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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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卫生部20xx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和《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住院床数为20-49张,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人均建筑面积约为40㎡。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当时状况看,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病床数严重不足,仅有15张床位,并且病房面积狭小,每间病房平均面积不足15㎡,房屋格局也不合理,远远不能达到新形势要求的卫生费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标准。因此,麻江县妇幼保健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申请新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全面该站其业务用房落后简陋的现状,以推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2.项目规划和立项批复概况
项目前期规划: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建设场址在麻江县新成区环城东路二号线旁,麻江县妇幼保健院院内,不需拆迁和新征土地,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4层,占地面积约640㎡,长40m,宽16m,层高3m,建筑面积3200㎡。计划项目建成后住院部病床总数达50张。
立项批复概况:20xx年09月14日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建设规模:新建住院部综合楼1栋(内设住院部大厅、游泳抚触中心、急救室、手术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室、器械室、病房、护士站、值班室、办公室等功能室和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374.53㎡。
(2)项目总投资:946.77万元;
(3)建设地点:麻江县杏山镇城关村。
3.项目建设概况
此项目参与的单位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主体建设方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04月20日取得中标通知书,20xx年04月21日签订合同。麻江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于20xx年年底完工,于20xx年3月正式入驻,入驻前未做验收。
4.妇幼保健院现状
妇幼保健院现有住院部综合楼1栋,共5层,其中1-4层已经对外开放,第5层处于毛坯状态。内设放射室、B超室、内二科、新生儿科、产科、手术麻醉科、办公室等。目前住院病床有30张。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087号)精神和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实际情况,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该项目进行绩效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财政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状态,检验项目是否实现了立项时的建设目标:有效改善麻江县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医疗条件,改善医疗环境,大力推进卫生室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同时确保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情况,查找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推进基本建设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必要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项目自评、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项目验收)、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实际完成情况、床位使用率)、产出质量(质量合格率)、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项目效益,包括项目效果(社会效益、病人对项目满意度、医院工作人员医生对项目满意度、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xx〕29号);
(3)《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体系框架》(财预〔20xx〕53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xx〕34号)、《贵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预〔20xx〕63号)、《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5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8号)《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黔财绩〔20xx〕10号)、《麻江县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麻财通〔20xx〕64号);
(4)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拨通知、实施方案、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规划。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6)预算、可研、评估,决算、审计,稽查和验收等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后评价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综合性评价,通过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分析项目绩效信息,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逐项打分和结果评定。评价工作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收集项目工程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现场勘察核对。通过对收集资料的整理、检查、核验、计算、比对,对项目相关各方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得到的信息,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评价。依照评价指标进行考评,测量出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以上为良好(含80分),80-60分以上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前期,我们已配备和明确评价工作小组及其职责分工,按照重点性、突出性原则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在委托单位麻江县财政局指导下,分头分工开展工作,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分和评级的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被评价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各项目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及说明
1、“项目决策”项目评价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6分,具体如下:
(1)“立项依据必要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得1分;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1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等文件,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得1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麻发改社会〔20xx〕7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室外附属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项目有绩效目标,得分1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分1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分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18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1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1分;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1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得1分。
2、“项目过程”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3分,评价得分17.48分,具体如下: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1.98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万元,资金到位率66.01%,得分为3×66.01%=1.98分。
(2)“资金使用率”指标分值3分,得分3分。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为669.4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7.10%,得分3分。支出明细如下表:
(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得分3.5分。
通过查阅相关支出凭证及附件,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资金的拨付部分手续不完整,酌情扣0.5分,得分0.5分;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1分;未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根据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工作制度了解,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1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沟通了解,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分0.5分;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得分0.5分;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得分0.5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分0.5分。
(6)“政府采购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支出相关合同、凭证等资料了解,已签订合同且确定合同金额9,559,146.77元,未签订合同已完成支付138,645.43元,已签订合同未确定合同金额但已支付60,000.00元,合计应支付9,757,792.20元。问题一,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问题二,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部分供应选择的依据及流程上不充分,酌情扣1分,得分1分,供应商确定的时效性及时,得1分。
(7)“项目自评”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项目单位对项目未自评,本指标不得分。
(8)“合同管理”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通过查阅合同了解,合同注明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条款设置全面,责任划分明确,对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均有详尽的描述,得1分;合同期限具备和理性,能够保障项目有序、合规、顺利实施,得1分。
(9)“项目监理”指标分值1分,得分1分。通过查阅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相关资料,财务监理单位有效履行了财务监理职责,得0.5分;严格有效的执行了财务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相关财务监理实施细则,得0.5分。
(10)“项目验收”指标分值1分,得分0分。
通过现场了解,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指标不得分。
3、“项目产出”项目评价指标分值29分,评价得分20.24
分,具体如下:
(1)“实际完成情况”指标分值4分,得分3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江妇幼保健院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建设项目按多层建筑设计,层数为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374.53㎡,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根据现场查看及沟通了解,截止20xx年5月31日,现场已完成新建1栋住院部综合楼,层数为地上5层,其中第5层为毛坯状态,其余四层已投入使用,床位30张,未达到预计50张指标要求,该指标酌情扣分1分,得分3分。
(2)“床位使用率”指标分值4分,得分0分。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提供8月床位使用情况了解,8月实际开放总床日数为30*31=930天,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64天,床位使用率为17.63%,床位使用率<60%,不得分。
(3)“质量合格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46分。由于该建设项目未进行验收,该指标根据监理基础评估报告、主体评估报告、节能验收等资料,通过建设材料、设备等检测情况来测定该项目的质量合格情况。送检测数有26项、合格24项,主要系砂浆5组均合格、水泥1份均合格、混泥土9组均合格、砖检4份合同2份、屋面挤塑板3份均合格、铝合金窗4份均合格,合格率92.3%,得分=7*92.3%=6.46分。
(4)“完成及时性”指标分值7分,得分4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于20xx年4月22日开工,截止20xx年3月入驻,项目已经完工,但未进行验收,通过麻江县妇幼保健院的超期完工情况说明,该项目酌情扣分3分,得分4分。
(5)“成本控制率”指标分值7分,得分6.78分。根据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计划投资9,467,700.00元;通过查阅合同、凭证等相关资料,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超出预算290,092.12元,超出比例3.06%,扣分0.21分,得分6.78分。项目支出汇总表如下:
备注:经了解,除了合同未支付完成部分之外,目前未其他应支付未支付情况。
4、“项目效益”项目评价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28.54分,具体如下: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1分,得分11分。通过现场调研及沟通,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后,明显的改善患者,特别是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条件,缓解医疗供求不平衡,对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指标得分11分。
(2)“患者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96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5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清楚1项(清楚1分、不清楚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6分。问卷调查发放8份,收回8份,有效问卷8份。平均满意度=109/(16×8)×100%=85.16%,本指标得分=85.16%×7=5.96分。
(3)“医院工作人员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6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18分。问卷调查发放15份,收回15份,有效问卷15份。平均满意度=212/(18×15)×100%=78.52%,本指标得分=78.52%×7=5.50分。
(4)“患者家属对项目满意度”指标分值7分,得分5.50分。问卷调查涉及满意度11项(非常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每份问卷调查满总分33分。问卷调查发放9份,收回9份,有效问卷9份。平均满意度=258/(33×9)×100%=86.87%,本指标得分=86.87%×7=6.08分。
四、评价结论
经复核,评价结论如下:麻江县的“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2.26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率低
截止20xx年5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为6,250,000.00元;计划使用资金为9,467,700.00元,资金到位率66.01%。现在工程已经完工,项目实际应支出9,757,792.20元,已经支出6,694,035.43元,余3,063,756.77元未支付(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项目资金到位率低,项目的验收及完善受到影响。
2、部分采购不规范
(1)采购未见询价比价资料,如:与贵州豪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5,000.00元地质勘查合同未见询价比价资料;与范乾军签订新大楼消防工程合同207,346.00元未见招投标或询价比价资料。
(2)开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文件下达时间逻辑不合理,文件下达时间为20xx年2月5日麻发改社会〔20xx〕10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9月14日麻发改社会〔20xx〕33号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工程开工令时间为20xx年4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19日,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4月21日,已于20xx年10月18日支付260万元主体工程建设费,未签订合同已经开工并且支付项目费用。
3、项目未自评
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未对项目进行自评。
4、项目未完成验收即投入使用
麻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于20xx年3月入驻,但未进行工程验收,并且未进行消防验收就进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医院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难以界定责任归属。
5、部分支付附件不全
支出手续不完整。如:20xx年12月凭证16号,支付麻江县自来水公司39,762.00元,仅见收据,未见发票;20xx年9月凭证12号,支付新大楼水管工程、未见合同、光明水泵店提供管件计量表未见妇幼保健院工程验收人或负责人签字、计量表金额为19,199.00元,发票金额为22,462.83元,相差3,283.83元,相差金额为税额,未见税额由妇幼保健院自行承担相关说明;20xx年10月凭证16号,支付工程进度款260万元,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仅根据20xx年6月28日中标通知书支付(此项中标通知书后期作废)等情况。
(二)建议
1、实施部门结合自身状况分析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结合县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使项目能顺利完成,为达到预期的目标做好基础。
2、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投标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流程及限额的规定。
3、开展绩效培训,提高认识,进行项目自评并形成系统规范的报告。提高部门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及时开展项目自评,将项目组织开展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实施成效,规范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纠正项目实施中的偏差,有效促进项目的进展,实现项目目标。
4、建议项目应当通过全部验收完成后再移交使用。如果是因为项目设计变更导致工期超过初始工期,应加强前期设计审核和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全面验收后再投入使用。
5、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复核,对原始单据不全的凭证,不得给于报销,完善报销手续,保证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1、立项背景
为了进一步改善丰都投资环境,提高丰都城市现象,需要对县城的整体形象进行提档升级。横四路作为丰都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城镇形象和文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整治横四路主次干道对于改善丰都县城镇的整体形象,增强城镇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向城区聚集,对减轻城市交通压力、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加快稳定脱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经渝发改地【20xx】291号批复,丰都县横四路综合改造工程予以立项。
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综合改造峡南溪路、双桂路、延生路,雪玉路、龙河路等5条主干道和平都西路、南天湖西路、南天湖中路、南天湖东路、平都东路、滨江东路、滨江西路等7个片区次干道,道路全长19.8千米;景观改造涉及4个广场、2个公园、1个游园、2个节点,面积2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道路及管网建设、挡墙护坡治理、广场及景观提档升级,公园、游园及节点工程整治,灯饰改造,店招地安排及环保设施建设和市政绿化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20xx年丰都县横四路综合改造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市600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0万元,共计600万元,均投入到该项目,投入资金600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总体目标
整治道路环境改造16.1KM,景观改造240847.4平方。
2、总体绩效目标设定值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500(平方米),整治道路1.433(KM);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100(%),项目按时验收率100(%),年度预算执行率80(%);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100(%),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100(%);
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人民收益人口10000(人),直接受益移民人口12000(人),新增移民群众就业岗位20(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了6(%),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3、年度绩效目标设定值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500(平方米),整治道路1.433(KM);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100(%),项目按时验收率100(%),年度预算执行率80(%);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100(%),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人民收益人口10000(人),直接受益移民人口12000(人),新增移民群众就业岗位20(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了6(%),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除风景名胜区和水天坪工业园区)的城市开发建设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任务:负责管理和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开发建设、改造更新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负责所属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以发挥城建资金最佳的投资效益;负责所属区域统筹城市建设和开发等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已完成利民中医院至环保局段道路升级改造,累计完成道路升级改造约700米长,完成人行道铺装约3600平方,栽种桂花树176棵,安装路灯64盏。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000(平方米),整治道路0.7(KM);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100(%),项目按时验收率100(%),年度预算执行率80(%);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100(%),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100(%);
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人民收益人口10000(人),直接受益移民人口12000(人),新增移民群众就业岗位20(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了6(%),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居民意见不一致,导致施工难。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与相关部门联系,尽量协调统一居民意见,顺利施工。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篇3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篇4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报告 篇5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开财发〔20xx〕268号)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对照评价结果认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州级实施方案要求,经20xx年12月30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同意,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开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批复》(开机编字〔20xx〕57号),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开远市市应急管理局双重管理,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执勤训练及调度使用等,开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
开远市应急管理局20xx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95分,评价等级为“优”。
综合评价结论:通过20xx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实施,能够实现全市消防知识宣传、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个别指标的三级指标不规范;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应急管理局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管理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消防队购置消防设备,该项目是依据《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实施的,项目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反映和考核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可能导致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不健全、项目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过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开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采购项目(一期)、(二期)合同书于20xx年9月22日签订完成,根据合同书约定,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在乙方收到预付款后乙方开始供货,应急管理局未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
(四)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开财预字〔20xx〕1号)、应急管理局20xx年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用款计划表,20xx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预算金额822,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806,960.00元;存在实际支出金额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存在差异;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三、整改情况
1.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督促项目执行科室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细化三级指标,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保障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针对项目范畴和项目特点,建立了《开远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控制项目成本,减少项目风险,提高了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效率和效果,加强项目管理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度,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项目的'管理体系健康运行。
3.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后期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督促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4.按要求合理测算、分配资金。在后期的项目预算中,严格按照《开远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下一年度的各项业务充分的估计,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
20xx年度应急管理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项目资金合计为82.2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使用80.7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8.17%;剩余资金于20xx年12月25日,财政收回额度1.5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预算评审表》等预算编制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设立项目,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对每一个预算项目都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设定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指向明确,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