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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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整治校园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平安的良好校园氛围,增强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普及各种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自护能力,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以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学校“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内容
本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主题内容是“四防”“五意识”教育。所谓“四防”教育是指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雷击、防中暑、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所谓“五意识”是指通过活动以增强学校完善安全防范、教师执行安全措施、学生自我保护、家长支持配合、社会服务监督的“五种意识”。
六、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七、方法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各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组,落实具体工作,主动与家长、有关部门联系。
科学组织,讲求实效。
安全教育活动面向全体师生,全员参加,根据学生年级特点,围绕“四防”、“五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开辟一组宣传橱窗。
在学校院内有安全教育的警示语,如:“课间游戏不蹦跑”、“你追我赶危险多”等等,营造事事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氛围。
在学校板报、班级板报内以漫画、照片、图片等形式布置一组宣传板块,深入浅出地将安全知识普及到学生。
校橱窗张贴宣传画,师生人人动手,创建安全校园”。
发放告家长书,联合家长力量,配合学校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一组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升旗仪式的作用,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思想。
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安全教育内容开展一次以“安全在心中,平安在身边”,主题班会活动,做好活动过程的记录。
3、开展一次救护演练
10月13日组织一次消防、地震、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逃生救生安全演练活动。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安全实施方案 篇2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XXX总经理6月29日来港讲话精神及公司7月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查制度、抓落实、查隐患、抓整改”为主题的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供用电秩序,积极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供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成立港务公司安全用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X X XXX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公司内部单位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检查
各单位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动力及照明配电箱、电气线路、接地系统、漏电保护系统等管理、运行、操作、使用情况;3、检查现场各重点用电区域安全标识、劳动防护、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风、防雷、防汛等措施情况;4、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检查各变电所两票、操作票、停送电联系单执行情况;6、检查有无偷电、漏电、转供电源情况。
(二)港区外委单位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检查各单位变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照明装置、动力及照明配电箱、电气线路、接地系统、漏电保护系统等管理、运行、操作、使用情况;3、检查现场各重点用电区域安全标识、劳动防护、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风、防雷、防汛等措施情况;4、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检查有无偷电、漏电、转供电源情况。
(三)港区临时用电单位(重点检查三期工程临电)
1、检查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检查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位置及线路敷设情况;4、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5、检查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风、防雷、防
汛措施情况;6、检查施工现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检查有无偷电、漏电、转供电源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检查对象先自检,然后由工作组进行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责任用电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
六、检查时间
港务公司安全用电大检查活动,从7月1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11日-7月17日)检查对象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方案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报告报设备部供电科备案。
2、检查阶段(7月18日-7月22日)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组对全港区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整改阶段(7月23日-7月31)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提出长效管理有关措施。
七、检查日程安排
1、全体检查人员于7月18日上午8:15在设备部四楼会议室集合召开检查前专题会议,提出检查要求,强调注意事项,8:30开始对全港各单位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完毕召开末次会议,由各检查组长将问题整理汇总填写《安全用电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公司内部单位及外委单位发现的问题由各组长录入本安信息系统,港区临时用电单位查出的问题隐患,整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一)公司内部单位、临时用电单位检查组时间安排
(二)外委单位检查组时间安排
八、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加强对安全用电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方案到位、责任到人,检查全面细致,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凡检查措施不落实,标准不严格,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实施方案 篇3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气瓶事故发生,提高气瓶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会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贯彻实施《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的和范围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全面排查各类气瓶充装、使用、运输、经销、检验等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同时推行充装、检验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各类气瓶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杜绝充装超检验期气瓶、不合格瓶和非自有气瓶;提高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率及实现对气瓶的动态化管理,确保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
1、取缔和禁止无证非法充装。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包括已过许可有效期)或未经南通质监局受理的气瓶充装单位和充装项目(含低温气瓶充装),停止其充装。
2、永久气体充装单位的充装装置必须使用防错装接头;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采用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溶解乙炔气充装单位必须按标准规定足量补加丙酮。
3、对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做到:
(1)坚决杜绝充装过期气瓶特别是充装报废(改装或翻新)气瓶的现象。已投入使用的“改装”和“翻新”气瓶必须立即召回,并在我局安全监察科的监督下进行报废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南通质监局;
(2)必须加强充装现场安全管理。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加强充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和各类责任人员及充装等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有工作见证。
(3)必须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由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并如实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质监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将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送质监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检验协议格式见附件)。送检的气瓶必须是本单位的自有气瓶,并且在瓶体上要标有本单位气瓶编号的永久标识。同时,必须将过期气瓶的数据库文件一并交检验单位,检验结束后应向检验单位索取“气瓶检验报告”和已经更新的“气瓶管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文件交我局安全监察科进行数据交换处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过期气瓶须送当地与之签定检验协议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有特殊情况需要送外地检验的,必须得到我局安全监察科和南通质监局的同意。
(5)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制度。各充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如需增加新的充装项目,必须得到许可后方能开展新项目的充装。
(6)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1997)国标的规定,严禁掺入“二甲醚”。
(7)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充装工作。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必须逐只检查瓶内丙酮存量,缺量的应按标准规定补足丙酮,并做好丙酮补加记录。
(8)所有气瓶充装完毕后均须在规定位置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用角阀塑封替代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但相关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
(9)站容站貌应整洁宽畅,安全警示标志应完整、醒目。
4、整顿气瓶检验站,确保气瓶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做到:
(1)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气瓶安全监察方面的要求,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和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检验必须作报废处理。其他气瓶达到使用年限的也必须作报废处理。
(2)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得对气瓶进行改装,已经改装的必须立即召回作报废处理。
(3)已经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报废瓶必须立即召回处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充装检验单位的法律责任。
(4)各检验单位须按相关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标准要求,切实把好检验质量关,认真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并逐只出具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气瓶更新的数据库文件。
(5)必须严格按照《气瓶检验许可证》核定的`检验项目和经省质监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中确认的检验责任区域开展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超范围和跨地区进行检验。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气瓶的使用群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气瓶使用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充装单位抓紧做好对已提出申请的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气瓶检验单位须认真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检验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检验质量手册,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自查和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30日)
(1)各充装单位要对照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充装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充装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的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和非自有气瓶。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配备必须适应充装工作的需要。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检查,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2)各气瓶检验单位必须与充装单位签定检验协议,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确保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严格按任务授权的检验范围进行检验,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检验质量,严禁超越检验任务授权范围争抢瓶源。
(3)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整治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对非法充装、检验单位必须坚决予以查封。
3、检查验收阶段(6月5日-9月10日)
检查验收分别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和该单位编制的“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及专项整治内容和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所有工业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活动,所有单位必须达到B级以上等级。
我局将认真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通报表彰。
安全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则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组织体系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安全行为: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五、整治重点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六、具体措施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七、整治工作总结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