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 篇1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xx]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社会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拓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面确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二、基本原则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引导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学习借鉴其他乡镇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总体目标
1、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2、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做好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基础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内容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实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向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已陷入或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一是各村委会要组织干部、志愿者开展日常巡逻,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各村委会要发展辖区群众成为“眼线”,组织和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劝告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镇救助服务点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四是镇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点积极开展街面救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服务。
2、建立未成年人村居委会救助保护机制。一是逐步构建覆盖全镇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成立以村书记、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等组成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二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行为偏差、残障儿童等8类未成年人建立专项档案。三是村居委会要利用自身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天然优势,发动群众主动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起村居委会救助保护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定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双亡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安置到市社会福利中心抚育。
4、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基本生活。
(二)教育保护
1、建立孤儿就学制度。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适龄孤儿,可送到市阳光学校上学,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学,保障其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残疾儿童就学制度。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保障体系。对困境残疾儿童入托给予补贴。
3、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工作台账及信息通报制度。
4、建立阳光学校教育矫治制度。专门对有不良行为、屡教不改、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对他们的食宿等费用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5、建立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学、就学等政策。
3、完善未成年人“阳光之家工作室”延伸保护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逮、慎诉、少监禁,细化附条件不起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使用,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村委会矫正工作,帮助解决其生活、心里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及其早顺利回归社会。
(四)就业保护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免费就业培训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免费得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扶持制度。大力开发村委会服务、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人员充分就业。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将就近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建立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
(六)精神保护
1、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关注,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在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乡村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专业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党群组织、村、广大志愿者和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支援服务,有针对性德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4月)
1、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xx]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各村居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召开全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未成年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分工、落实责任。
3、各村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等情况,做出困境评估意见。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1、建立保护网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家庭监护和监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
2、建立保护平台,设立热线电话。
3、健全干预服务方式。提供家庭服务,在全镇建议一批“青童家园”村委会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拓展临时照料。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查找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是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政策性、实践性和广泛性等特点。为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成立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的要求是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管理体制。
(二)建立健全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先导作用,系统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教育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父母和中小学教师,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促进社会参与
(五)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在预防,要充分发挥家庭的正功能作用。进行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对困境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的基础上,积极督导各村基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提升家庭抚养和教育能力。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快乐成长
二、活动理念: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达到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形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三、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四、活动地点:
xxx小学
五、活动时间: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六、活动内容:
1、欢迎仪式负责人:
2、座谈会参加人员:
3、游园活动负责人:
注: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xx市邮政局团支部青年代表参加游园活动,派10名青年代表与xx小学教师拔河比赛;青年代表邀请xx小学师生代表开展部分游戏活动,如:头顶气球、抢凳子、慢车比赛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xx小学
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节目表演:唱歌(梁xx)、舞蹈(陈xx)
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颁发留念品
xx小学活动总结
合影留念
七、活动准备: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主办:
承办: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提供
4、参加人员数量xx中学初中校区:8人xx市邮政局:5人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八、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轻松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义工服务队人员要求:
有爱心、积极、热情、灵活、主动,听从安排。
九、活动筹备组人员名单:
顾问:
总策划:
执行策划:
参加人员:
活动方案涉及到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请提前向本单位领队请假,以便作及时调整。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小学未成年人保护方案 篇4
一、目标
本方案旨在加强小学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保障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原则
1. 以学生为本:关注每一位学生的需求和发展,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
2. 综合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承担保护责任,形成合力。
3. 预防为主:加强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措施
1. 家庭保护
家长应履行监护和抚养、教育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残害未成年人。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家长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学校保护
学校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学校应建立学生关爱机制,对特殊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学校应开展预防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3. 社会保护
社会各界应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未成年人活动的监管,防止其受到不良信息的侵害。
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的良好氛围。
4. 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应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保护其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为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四、实施与监督
1.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人。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4. 鼓励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