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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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方案 篇1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衡南”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清廉衡南”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衡南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举措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食堂管理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食堂管理方案 篇3
食堂供餐是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确保此工程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学生利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200天实施标准为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2、各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学校是食堂管理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抓好日常管理,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各校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负责学生就餐前和就餐后的秩序和安全。
4、各校要建立食堂供餐经费专账,报账员负责。
5、食堂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健全,要上墙。
6、食堂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7、要注重膳食的科学营养搭配,周一至周五的膳食表要在餐厅显著位置公示。
8、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9、严格执行陪餐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销毁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10、严把签字关,谁签字谁负责,逐级审核。
11、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
二、明确职责:
(一)学区校长职责
1、学校成立食堂膳食指导委员会,学区校长任主任,分管任副主任,由学生代表不少于2人、家长代表不少于2人、教师代表不少于1人等组成,此委员会名单及电话每学期初报总校,总校定期了解情况,委员会每学期最少召开一次专门研究会议并存档备查。必要时总校召集膳食委员会中的家长开会。
2、企业供餐学校要主动和供货商、承包公司沟通,相互协作,学区校长要严格查对食材的进货渠道。
3、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学区校长每天须保证两饭两菜,可根据季节时令调整,冬季每天要有炖菜,再加一个炒菜,不宜过咸。吃馅包时(肉馅不能买现成的),必须要有鸡蛋汤;吃面条时要有肉丝卤或鸡蛋卤,以上为一道饭菜,同时也要保证两饭两菜。
4、学区校长须保证每天都要有肉、豆腐。肉每餐每生要高于1两以上(肉要进优质的'肘子肉或五花肉,不能进其它部位劣质肉);豆腐生均1两左右;吃面要打鸡蛋卤,生均一个鸡蛋左右。
5、食堂供餐要专款专用,须全部用于食堂,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或做它用,教师餐费自理,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二)主任职责:
1、各校明确一名主任具体负责食堂记录,总校提供专用记账本,主任负责记录。
2、主任负责一天一记、一周一总、一总一篇。
3、主任监管食堂不能进熟食,不能做凉菜,不能吃剩菜。
4、主任负责每日上传图片到局营养办群和总校晒菜群,以便相互比对交流。
5、食堂进出台账要清楚规范,分类管理,不得任意涂抹。报账单据必须真实,每天就餐学生数,每月实际就餐天数要准确无误。
(三)总校职责:
1、总校定期召开负责食堂供餐的主任会议。
2、本着查对、记录、负责的原则,总校要求供货商提供原始单据,一定要记录实数、实底,总校签字时和原始单据比对,和主任原始记录比对。要求供货商每次送货后,随时将送货单交到总校,供货商须签字。
3、总校是学区、教学点食堂供餐的直接监管单位,以上工作总校定期下乡督导检查,并对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三、规范健全食堂财务管理:
1、根据上级要求,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要做到帐实、账清、账单相符。
2、食堂供餐学校必须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负责货物的接验收、入库工作,并及时登记入账;出纳负责资金的周转、支出、结算等,每次出账,要同会计核清数目,须学区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出纳负责食堂银行卡(须为食堂专用卡)的保管,学区校长不得持有银行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4、学校食堂的月结余款要并入下月伙食开支,不得用于其它项开支。
四、注意事项:
1、校长全面监督,主任负责落实。
2、非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3、严防因饭菜质量问题出现上访事件,并做好预案。
4、要从源头抓起,主任要“真管实抓”,对于问题较大学校,总校将责令学校和供货商解除合约。
5、鉴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务必保证食品安全,务必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真正把工作做好。
五、违反本规定相关处理:
1、立即责令整改。
2、总校班子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通报全镇批评。
4、免职或撤职。
5、上报教育局政法股处理。
6、构成违法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食堂管理方案 篇4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表达效劳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诚信效劳、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二、管理体制: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郎守宏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梁伦泉宗元生
主要职责:
〔1〕根据缴费状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状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必须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一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一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方案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确实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清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三、原材料的采购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务必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一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一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给予付款、会计做账。
四、原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合理、提倡节约,坚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的原则,由炊事班长根据需要到保管室领取原材料、保管员务必过称、登记、领取人签字,同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