多为爷爷奶奶,相关的安全教育不够,没有对孩子擅自到这些危险场所玩水、游泳潜在的危险引起足够重视。四是家庭、学校、相关部门与社会之间的联动不够,安全巡查、特殊关爱措施等落实不够。

三、溺水事故的防范与应对

1、强化安全宣传,打牢工作基础。一是xxxx县教育部门规定学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各镇(区)各学校制定好安全教育第一课教案,上好安全教育课。二是通过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家长学校不断地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反复强调擅自玩水的危害性,使学生懂得在不具备安全保障的水域玩水的危险性。并提醒家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和教育。三是暑假前各地各校对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防溺水安全教育,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并要求家长书面反馈,进一步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四是暑假期间,通过“课外访万家”活动,将校外防溺水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渗透到千家万户,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生,为全县中小学生建立起一张立体防溺“防护网”。

2、强化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防范能力。各地各校通过广播、橱窗、板报等载体,经常性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重点开展了“一课、一会、五决不、一帮扶、一学会”活动,即组织学生上好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开好一次强化安全意识主题班队会;明确告诫学生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教育学生在雨天淌水、过桥时相互帮扶;组织安全演练,让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建立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推动家庭、学校、社区等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格局。

一是全面排查隐患。xxxx县公安局制定了“护校安园”行动计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民警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河道、沟渠、水池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校内外安全隐患。二是提升救援能力。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开展溺水急救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处警人员救援能力;三是加强巡逻防范。入夏以来,县公安局将河流、水塘等地列为巡逻重点,加大巡防力度。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各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在放暑假前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五是水利部门在河道水库等水源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

4、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责任。明确各责任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实。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责任事故,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度过假期。

事故报告 篇2

1.目的

为做好各类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积极采取各项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或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众汽车(含沪外工厂、上海上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3.定义

3.1工伤事故: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未遂事件: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3.1.2包扎/急救事故:经过医药箱药物或在医务室简单处理,不需要进一步去医院处理即可继续工作的伤害事故。

3.1.3可记录事故:指所发生的伤害经医院处理后暂时难以继续原工作内容,但不损失第二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

3.1.4轻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工伤事故

3.1.5重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工伤事故。

3.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在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内,并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疾病。

3.3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责任

4.1消防与安全(MSF)是公司内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公司内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跟踪和管理工作。

4.2安全保障规划与控制(MSP)负责工伤的认定申请和工伤假期、工伤档案的管理工作。

4.3职业健康(MSH)是公司内职业病、工伤医疗救助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内职业病、工伤医疗救助、工伤康复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管理工作。

4.4人事(MP)是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主管部门,负责职工工伤待遇的管理工作。

4.5事发各级部门是事故处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抢救、事故的上报、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伤材料的提交、工伤员工及家属的安抚、整改措施的实施等工作。

4.6工会参与并监督各类职工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以及善后工作。

4.7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或配合)沪外工厂工伤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医疗救助、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假期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及家属的安抚等工作。

5.规定

5.1工伤事故报告

5.1.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K2部门,涉及人员伤亡的还应报告MSH/沪外工厂行政管理,并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1.2事发K2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K1/R1部门,所属部门工会,分工会,MSF,MP或沪外工厂行政管理,并在工伤事故发生的12小时内将工伤快报发送公司MSF。

5.1.3事发所属K1/R1部门、MSF、MP、分工会、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接到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后,应分条线直接或逐级电话快报上级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

5.1.4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接到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性质分条线及时报告上汽集团安监中心,区安监、公安、检察、工会等相关部门,并由上汽集团依法上报市局相关行政部门;沪外工厂负责人、工会主席接到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性质分条线及时报告上海大众汽车总部,并依法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当地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

5.1.5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部门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e)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f)事故控制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

(g)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5.1.6事故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新的.情况主要指:

(a)事故发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b)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5.1.7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拍摄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1.8情况紧急的场合,各相关人员均可越级报告。

5.1.9MSF收到事故快报后,应根据公司规定或领导要求快报两办,并责成督促工伤事故调查牵头部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2工伤事故现场处理

5.2.1工伤事故事发K2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亲自或指定人员赶到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标记,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5.2.2工伤事故发生后,事发K2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召开现场会,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并做好继续生产的准备。

5.3工伤事故调查小组组成:

5.3.1未遂事件、包扎/急救事故、可记录事故由事发K2部门牵头,组织K2部门工会、生产、技术、安全的专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

5.3.2轻伤事故由事发K1/R1部门牵头,组织事发K2部门,事发K1/R1部门工会、分工会等相关的生产、技术、安全的专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

5.3.3重伤、死亡事故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安监局、区总工会、监察机关、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沪外工厂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当地安监局、总工会、监察机关、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部门应牵头,组织事发K1/R1部门、分工会和公司工会及相关生产、技术、安全的专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协助小组。

事故报告 篇3

一、事故基本情况

单位:机运队

时间:9月6日16时05分

地点:主运巷750米处配电点

原因:在皮带启动时,供抱闸开关负荷侧接线腔内由于电缆相间绝缘损坏,造成相间短路,接线腔内引起电弧,同时造成开关电源侧接线柱短路,瞬间,短路电流较,造成馈电开关电源侧相间击穿,造成电源侧电缆短路,导致变电所12#高爆开关过流二段跳闸。

伤亡情况:无

直接经济损失:一台KBZ16630馈电开关接线腔烧毁,一台QBZ80电磁启动器接线腔烧毁。

二、事故详细经过

20xx年9月6日下午16点05分,主运巷皮带司机王小瑜汇报:皮带无法运转,1140馈电开关跳闸。变电所吕涛汇报:井下12号高爆过流跳闸。

16:30分,机运队党少敏与陈乾赶往变电所,现场对12#高爆(供掘进)进行闭锁、挂牌处理,并准备好各类相关绝缘用具。 16:40分,机运队党少敏与陈乾赶往主运巷750米配电点,进行现场分析和故障诊断。

17:00分,通过开盖检查及工具测量,确定1140V馈电开关接线端电源侧已明显烧损、负荷侧同时受到较严重的电弧损坏,控制回路一切完好无异常;1140馈电供抱闸使用的80开关接线端经开盖检查发现电源侧已明显烧损,负荷侧同时受到较严重的电弧损坏,控制回路一切完好无异常;1140馈电供80开关的连接导线多处受到损坏,有明显的崩口处,但未发现短路点;1140馈电电源侧连接导线接线端内明显损坏,但其他位置完好无损,经摇测该线路正常。

17:10分,联系队组值班队长和调度室,要求从地面领取一台630馈电开关及80真空开关和10米6平方电缆线入井。

17:30分,分析故障原因后,经陈乾对变压器对1140馈电的输出线进行拆除后,由党少敏审核后,联系变电所对变压器进行试送电,运行5分钟观察高爆开关一切数据正常,变压器运行正常。由党少敏在变电所进行拉闸操作,并停电、挂牌。

17:40分,拆除损坏的`电缆,并重新做头。

18:30分,损坏开关拆除完毕。

18:40分,新馈电和真空开关到位。

18:50分,损坏开关升井。

20:50分,所有线路恢复供电。

21:20分,馈电及真空馈电各项整定调试完毕,主运巷皮带起车。

三、事故原因分析

在皮带启动时,供抱闸开关负荷侧接线腔内由于电缆相间绝缘损

坏,造成相间短路,接线腔内引起电弧,同时造成开关电源侧接线柱短路,瞬间,短路电流较,造成馈电开关电源侧相间击穿,造成电源侧电缆短路,导致变电所12#高爆开关过流二段跳闸。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包机责任人王润生,日常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隐患,负主要责任,对其给予500元罚款。

2、机运队长张志伟,日常管理不到位,配电点管理松懈,负主要管理责任,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3、机运队长党少敏,现场管理不到位,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4、机电科长王爱国,监管不到位,对其给予300元罚款。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

1、此次事故进行全矿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加强配电点的日常管理维护,加日常检查力度。

3、对于750米处机电硐室,制定相关制度,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4、硐室周围加设栅栏、上锁,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

5、加强职工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6、重要配电点专人专管,制定专项的巡查和检修计划,加强日常巡检工作。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现场照片

调查人员(签字):

现场照片:

KBZ16630馈电开关接线腔QBZ80启动器接线腔

事故报告 篇4

【摘要】我们应该如何防范与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重演呢!这就要求我们分析其原因,采取其相应的对策,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其类似是事故的再次发生。

经济在增长,社会在进步,国家在强大,奈何火灾事故越来越多?群死群伤的场面屡次重现呢!这些火灾事故的责任要归结在谁的头上呢!是个人,是集体,还是国家?我说都有责任:个人的消防意识太薄,集体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类似等等原因都是导致火灾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

一、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的原因分析

1、人们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逃生与自救能力差,这是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屡次重演的关键所在。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中国目前近有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学生不懂消防安全常识和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将近百分之七十的居民不关注公共消防安全。从这个调查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一发生公共火灾就会有群死群伤的现象的原因了。

2、集体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不明确,意识太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人为的造成了很多火灾隐患的存在。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表明,目前,全国未设立消防现役力量有956个市、县(区、旗),其中3.7万多个乡镇中,有专业灭火力量的不到20%。全国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就有18万余处火灾隐患没有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有1525处未整改。

3、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缺少先进的消防装备与设施。比如说,就目前很多楼层建筑安全疏散通道,设计的不到位,有的过于狭窄;有的即使做到位,但有由于管理上的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着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会影响到火灾发生时快速安全的撤离的。以及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装备,使火势得不到及时的控制,从而会使小火灾酝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

4、建筑物的火灾载荷性能差,一旦着火就会释放出很多有毒物质与浓烟,使人在窒息昏迷而死。现代很多家人的装饰材料都是可燃极高的材料,比如海绵,一旦着火火势很快,并且会释放出co、hcn、so2等有毒物质和浓烟,这足以让人丧命。

二、 对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次重演所采取的.相应对策

1、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普及性、长久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仅涉及人群范围要广,各个层面与各个层次的人都要教育到,而且教育时间要持之以恒,要从小开始教育,并且要涉及到每个年龄阶段。要让人们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使消防安全意识成为人的一种主动性意识而不是被动性的。至少要做到让每个人看到火灾第一时间知道报警、会报警,会简单的灭火方法,逃生方法以及掌握正确自救与互救的方法。比如说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术等基本技能。

2、 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责任细化明确化。要让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与人员上,制定出相关的规定,由谁负责,由谁检查,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谁来承担。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如发现火灾隐患就要及时进行整修与排除,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 要严把检查关,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把关好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关,减少易燃性高的材料,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要严格把关好消防设施设备关,安装好消防灭火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4、 要完善好消防安全灭火预案,做好各项火灾救援的准备,要达到随叫随到的程度,要持之以恒,常年不懈。

总之,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吸取教育,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各级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 篇5

通过对我公司最近发生的3起事故的学习、分析、讨论,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于企业、对于家庭、对于个人的极端重要性。

企业的成败与安全息息相关。一次事故对于任何一个企业都是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对于家庭和个人更是造成难以弥补的伤痛。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时刻牢记安全意识,明白一旦责任心不足,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正确理解安全问题不是单一个人的责任,而是互相关联、相互保护、环环相扣的一系列问题。这就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回顾我们公司曾经发生过的事故,我们不能不提到以下方面:存在安全意识淡漠的员工,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存在安全管理不严的单位,特别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还有一些员工缺乏安全责任心,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等等。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表明“安全第一”的思想基础还不够牢固,安全生产的责任基础还不够牢固,安全生产的执行力基础还不够牢固。

“安全至上,效益之本”,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坚守的理念。首先,我们要深入了解各项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安全法律法规,并认真学习。其次,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铭记安全不是形式,而是行为,敢于与身边及上级的不安全行为作斗争。最后,勤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在一线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和死角,习惯性违章也很普遍。如果只是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付出再多也无济于事,安全环境也不能得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无法提高。如果每位员工都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找出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不安全因素,就能从小事做起筑起安全大堤。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是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保障生命、预防身体伤害、避免财产损失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当时刻关注安全,将“安全生产”刻在心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让每个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伤害自己和他人乃至导致死亡。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因为一次小小的违章也可能造成巨大的伤害和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只有每个人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才能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玉门油田长盛不衰,使我们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事故报告 篇6

(一)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当地人民政府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要报警,有伤亡、火灾、爆炸时,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二)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有关部门。

(三)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十天内,事故学校或者个人应当将发生雷击事故时间、地点、经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报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的有关新闻必须经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