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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2025/06/1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提供感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及学习音乐文化知识的机会,为学生终生学习和音乐审美素质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学生与资源分析

为了切实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学会处理不同的作品,而且会用不同的情感来表现歌曲内容的能力。演唱优秀的合唱歌曲,对于孩子们道德的培养,性格情操的熏陶,形象思维的丰富,都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在合唱技能的训练、艺术形象的塑造表现中,会促使孩子们扩大视野、积极地思维,从而会有力地促进孩子们的智力发展。中学的孩子偏爱感情深厚丰满的音乐。

课程理念

1、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在本课程教学过程中围绕音乐主线,通过音乐带给学生美的感受。

2、坚持技能与情感的统一。指导学生在训练课程技能的同时加强对作品情感的把握及表现。

3、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理论的探索最终要上升到实践的高度,在实践中生成新的经验。

4、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促进个性发展的统一。遵循本课程集体

与个体和谐的特殊性,良好的处理其中的关系。

三、课程目标

1、加强合唱欣赏,培养合唱兴趣。

2、注意以科学的方法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深一层的歌唱方法和形态训练。

3、养成良好而正确的发声姿势。

4、扎扎实实地进行音准与节奏训练。

5、注重训练合唱音响的协调、咬字吐字的清晰。

四、课程内容

1、训练学生正确的歌唱姿势和发声方法。

2、积累一定数量的合唱欣赏作品,丰富学生的音乐视野。

3、进行试唱和节奏的训练。

4、加强声部之间的配合,注重声音的和谐。

五、学习基本内容

合唱队招生工作

1、唱歌

2、听音歌唱方法

第一课章 主题 划分声部

1、根据音色划分声部

2、根据音域划分声部

3、根据学生换声点划分声部

第二章 声乐训练

1、基本原则

2、声乐训练的一些方法

第三章合唱前的练声

1、 练声的要领

2、 练声曲谱例

第四章 练唱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作品与分析处理

2、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

第五章 歌曲的排练

1、歌曲排练的程序和要点

2、一些重要的排练方法

3、技巧训练与乐感表现的关系

4、演唱的艺术表现

第六章 合唱的统一、平衡与和谐

1、统一——音色、速度、节奏基本表情的一致

2、平衡——声部间音量的安排

3、和谐——音准的协调

第七章 合唱的指挥

1、指挥要领与基本手势

2、指挥的常用手法

3、指挥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4、合唱读谱

5、指挥的动作设计

6、合唱指挥的特点

六、课程评价

1、评价标准: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以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

2、评价主体:发挥学校、社会的综合评价功能,突出教师和学生的互动评价。

3、评价手段:坚持多元化,引导激励性评价,倡导个性化评价。

4、评价方法: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可采用自评、互评和他评等多种形式。

在音准的训练、艺术形象的塑造中,会促使孩子们扩大视野、积极地思维,从而会有力地促进孩子们的智力发展

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我校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课程实施计划的要求,以“陶冶学生情操、完善学生人格、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特长、丰富学生文化底蕴”为宗旨,结合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要求,从学校现有条件和学生兴趣出发,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开发并实施“海量阅读、书法、体育技能专项训练”等三门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以校本课程实施为突破口,推动学校的教研教改,打造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

二、实施目标

1、通过海量阅读课程的实施,引导学生有计划、系统地广泛阅读大量的古今中外经典名著、科普书籍,扩大学生的阅读面和阅读量,其中一、二年级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三、四年级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五、六年级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培养学生静心读书的好习惯;让学生掌握阅读方法、技巧和策略;通过读书,让学生获得了广博的多元化知识,增强语感,提高语言素养和语言文字运用能力;陶冶学生情操,塑造学生人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受益终生。

2、通过书法课程的实施,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铅笔、钢笔(圆珠笔、粉笔)、毛笔的正确执笔、运笔方法及书写技能;使学生初步了解我国书法艺术的悠久历史,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3、通过体育技能专项训练课程的实施,逐步让学生掌握“跳绳、乒乓球、篮球”等几项常见、实用的体育技能;通过“队列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身姿、气质,培养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时间观念和集体意识,磨练学生坚强的意志;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爱好,提高运动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实施办法

(一)海量阅读课程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一至六年级

2、课时安排:

(1)每班每周开设一节“阅读指导(交流)课”。

(2)每周一14:30—15:00为全校“自由阅读课”。

3、任课教师安排:

(1)“读书指导(交流)课”由本班班主任担任,要求有教学计划,有备课,全期不少于15节。

(2)“自由阅读课”由本班第五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组织管理,不需备课,每节记一个课时的工作量。由教导处和值周行政人员负责督查教师到岗情况。

4、阅读内容:

(1)必读书目:以“教育部推荐小学生课外阅读书目”为主要内容。

(2)自选书目:筛选补充部分师生推荐的其它书目。

5、实施准备及措施:

(1)后勤处负责给每班教室统一制定挂壁书柜。

(2)各班制定班级阅读管理制度,推选阅读管理员。

(3)制定读书清单。教导处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小学生课外阅读书目推荐”活动,结合“教育部推荐小学生课外阅读书目”,制定各年级读书清单。班级再结合本班“漂书”活动情况,制定出班级读书清单。(“漂书”,即班主任倡导学生按照“年级书目清单”认领书目,自带该书籍或其它有益书籍存放本班书柜供大家交换阅读,期末班级图书管理员再将书籍归还给本人。)

(4)建立学生阅读档案。每个学生自备一个课外阅读“采蜜本”(即摘抄笔记本),首页附本班本学年阅读书目清单,及时记录读书日期和读书内容及感悟。小学六年,每年一本。

(5)开展读书评比活动:班级利用“读书指导课”开展“一周悦读”成果展:讲故事、谈体会、展笔记、好书推介等;教导处每月检查评比学生读书档案一次;每期举行一次全校性“海量阅读”成果展:读书档案展、讲故事比赛、童话剧表演、手抄报、好书推介会等。

(二)书法课程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一至六年级

2、课时安排:

(1)每班每周开设一节“书法指导”课。

(2)每周星期五14:30—15:00为全校“书法练习课”。

3、任课教师安排:

(1)“书法指导课”由书法专职教师或本班语文教师担任,要求有教学计划,有备课,全期不少于15节。

(2)“书法练习课”由本班语文教师担任,不需备课,每节记一个课时工作量。由教导处和值周行政人员负责督查教师到岗情况。

4、培训内容:

一、二年级学写铅笔字;

三、四年级学写钢笔(圆珠笔)、粉笔字;

五、六年级学写毛笔字。

5、实施准备及措施

(1)学校统一选订教材、教具,学生自备学具。

(2)班级开辟书法作业展览专栏,每月开展一次优秀书法作业展。

(3)学校每期举办一次书法比赛和书法作品展。

(三)体育技能专项训练课程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一至六年级

2、课时安排:

每班每周从体育课中列出一节“体育技能专项训练课”。

3、任课教师安排:

由本班体育教师或专业教师担任教学,要求有教学计划,有备课,全期不少于15节。

4、培训内容:

一、二年级:跳绳

三年级:队列训练

四、五年级:乒乓球

六年级:篮球

5、实施准备及措施:

(1)学校建设好训练场地,订购教材教具,学生自备学具。

(2)每期举办一次体育技能专项训练成果比赛。

四、后续建设

1、学校教导处将各班读书清单、阅读管理制度以及其它课程实施成果及时整理归档。

2、期末开展优秀教学计划、优秀备课评比活动,将优秀教学计划和备课汇编成校本教材。

3、学校校本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专题研讨活动,调整、改进来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畜禽水产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质量安全科、畜牧科、水产科、科教科、兽医科、行政审批科、饲料办、卫监所、质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关于明确有关科室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郴牧办发〔20xx〕 15号)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监管工作。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市局领导包县(详细情况见附件1),县局领导包乡。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精神和省局要求,积极推动政府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员、到场(户)。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监管

1、加强兽药及生物制品安全监管。严格贯彻《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督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新、旧标签和说明书使用的时限,引导兽药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指导兽药使用单位规范用药。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禁用兽药、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靶动物和适应症的兽药;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做好兽药gsp后续监管,重点检查兽药质量档案、购销记录等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疫苗质量监管。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走*疫苗及利用“高端疫苗”、“浓缩苗”等宣传手段违规销售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等违法行为。加强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监管。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免疫档案、投入品购入使用台账,建立兽药用药管理制度和兽药休药期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格整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2、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按照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要求加强饲料企业的审核、管理和现场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饲料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购销台帐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和抽样检测力度,强化饲料安全预警监测,继续加强对外来饲料和自配饲料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进一步抓好以“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法添加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畜产品以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为重点,会同公安、工商、商务、食药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制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一律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检测确认涉及“瘦肉精”案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水产品重点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法添加物的整治。要强化对违法案件的通报和协调制度,本地发生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外地检出我市不合格产品、苗种、饲料、兽药等跨区案件,应及时报市局协调,确保案件顺利查处。各县市区今年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以抗菌药物和兽用生物制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将情况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按要求报市局质量安全科(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严格抽检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1、加大检验监测力度。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扩大抽检范围、品种和频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监测送样任务(附件3);积极配合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例行监测和拉网排查工作,确保本地区产品抽检合格率达标。各级畜牧水产部门需送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中心进行“瘦肉精”检测确认的,走省局开辟的“瘦肉精”检测绿色通道,及时送检。

2、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严格实行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对上市生猪在出栏前全面开展“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抽检,每户每批至少抽检1头或按3%比例抽检,规模养殖场户适当增加抽检数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规模养殖场明确监管领导和监管责任人,登记备案并挂牌公示,监管责任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市局将部署“瘦肉精”集中排查工作,并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

3、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强化“三品一标”的认证与监管,通过认证促进企业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生产管理行为,确保“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将“三品一标”畜禽水产品全部纳入各级畜牧水产主管部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坚决淘汰。

4、加强定点屠宰场监管。严格执行“三证一标”入场制度,认真开展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严格落实“瘦肉精”检测在屠宰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实行5%比例的监督抽检要求,凡出现“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疑似阳性的生猪要及时就地封存,待确认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积极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XX县建设。省局确定我市XX县为省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XX县。XX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XX县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示XX县创建,完善监管机构、规范生产档案、强化检测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县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五、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1、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各县市区局要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为契机,争取各级政府落实监管机构、人员和经费,成立质量安全股室。无法增加编制机构的,也要在内部进行调剂。要充实乡镇监管力量,每个乡镇动物防疫站配备1名以上专职监管人员,每村明确1名监督员,每个规模养殖场明确1名监管员。

2、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负责做好定量定性检测骨干的技术培训,采取量检与速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例行监测。县市区要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定量定性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检验检测机构和乡镇站检测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开展以速测为主、量测为辅的检验检测工作,围绕推进城区市场准入和基地畜禽水产品产销对接开展例行监测,结合监督检查和执法,加强基地与市场的监督抽查。乡镇以推进畜禽水产品产地准出为重点,开展日常速测监督抽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有质检中心项目建设的要力争通过省局考核验收,并开展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工作。

3、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一是落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监管、严格要求、严肃整治等措施,不断增强养殖业生产者、养殖业投入品经营者、畜禽水产品经营者、“三品”认证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档案,要求养殖业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承诺执行情况、“三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考核评价,定期公布考核评价情况;对诚信度较差的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重点监控,对诚信度较差的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和“三品”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取消经营资格和认证资格。

六、加大宣传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特别是在农资打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统一规范、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对监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知识培训,对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养殖业标准化等方面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控制技能,形成全社会关注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2、提高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的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组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建立第三方应急解读咨询机构。各县市区局要将专家组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质量安全科。要加强舆情监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实施方案 篇4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社会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城市市容整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无污染,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死面。

2.农村村容整洁,垃圾、粪便、杂草、污泥得到有效清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较大幅度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传染病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建达到省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标准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

(二)工作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和方法。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乡、镇、街道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中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

二、活动时间

集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为每年3月-5月。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五清一消杀”的要求,继续以清垃圾、改厕所、治理沟河塘及整治城市“六乱”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小街小巷整治。城区应当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硬化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支离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负责)

2.加强沿街环境整治。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门前清洁卫生。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空调室外机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者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负责)

3.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交通秩序,拖拉机、人力板车、货运人力三轮车和经批准保留的机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要在规定的区域、时段内通行。严禁畜力车辆驶入城区,严禁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市公安局、交通局、市容局、交警大队负责)

4.加强城区垃圾整治。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布点,建设垃圾中转站。落实垃圾清扫保洁制度,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密闭化,力争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完善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机制,主次干道、垃圾清运处理,由市环卫局负责、广场的清扫保洁由市园林处负责;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处理,按责任划分,由产权单位或管理经营者负责;小街小巷、居民生活小区的垃圾清运处理,由西城、东城、颍南街道负责,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实行属地管理,驻界单位和市直单位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垃圾清运,由本单位统一负责,街道负责监督,确保无卫生死角。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和果皮箱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环卫局负责)

5.加强城区旱厕整治。加快城区旱厕改造步伐,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力争年底前将城区公共旱厕全部改造为无害化水冲式厕所;有条件的居民住户旱厕也要改造成无害化水冲式或双瓮式厕所。旱厕未改造前,要对旱厕及周边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杀。(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环卫局负责实施,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

6.加强沟河塘环境整治。定期对城区沟河塘水面漂浮物及垃圾进行清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沟河塘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粪便(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7.加强建筑工地整治。实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8.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强化饮用水源监测,环境监测部门每年监测次数不少于6次,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6%。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加强水源水质保护,自来水出厂水质、管网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水质必须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水务局负责)

9.加强城市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快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市建委负责)

10.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悬挂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重点治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确保“五小”达到卫生标准。(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食品监督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负责)

11.加强烟尘整治。开展治理小锅炉、小烟囱专项整治行动,改造燃煤小锅炉,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面推广使用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锅炉,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已淘汰的落后设备。(市环保局、市容局负责)

12.加强食品卫生整治。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13.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整治。强化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

14.加强市场整治。集贸市场必须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公共卫生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督促各类市场做到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和地面整洁干净,无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各类商品排列有序,通道畅通。(市工商局、商务办负责)

15.加强饮食摊点整治。饮食摊点必须按照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规范摆放,做到进场进院,严禁乱设乱摆摊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持操作台及周围环境整洁干净,使用自来水,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污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通行。(市容局、卫生局负责)

16.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治。强化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重点加强鼠、蚊、蝇、蟑螂的防治,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省卫生城市的标准。(西城、东城、颍南街道、爱卫办负责,疾控中心负责“四害”密度监测)

17.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按照市政府加强犬类管理的要求,规范犬类饲养,城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规范宠物和鸟类饲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确保粪便不污染环境。(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公安局、市容局、畜牧局负责)

18.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卫生管理协调与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卫生管理职责,维护相毗邻区域的环境卫生。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堆乱摆等现象,彻底改变脏、乱、差状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负责)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三清一消杀”,即清暴露垃圾、清污水污泥、杂草、清露天粪坑,全面消杀蚊蝇等病媒生物,消除蚊蝇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垃圾清理。彻底清理集镇、街道、公路沿线、村内村外、沟边塘沿以及村民房前屋后的垃圾,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垛等行为。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室内室外干净卫生。制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落实乡村保洁员和农户监督员。设置垃圾池,建立垃圾深埋点,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收集,有人运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各乡、镇、街道负责)

2.着力抓好公共旱厕改造。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改厕工作计划,对于乡、镇、街道及其辖区的村卫生室、电信、税务、信用社等单位的旱厕一律改建成水冲三格化粪池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对于新建住房和有条件的农户要逐步分批改建成双瓮式或沼气式农村卫生厕所,并加强日常管理。对确因居住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改厕的户(单位)要及时清理粪便、进行定期消毒,并采高温堆肥等方法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负责,卫生局和市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

3.做好禽畜粪便管理。对畜禽实行圈养,做好圈舍清洁工作。引导专业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圈舍的防疫和蝇类消杀工作,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养殖区域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畜牧局负责)

4.积极推广高温堆肥。对垃圾粪便采取高温堆肥等方法,密封发酵处理,净化农村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5.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推广沼气运用技术,落实“一池三改”,带动改厕、改圈、改厨,实现院落清洁、圈厕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农村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6.扎实做好污泥污水的清理。集中时间对沟河塘进行清理,清除污泥污水,打捞、清理水面及沿岸堤坡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物、障碍物。禁止向沟河塘内倾倒垃圾、粪便。加大沟河塘整理疏浚力度,沟通水系,修整堤岸,实现道路干净、河渠畅通。(各乡、镇、街道负责)

7.彻底清理杂草杂物。及时清理杂草、柴草、烂草堆、粪堆等杂物,杜绝乱堆乱放,做到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柴草、农具放置有序。(各乡、镇、街道负责)

8.强化饮水安全管理。按照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水源井进行加盖加台密闭,做到30米以内无污水、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引导农民使用深水井,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对存在问题的水源,及时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各乡、镇、街道和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所、水务局负责)

9.普遍开展“四灭”工作。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在农村地区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工作,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进行灭杀。(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10.认真抓好秸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选择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各乡、镇、街道和市环保局、农委、农机局、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四、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防控各类传染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目前防控传染病形势的迫切需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系、定期报告通报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日常工作又有突击行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天候、全年度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增加经费投入和实施帮扶

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财政部门每年从公共卫生事业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爱国卫生工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年增加。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不断扩大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来源,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可持续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在农村,市几大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要负责指导所包联的乡、镇、街道、村,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三)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传染病等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要有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市政府领导、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村(居)民普遍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村(居)民自我管理的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健康知识教育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卫生和爱卫部门要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农村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切实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采取开广播会、宣传车、宣传栏、明白纸及标语、条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学校、医院,有针对性地向学生、病人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爱国卫生运动顺利开展。

(五)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各单位要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主体的积极性,按照《**市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逐步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好、辐射效应强、管理规范的爱国卫生示范村(社区)和星级文明户,以示范村(社区)为抓手,树立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户典型,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六)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将组织由六大班子领导带队、督查室、考核办、卫生和新闻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直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要组织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