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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自查报告

2025/05/29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药品自查报告(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药品自查报告 篇1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食品药品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依法行政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药监执法队伍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结合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月、产品质量安全月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合理膳食和用药、假劣药品鉴别常识、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用药安全等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对药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分解细化并制订了《法制人员岗位职责》、《稽查大队长岗位职责》、《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了《稽查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标准及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办法》、《行政案件复核办法》等10余个相关制度。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制度规范,使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查处相对分离。在我局人手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查处相对分离,明确查、审、处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保证所办案件在处罚过程中的公正、公平。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中,坚持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共同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

在行政处罚告知和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环节,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所有案件的合议过程中,合议人员均形成一致的决议,并由法制人员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制人员的把关作用。几年来,我局没有出现单独执法、私自执法或不亮证执法的行为。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4月下发《四川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扎实推进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不断规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标准》下发至目前,我局共办结药械违法违规案件13件,罚没款入库2.1万元,无一起行政案件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强化责任,实行政务公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证工作延续性,形成了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确定了1名人员作为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对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攀枝花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西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上及时上挂了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股室、领导分工、年初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监管工作的最新信息等内容,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得及时准确向广大群众公开。坚持新进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时签定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进行庄严承诺,积极引导执法人员自觉筑牢思想、行为防线,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三是加强执法外部监督。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听取和征询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见议等多种途径,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善机关的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确保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结合“五五普法”的工作要求,我们“以学法促执法,用执法带学法”观念贯穿到执法日常工作中,及时制订出台了法制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将普法工作纳入

药品自查报告 篇2

一、药店概况

我店成立于200**年**月,位于****,营业面积**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人,其中**药师人,药士**人,药学学历**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个品种,年销售总额**万元,拥有固定资产**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职称,处方审核员为***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在药品质量的验收环节上,验收人员做到了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并按照《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抽样原则,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和药品的外观质量等进行逐一检查,进口药品认真核对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及中文说明书,验收首营品种,均有该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药品质量的验收均按照gsp规定建立了验收记录,记录完整、详实、规范。

药品自查报告 篇3

自20xx年12月,我旗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旗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旗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xx年12月20日,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财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旗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旗药品整治工作重点。会后由旗药监局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敖汉旗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xx年2月21日,旗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并通过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截止目前,我旗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次,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GSP认证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1、严格按照《赤峰市开办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进行初审。

2、20xx年3月至今对GSP认证合格企业全面进行了跟踪检查开展GSP跟踪检查2次,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4起,责令整改18家,罚没款6570元。教育当事人21人次。

3、建立健全了企业监管档案,年初把GSP跟踪和日常检查纳入绩效考核目标。

(二)加强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监管

一是严格查处抗生素的购进渠道,严把质量关,对经营使用抗生素单位的购进票据严格审查,未发现非法渠道购药现象。

二是落实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规定。严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所有抗菌药物必须凭医师处方.三是严格审查了处方是否有驻店药师签字,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了纠正。

四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现象,对驻店药师不在岗的经营企业给予严肃的处理。

(三)加强了疫苗质量安全监督

开展了以疫苗使用单位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活动,重点对敖汉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疫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该中心严格执行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国家规划的疫苗包装上都印有“免费”字样,二类疫苗都有批签发和批检次报告单,购进渠道为赤峰市疾控中心和其他有疫苗经营资质的单位,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齐全。该中心冷链设备运行良好,每天都有专人进行温度监测,并详实记录,储存和运输都在冷链状态下进行。

疫苗的购进、分发、供应、销售记录齐全,所有购进疫苗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都有验收记录和疫苗使用帐目,所购进疫苗产品大部分有药品电子监管码。在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了“盐酸克伦特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6家,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盐酸克伦特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的违法行为,总体情况基本正常,

(五)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剂类复方制剂

一年来,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6家,累计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计320家次,检查医疗机构510家,检查覆盖率100%,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局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单、开通网上发布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旗15家医疗机构、186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我旗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起步。

(七)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八)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旗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九)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旗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

(十)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了2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法律四进”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识别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并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五、投诉举报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起,(其中药品1起、非药品冒充药品1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

药品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贯彻上级《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药品及再生资源回收安全检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近期对化学药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其他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药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四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化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1,2-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酚。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酰氯等)试剂的存放。

化学试剂在贮存时常因保管不当而变质。有些试剂容易吸湿而潮解或水解;有的容易跟空气里的氧气、二氧化碳或扩散在其中的其他气体发生反应,还有一些试剂受光照和环境温度的影响会变质。因此,必须根据试剂的不同性质,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保存。一般有以下几种保存方法:

1.密封保存

试剂取用后一般都用塞子盖紧,特别是挥发性的物质(如硝酸、盐酸、氨水)以及很多低沸点有机物(如乙醚、丙酮、甲醛、乙醛、氯仿、苯等)必须严密盖紧。有些吸湿性极强或遇水蒸气发生强烈水解的试剂,如五氧化二磷、无水AlCl3等,不仅要严密盖紧,还要蜡封。在空气里能自燃的白磷保存在水中。活泼的金属钾、钠要保存在煤油中。

2.用棕色瓶盛放和安放在阴凉处

光照或受热容易变质的试剂(如浓硝酸、硝酸银、氯化汞、碘化钾、过氧化氢以及溴水、氯水)要存放在棕色瓶里,并放在阴凉处,防止它分解变质。

3.危险药品要跟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具有易发生爆炸、燃烧、毒害、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以及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能引起灾害性事故的化学药品,都属于化学危险品。它们存放一定要单独存放,例如高氯酸不能也有机物接触,否则易发生爆炸。

强氧化性物质和有机溶剂能腐蚀橡皮,不能盛放在带橡皮塞的玻璃瓶中。容易侵蚀玻璃而影响试剂纯度的试剂,如氢氟酸、含氟盐(氟化钾、氟化钠、氟化铵)和苛性碱(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应保存在聚乙烯塑料瓶或涂有石蜡的玻璃瓶中。

剧毒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加锁保管。取用时要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并记录用途和用量,随用随取,严格管理。腐蚀性强的试剂要设有专门的存放橱。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四、检查情况

1、化学药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易燃品、易爆品有专门的柜子存放并加锁。

3、危险化学品有专柜,柜上有两把锁。

4、有药品使用登记记录。

5、实验室、化学仪器室均有两把锁。

6、化学实验废液处理有记录。

7、仪器室有急救箱。

五、存在的问题

1、过期药品还在保存。

2、仪器室药品不全。

六、改进

学校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过期药品,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处理。实验室仪器室药品补全,我们将在开学前完成。为了配合我区的这次化学危险品检查工作,我校将仔细排查,精心安排,努力改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学习的环境。

药品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我乡迅速组织人力,会同各相关乡直单位对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展开自查,并形成如下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乡地处山区乡镇,为了工作便利,在20xx年将原连村乡并入xx乡,当前全乡共计15个行政村,人口达2万余人,版图面积大,人员分布广。并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室10个,初级中学1所,中心小学1所,村级小学4所,集镇街道幼儿园2所,村级幼儿园3所,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大力展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使我乡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食品药品,连续几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工作效率整体全面得到了提升。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突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效率。我乡为统一部署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村文书或村主任担任食品药品信息员,形成乡、村、组三级联防格局,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展开。乡党委、政府年初便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通过与乡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做到一月一次,将各村信息员上报月报表实行汇总。并针对上报信息实行研究分析,摸底调查,作出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合作,深入到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生猪屠宰场、养殖场及其它生产经营类实行食品安全监察,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商店、学校、村卫生室,由乡安监站下发整改指令书,xx年下发整改指令达35条。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药品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重视增强宣传引导,突出营造氛围,提升防范意识。全乡通过墙报标语,发放传单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准确的消费观、饮食观,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xx年在集镇街道悬挂横幅6条,在村级活动场所显著位置刷写标语35条,分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升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是积极采取有利措施,突出重点领域,提升预防水平。近年来,我乡坚持由乡安监站、中心卫生院、工商分局、中小学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加工、销售、流通消费领域,针对村卫生室、商店、超市、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实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针对肉类、糕点、豆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等展开重点检查。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增大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监管力度。我乡是一个农业大乡,为全县的主要产粮区之一,把好农产品用药的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乡每年会同县工商局联合举办从事销售种子、农药、话费的经销商实行业务培训,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

3、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我乡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评,明确了村主任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防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由村信息员负责收集本村信息并上报至乡动检站。

4、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乡安监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特别对猪肉销售全部经过防疫检疫,才能上市,一旦发现无防疫单位印章,一律没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有效净化节日食品市场,对发现问题即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增强对村级便民销售点、小商店的整治。乡安监办要求各村信息员经常对商店实行安全检查,从销售渠道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乡安监办不定期实行抽检,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严查问责,以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6、增强学校、食堂、校内商店安全监管。由乡安监办对幼儿园、小学、中学的食堂、商店每学期实行2次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及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对炊事员的身体实行检查,以保证学生、老师健康安全。

三、意见建议

一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松散,无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缺乏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建议县局每年度展开一次业务培训,提升乡镇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二是建议县食品药品管理局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工作应增强协调沟通,多指导乡镇展开业务工作。

三是建议给乡安监办配置一定的办公经费,以利于工作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