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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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篇1
一、审批原则
坚持依据规划,“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依法审批的原则。
二、审批条件
1.符合古培镇村庄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按规划选址、超面积、破坏生态环境、损毁历史文化遗迹等建房申请,不得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2.符合异地建房条件的应与其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协议,建新必拆旧,否则不得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
3.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建房用地(包括附属用房等)面积标准为:农村建房涉及到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能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它土地建房的,最高不能超过180平方米;使用集体土地中空闲的土地及原有宅基地建房的,最高不能超过210平方米。对于建房的层数,则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4.选址方面,规定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设住房。在公路沿线住房建设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m,省道不少于15m,县道不少干10m,乡道不少于5m。在高速公路沿线住房建设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m。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2.已享受过拆迁安置政策的;
3.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抵押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4.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5.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四、引导建设
1.引导农村居民到中心村建房,大力推行跨村聚集。
2.每个村庄的中心村及有条件的保留点的房屋户型风格、外立面应基本一致。
五、审批程序
1.农村居民(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建房申请书、户口簿、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及股权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
2.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农户的建房资格、家庭人口数、原有住房面积、建房类型、有无权属纠纷等内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汨罗市村民建房规划及用地全程管理表》,报我镇建房小组领导办公室审批
3.我镇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古培所、林业及农业、村委会等相关单位联合到场进行实地踏勘,按要求填写现场踏勘表。对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当场予以答复并退回相关资料;对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初步意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见,并提出初步意见递交古培镇建房领导小组集体会审。
六、批后监管
1.宅基地使用申请经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布批准建房户名单。建房户在领取《汨罗市农村建房用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协议要求拆除旧房后,由镇村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古培所和村民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建房实行选址、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引导村民合理使用宅基地。竣工验收后由国土资源古培所依法申请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并发放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2.加强辖区内具体执法监察工作,并建立由农办、村镇建设办、国土资源古培所、林业、农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审查执法队伍,审查和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农村建房违法行为,切实改变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对不按规定建房的,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应当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对未批先建、超面积占地(建房)、建新不拆旧、非法买卖等违法违规农村住房,国土资源古培所不得发放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七、相关责任
1.农民建房户责任 对农户违反本意见禁止性建房规定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符合建房条件,未批先建的按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2.镇村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古培所责任 镇村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古培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并严格执行“四到场”制度,对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行政村责任 各行政村要加强对本村范围内建房的监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知情不报,违规签署意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专项监督,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根据省纪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豫纪发〔20xx〕6号)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的通知》(信纪办发〔20xx〕1号)精神,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严刹乱占耕地建房歪风,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为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市、县通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为镜鉴,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政治意识、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方法步骤
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年底结束。以案促改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时间从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宣传发动、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罗山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以案促改通知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案发单位要结合具体案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学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及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文件规定,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警示教育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被处分人员“现身说法”、编印警示教育教材、制作以案促改宣传栏等形式,用“活教材”警醒旁观者,增强警示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使干部群众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二)查摆剖析阶段。(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分析典型案件特点,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认清案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要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件剖析情况,撰写心得体会,谈认识、谈感想、谈警示。要联系单位、岗位和个人实际,全面查摆问题,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政治站位。“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二查履职尽责。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问题;三查遵纪守法。看是否存在顶风违纪强占多占耕地违规建房,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背后腐败问题;四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问题、找差距,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工作摆进去。
(三)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合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境内新增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图斑,按图索骥,现场核实,着力发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抓“一清单”“一台账”“一报告”三个关键环节,在查摆剖析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列出一个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个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建好一个整改台账,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分类施策,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防止反弹回潮。
(四)完善制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施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从而解决好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机制问题,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把制度机制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硬性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以机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制度执行和落实。
(五)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把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坚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工作情况,督导工作进度,推动工作开展。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取得实效。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查摆问题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走过场、做样子、图形式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保护耕地红线和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的.有力抓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开展工作,把工作落实转化为做深做细的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实施。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协调指导、跟踪落实。要严格把握以案促改质量标准,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把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对关键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要严格验收把关。
(三)务求实效。抓牢“改”的目标,在落实落细、务实重效、常态长效上用心用力,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灵活地确定以案促改工作的范围和方式,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问题查摆客观全面,整改落实及时到位,干部履职担当尽责,如期高质量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注意收集工作资料,及时报送总结和数据,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罗山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专项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报专项工作总结至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室。
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各村(居)对遏制新增问题重视不够、宣传不力、责任不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不住的情况,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xx〕39号)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xx〕341号)文件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结合民主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盘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工作要求,民主镇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做到没有一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保护民主镇辖区内的耕地。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现成立民主镇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元凯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徐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陈刚民主派出所所长
段学胜民主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唐维民主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宣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邹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
孔嗣俨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驻村工作组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罗宣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落实责任
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包保责任制。一是政府包保责任人明确为农业和国土分管领导,部门包保责任人明确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自然资源所所长,各村(居)包保责任人明确为主任;二是党委政府承担起一线管理职责,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要态度坚决,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设的`,由村(居)及各村网格员负责发现、制止,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四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类、产业类以及其他违法占地建设,由自然资源部门巡查及村(居)负责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四、加强宣传
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自然资源所要充分利用活动日、辖区内LED滚动屏、印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书册及漫画、张贴相关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各村(居)要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省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印发张贴到各家各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印发材料上要留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五、工作职责
一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快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二是政府及部门主导或实施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指导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政府要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促进项目依法用地,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三是要加强管理,任何项目,在用地未获批准前,严禁动工建设。
六、巡查上报
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内进行常态化巡查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用地情况。各村(居)必须建立非法占地建设档案资料,巡查中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要立即上报,农宅类上报到农业服务中心,其他产业类上报到自然资源所。每周一报送本村(居)上一星期违法占地建设情况、制止情况,报送内容为《民主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排查统计表》。
耕地建房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及龙岩市20xx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紧密结合起来。为确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郑锦洪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谢健,副镇长
副组长:李秀峰,综合执法大队长
林泓,第一片区片长
陈赟,第二片区片长
张木权,第三片区片长
成员:徐彬彬,纪委书记
林秋芳,党委委员
郭丽平,宣传、统战委员
罗晓燕,人武部长
张玉聪,副镇长
谢莹,司法所长
吴列平,二级主任科员
张兴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郭永绥,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黄亮斌,大池派出所所长
陈庭斌,大池自然资源所所长
任磊,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队队长
池金龙,大池生态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秀峰担任,主要成员由大池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队、生态中队人员组成。
二、时间及范围
1.时间安排:20xx年x月x日
2.重点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319国道两侧及集镇周边。
三、重点任务
拆除重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建房及“非农化、非粮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进我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片区包干。明确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清单及整治清单,分片实施,确保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评。为确保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区域范围内的卫片清单,划清任务区域;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片要落实拆除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将按片区进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排名”,同时,镇党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拆除整治行动纳入镇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具体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村村响、网络微信、横幅标语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八不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增强群众参与乱占耕地整治及“非农化、非粮化”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