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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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1
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安监〔20xx〕12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以青岛开源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铁路红宇建设集团供热分公司、青岛海天联片供热站、青岛金湖热力公司、青岛双星集团热力厂、青岛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6家供热公司为重点,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质量为本,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安全工作标准,使企业生产活动始终处于良好的、可控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满足职工安全生产愿望。安全生产标准化突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途径。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既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又能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
三、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我区有1家供热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一年内6家供热企业全部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机构
各企业的主要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直接负责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建立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注:此项工作已于7月份组织落实)
(二)宣传动员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全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于和谐和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因此,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在全员参与,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全体员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质量意识,使活动深入人心,得到切实有效的开展。
(三)开展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对企业和员工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青岛市安全标准化热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负责安全标准化活动的专业人员,要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及相关的生产工艺流程,具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应达到的能力要求,为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
(四)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按照《青岛市安全标准化热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制定计划,责任到人,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每月底将当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区安监局进行汇报,区安监局也将适时对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各企业在安全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向区安监局反映(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各企业也可聘请专家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给予指导。
(五)考评机制
各企业要建立自评机制和自评制度,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情况进行阶段性的自查自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评成绩达到评级要求后,向区安监局提出复评申请,区安监局受理后,组织复评,复评合格,上报市局审核,并定期公布通过复评的企业名单。
五、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周密计划、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学标贯标、分析梳理、反复普查、落实整改、持续改进,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教学设备、设施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杜绝损坏和丢失现象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现代化教学设备是学校的贵重财产,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整体形象,我校高度重视,设置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建档工作
各学校要对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详细清点,分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份交学校相应科室查对管理。
三、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护
根据教学的需要,对分发到各实验室、仪器室、音体美教室、微机室、卫生室、图书室及办公室等科室的教学设备、器材,要按照部门归属由专人负责存放,对小型便携式仪器、设备、工具、贵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及时入库、入橱,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设备、物品都安全归位。
四、加强教学设备存放地点及环境的安全检查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及教学设备存放地点的水、电、暖等各种管路设施的日常检查,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2020〕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21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和参加单位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三、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四、工作开展方式及内容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五、其他要求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设备运行保障工作方案 篇4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