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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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篇1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厂区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篇2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刻吸取我市“5·16”意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我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镇路长办决定从5月底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实施交通安全监管、源头风险管控、专项打击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四大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镇、村(社区)综合监管机制,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排查一批高风险隐患、整治一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全年“三个下降、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
二、组织领导
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镇路长办统筹,日常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镇路长办成立桂头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称“镇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设在镇路长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的方面。
1.农忙、采摘等用工季节出行人群、驾驶员;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人群、驾驶员;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驾驶人;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货车驾驶人;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校车驾驶人;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吸毒人员驾驶人。
(二)“车”的方面。
1.农村“两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嫌疑车辆,特别是农村集体务工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多发学生接送车辆;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货运车辆;
6.涉嫌拼包车非法营运的6至9座面包车;
7.5座、7座及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运客车、非营运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
8.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三)“路”的方面。
1.全镇电站、水库坝顶道路和河湖堤岸、桥梁;
2.国省道、县道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
3.国省道积水路段、施工路段等;
4.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
5.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
6.急弯陡坡、长下坡和临水临崖路段;
7.等级公路沿线村道出入口;
8.校园周边道路;
9.重点水域及临涯作业区。其中市道安办督办的.路口中,涉及我镇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四)“企”的方面。
1.农村重点用工单位和场所;
2.电站、水库业主企业;
3.建筑工地、大型生产企业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和场所;
4.“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
5.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
6.道路客货运场站;
7.货运源头装载单位;
8.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门店。
(五)“行为”的方面。
1.无牌无证驾驶行为;
2.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3.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4.重点车辆未依法安装GPS等系统逃避监管行为。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监管攻坚行动
1.强化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全镇围绕“人、车、路、企、行为”五个方面,落实本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按照“一类一策、一项一策”的原则,精准、全面、及时、彻底整治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镇路长办要提请镇人民政府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风险、困难,加强督导检查。
2.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按照“每月会商调度、每月统计通报、每月检查暗访”的要求统筹推进,各职能单位按照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镇水利所加强电站、水库坝顶道路管理;镇路长办加强运输企业管理;镇中小学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镇工程办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管理;镇农业农村办加强农机车辆安全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执法整治工作等。
3.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镇“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道路客货运场站,电站水库业主单位以及寺庙、景区管理单位,农村集中用工单位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管理。
(二)开展源头风险管控攻坚行动
1.加强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摸排分析本地农业季节性用工的规律特点,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及措施;要针对近年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围绕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方面的短板不足,细化专项治理措施,逐一详细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
2.加强驾驶人风险隐患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走访掌握务农务工人员通勤出行情况,并形成集中用工人员场所、通勤出行方式等台账,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车辆和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立即督促用工单位进行整改。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等部门强化重点行业驾驶人管理,持续清理A、B证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做好大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安全教育,杜绝出现“黑校车”、涉校驾驶人资质不全等风险隐患。
3.持续加强客货运企业监督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牵头落实重点企业及车辆事故、违法抄告措施,镇路长办督促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镇工程办、路长办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城县散装物料车管理工作规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两点一线”(即源头点、倾倒点、行驶路线)管理。
4.全面排查危险路段交通安全隐患。镇工程办、路长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结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攻坚项目,深入排查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镇路长办、水利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河堤、大坝、公园、景区、寺庙等内部自建路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禁止通行;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集中报告镇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增设必要的警示、防护、隔离、禁止通行设施。
(三)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攻坚行动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每月“逢十”组织镇路长办、综合执法大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辖区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每次行动全镇出动人数100人以上、交通劝导员劝导违法数均达到200起以上,月底要“百分之百”完成上级下达的查处任务。
2.综合治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问题。镇政府组织村委、劝导站等力量,深入辖区社区、农村以及物流配送、快递、外卖企业开展入户调查,摸清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底数,建立源头管理台账,点对点提醒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杜绝无证无牌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3.常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镇路长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在全镇所有加油站、维修企业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拒绝为无牌摩托车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切实做到无牌车辆“断油断修”。
4.严管国省道路交通秩序。全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国省道设立执勤点,依托交警执法点、治超站、农村劝导站等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农用车辆、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醉驾、摩托车重点违法以及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以及货车超载、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
5.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统一行动日期间,围绕农村公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行动,镇政府要牵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农村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等力量全面参与到整治行动中,行动日镇交警中队根据上级任务指标完成任务。全镇劝导站劝导员要全部上岗上勤,重点加强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每个劝导员劝导不少于50起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攻坚行动
1.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在辖区内公路沿线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将近期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大力宣传农村乡道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结合农村地区、国省道宣传阵地建设要求,开展无摩托车事故的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零摩托车事故平安村居”。
2.构筑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推进辖区所有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一宣传栏一标语”农村地区阵地宣传,各镇至少打造一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各镇每月应完成本辖区行政村“一宣传栏一标语”建设总量的10%,20xx年底前,85%以上的行政村要推行“一宣传栏一标语”,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所有村庄要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镇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刻吸取“5·16”意外事件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居)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全县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镇路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应急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做好工作推进,确保抓出工作成效。
(三)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我镇要与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综合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事故信息要按规定如实录入系统,严禁弄虚作假。我镇要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县专项办;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整治工作清单;期间每周向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报送工作进度。于11月28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工作总结。
厂区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篇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
厂区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