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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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篇1
根据镇圩镇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圩镇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针对当前圩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圩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圩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1、圩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圩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圩镇老街、农民街逢圩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圩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圩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圩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2、理顺圩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圩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圩镇的管理职能。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圩镇管理知识培训。2、进一步建立健全圩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圩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圩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圩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圩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圩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委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为指导,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督促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市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使全体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奢侈浪费行为的危害性和顽固性。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有效的增收节支方法措施,建立健全从严从紧的财政支出体制,改进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增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而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通过专项整治,确保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公务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只减不增。
三、整治范围
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重点整治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
(二)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暂停新购或者更新一般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卡车相符”的定点加油制度。
(四)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费用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和提供烟酒;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五)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超过规定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督促整改纠正。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及时将腾退的办公用房或超标部分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严禁擅自出租出借。
(六)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7月,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
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
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上是否存在问题;重点查纠财务上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问题;重点查纠会议审批、公务接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6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查问题、查原因、定措施、定责任,公开承诺,落实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
针对此次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成立委反浪费反侈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处室(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从加强行政管理入手,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推动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纪律。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奢侈浪费问题,坚持纠正为主、教育为主、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的原则,把思想教育和自我纠正贯穿始终。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并能通过对照检查,进行自我纠正的,不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问题较为严重,自查自纠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把制止奢侈浪费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请示。
(四)重点指导,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控减公务开支任务重、难度大和“三公”经费明显增加的,要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反浪费反奢侈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把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送重点任务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3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建材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检查。
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检查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查企业原辅料进厂把关。重点检查企业加工原辅料进厂是否进行登记,查验相关合格证明(钢筋、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主要原料是否建立进厂检验制度;二查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条件,满足质量检验要求。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建立了生产记录台帐;三查产品出厂。重点检查企业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出厂,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销售台帐;四查企业技术资料。产品标准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产品监督抽样检查。
1、检查时间:20xxX年7月15日——10月30日。
2、抽样要求:
一是监督抽样一律凭本文件、质量技术监督抽样单实施抽样,所抽样品按《省实施办法》第七条执行,由受检单位提供。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单必须逐项准确清晰填写,由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各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检验费用
专项监督检查的检验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标准执行,由受检企业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5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阶段(7月上旬)
质计所调查摸底,提供建材生产企业名单。结合全县建材企业特点,质量监督科负责制定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步骤和要求。
(二)检查、抽样与查处阶段(7月中旬至10月底)
稽查分局在质计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对重点建材产品
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后处理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彻底取缔劣质建材的生产窝点。质计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实施监督抽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监督抽样结果。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质量监督科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报活动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完善建材产品质量档案。
四、结果处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布。县质监局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复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加强配合。
根据市级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列为本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局成立建材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质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根据本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
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共同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联系,加强协作。
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保障工作渠道畅通,共同开展好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曝光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要案,公布建材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引导消费。在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做到信息畅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整治方案 篇4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巩固“五乱”治理成果,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五月三十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对“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巩固“五乱”治理成果。
二、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由镇整治指挥部牵头,各村镇属各部门各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治理,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报镇整治指挥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及镇属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牛皮癣”治理工作,及时研究专项行动措施办法,解决必要经费。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认真治理,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地面,墙体,楼道及设施上的“牛皮癣”。清除要彻底,要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清除方法不得用油漆涂抹的办法。坚决杜绝“牛皮癣”覆盖“牛皮癣”。重点清除已旧广告牌、标语牌、小广告等。
(三)强化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化对乱喷涂、乱张贴广告等制造“牛皮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城管、街道、社区等要把规范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户外广告牌不得乱置、必须规范大小适宜。
(四)健全机制。“牛皮癣”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反复的工程。各责任单位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抓起,从巩固治理成果入手,防止反弹回潮。
(五)严格督查。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镇整治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专项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治理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将严格按要求进行曝光和问责。
四、责任范围分工:
(一)各村责任范围、辖区内所有责任区域。
(二)镇属部门、单位责任范围,本单位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围墙内外。
(三)规划区公共区域管理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