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考核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考核方案 篇1
一、综合目标考核
1、师德师风:按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违背实行一票否决)
2、教学成绩:(80分)
①平均成绩考核分=60×班平均分/年级最高平均分。
②优生率考核分=10×班优生率/年级最高优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差生避免率/年级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学常规20分。
二、其他奖励:
①村校加1分;
②多科每增加一科加1分;
③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后退一个名次扣0.5分;
④班额加分,按(班人数—40)×0.2加分;包班教师按(班人数×2—40)×0.2加分(如果是负分不扣)。
⑤教研工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学成果类:县级0.5分每篇;市级1分每篇;省级1.5分每篇;国家级2分每篇。
教学成果类:县级1分每篇;市级1.5分每篇;省级2分每篇;国家级2.5分每篇。
指导学生成果类:县级1;市级1.2;省级1.5;国家级1.7。
⑥六年级质量检测获县一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2分,获县二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1.5分,获县三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1分。
⑦五年级抽考成绩进全县前5名,科任教师加1分。
⑧考勤扣分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三、注意事项
没有上统考科目的教职工,考核分一半由教代会测评量分,另一半由学校领导小组测评量分。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分的三分之一看教学工作,三分之二由学校领导小组测评量分。
四、黄牌警告
一、二年级平均分低于75分,三、四、五、六年级平均分低于60分(六年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综合考核分末位的教师实行黄牌警告。
五、评优评先评骨干选模等办法
1、参评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必须进入前八名。
2、评选从年度考核分第一名依次进行。
3、年度优秀每年后勤上给一名,其余的班主任要有一名,六年级教师要有一名。
考核方案 篇2
学校音、体、美、微机课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音、体、美、微机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健康体魄和现代化技术水平,促进我校音、体、美、微机教学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对象:全体学生。
三、考试形式:
1. 分值为100分;
2. 考试规则:根据抽签定考试班级,考生根据抽签的内容作答;
3. 由学校行政抽考,学校班子成员评分;
4. 体育、音乐、微机现场评分;美术实作集中统一流水阅卷。
5. 考试成绩计为学生本期成绩;并以此作为教师年度考核依据。
四、考试内容:
本期所学全部内容
考查内容:
音乐:唱歌;
体育:根据《国家体质健康标准》选考内容,抽考其中一项;
美术:在规定时间内绘画;
微机:根据试卷要求上机操作;
五、考试程序:
音、体、美、微实作考试程序安排
音乐抽考题目:唱歌
初一 《新世纪的.新一代》
初二 《青藏高原》
初三 《月之故乡》
学生根据题目作答,监考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质量评价打分。
体育抽考题目:
初一年级:男子、女子100M
初二年级:男子、女子立定跳远
初三年级:男子、女子铅球
学生根据题目作答,监考教师根据《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换算学生得分。
美术抽考题目:
初一 校园一角速写或黑体字书写
初二 素描(组合构图)表现空间感
初三 素描,表现明暗
学生答题要求:学生根据题目作答,完成后交监考教师评阅打分。
信息技术抽考题目:
初一 简单介绍计算机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
初二 制作一张图文并茂的幻灯片
学生答题要求:学生根据题目上机操作,监考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质量评价打分。
考核方案 篇3
为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全校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翁海俊 周明广 杨建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 金中 郭飞 唐宝泉 刘胜 姚爱萍 李立松
吴莉莉 李卉 赵治清 顾霞光 姚凯 刘德俊 朱凌
朱志美 樊宏斌 程剑 汤宝兴 向忠秋 马恩泉
二、考核小组成员分工:
翁海俊 语文组 周明广 数学组 刘小平 行政后勤组
吴新华 英语组 张 健 理化生组
杨建华 体艺微劳组 严秋明 政史地组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入人员在我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工资所在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如被评为优秀等次,占用我校优秀指标。)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2月2日(周一):
1、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学习20xx年度考核文件,公布“师德优秀”、“年度优秀”指标人数;
2、民主测评(《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说明填写要求;
3、召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师德优秀”、“年度优秀”人员名单。
2月3日(周二):
1、全体员工按教研组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给分管领导;
2、分管领导综合被考核人的履职、实绩、总结、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意见。
2月4日(周三):
1、被考核人签名,校长审阅、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汇总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考核方案 篇4
实行分级责任管理
(一)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组织,建立网格化日常管理机制。村居、开发区落实分管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税护税具体事务;
2、建立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将当前已登记的税源户划分到村居、开发区,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实行税源动态管理,按照信息搜集、报送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上报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汇总整理税源档案;
3、建立属地建筑安装项目、房地产项目台账,对进入的施工、房地产项目,督促属地项目纳税申报,及时填表上报相关项目信息;
4、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联系和走访。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户型确定服务联系人,关注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其投资、分立、重组、施工建设、企业搬迁意向、变更税务登记、消减注销等重要动态信息或异动情况,随时上报相关信息。
5、及时上报企业本地经营异地注册纳税的情况。配合上级部门调查漏征漏管户、核实基础信息等专项工作。对项目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企业进出的重大信息实行全面信息跟踪;
6、明确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负责人,开展委托代征业务,按照要求定期收缴税款、向纳税人送达完税凭证;
7、宣传上级政策,稳定税源大户,挖掘吸引新税源。负责对协税护税人员工作的管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的作用,定期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二)镇税源办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保障上级各项税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负责及时汇总各村居、开发区上报的税源动态信息,向区税源办整理上报信息。负责及时向各村居、开发区反馈掌握的重点企业的纳税异常情况;
3、负责协调税源建设工作,协调工商、税务、招商、城建、规划等部门涉及税源的工作。联系、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定期通报协税护税工作情况,反馈税源信息;
4、负责个人出租房屋地方税委托代征相关业务的联系工作;
5、宣传上级政策。负责对村居、开发区协税护税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协税护税具体业务,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情况。
考核奖惩
(一)考核方式
协税护税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村居、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其中:基础工作20分、收入任务完成55分、重点工作落实25分。由镇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附后)。
(二)奖励办法
对村居、开发区的奖励为:工作经费、户型增量、税收增量、突出贡献、年终评比等五类。
1、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镇下达税收任务数、户型任务数的,按照管理税源户数多少,分别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等级为:300户以上的,奖励5万元;200户至300户的,奖励3万元;100户至200户的,奖励2万元;100户以下的,奖励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及协税护税人员奖励。
2、纳税户增量工作经费奖励
完成户型任务,当年每新增一户镇所得在3万元至10万元的,按所得的5%奖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对超过1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3%奖励;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所得的1%奖励;对500万元以上的户,按每增加一户,视情况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3、税收增量奖励。
完成税收任务,对超过任务的增量部分给予村居、开发区经费奖励,分段计算:增量镇(区)得为10万元以下的,按40%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按30%奖励;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20%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视情况给予奖励。
4、突出贡献奖
对工作到位、主动作为,取得重大增收效果,为完成全镇任务做出重大贡献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特别奖励。
5、年终评比奖励
各单位在完成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年终根据百分制考评结果,设一、二、三等将各一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
对村居、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按单位所获奖励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
(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收入,按既定办法给予给予单项返还。
(四)处罚措施
1、户型流失
按照户型增量奖励的标准,相应扣减经费奖励。如因工作不到位、不掌握企业动态导致户型流失的,出现2户且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或1户年纳税在20万元以上的,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1000元。
2、减收扣减
村居、开发区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按照区(镇)所得的差额量,从年终奖励中相应扣抵。
3、因工作不到位,使在我区经营、生产却不在我区纳税的全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户型,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4、发现注册在区外,项目开发地、建设施工地在我区的房地产、建安企业税收未划入我区的,出现1户,取消所在村居、开发区当年评先评奖资格。同时,分别扣缴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每户(含本次清理户型)1000元。
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