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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两点一线方案

2025/08/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学校两点一线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学校两点一线方案 篇1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两点一线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学校两点一线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校返校复学工作,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和“九个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防疫要求的、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的、没有完善应急方案的、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校园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返校复学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返校复学安全、平稳、有序。

二、返校复学时间

按照分类分层管理原则,采取错时错峰的办法,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离、返校工作安排如下:

1.现在校封闭管理的高三和初中九年级全体师生员工,4月10日下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解封令后,师生员工有序离校,4月11日下午6:00前返校;

2.现在校封闭管理的高一、高二和初中七、八年级全体师生员工,4月10日下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解封令后,师生员工有序离校,4月12日下午6:00前返校;

3.现居家学习的全体师生员工(含幼儿园)于4月11日早上8:00开始返校;

4.五所涉疫学校现居家隔离的师生,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为阴性人员,即可返校。

离校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制订本校离、返校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严密组织年级班级错时错峰分批、有序离校、返校。

返校当天,各学校要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照要求做好返校人员信息核查:

1.3月27日以来,未离开镇平的师生员工,持本人近14天体温检测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即可返校;

2. 3月27日以来,到过市内县外的(不含唐河县)师生员工,持本人近14天体温检测及共同居住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密接者自查码,即可返校;

3. 3月27日以来,到过省内无疫情城市的师生员工,返回前需提前3天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返校时持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密接者自查码,即可返校。

以下4类人员,暂缓返校:

1.到过省内疫情发生城市的,返镇赋黄码,实行7天居家隔离,并开展3次核酸检测(1、4、7天)。对密接、次密接人员,赋红码,实行集中隔离;

2.到过省外人员,返镇赋黄码,实行“三天两检”和7天居家隔离;

3.到过上海、吉林等重点疫情城市的,返镇赋红码,实行“三天两检”,“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14天;

4.到过其他有疫情的城市,实行集中隔离14天。

(二)返校后

1.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学校要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做到非必要不进入,确需入校的.车辆、人员按照 “五查一问一报批”全登记,坚决杜绝熟人现象。师生生活物品入校,必须件件消毒,并做好领取登记。快递一律不得入校。

2.强化人员排查管控。重点关注疫情城市旅居史人员、当日离返镇人员、教育系统长期请假及学习培训在外的人员。学校必须对上述人员详细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外出地点、预返镇时间等信息,并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其返镇政策,提前3天进行线上线下三报备,且要配合所在乡镇(街道)指挥部落实具体防控措施。

3.强化校内管理。一是各学校在持续落实错时错峰就餐、就寝、入厕等各个环节及常规消杀、师生员工体温检测的同时,要求学生每周要上传一次家庭共同居住人员的.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要做好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逐级上报。二是师生在校园内需全程佩戴囗罩,上体育课、大课间及室外活动时不需戴口罩,在教室上课时学生需要佩戴口罩,授课教师无需佩戴口罩。三是走读生。各学校要引导家长“点对点” 接送,确保学生校门、家门两点一线,杜绝出现途中其他区域停留等现象,并做好全程个人防护。同时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共同生活人员不到疫区、不要从疫区返回。四是校内有家属区及施工区的学校,要开设专用通道,家属区、施工区实行封闭管理,且人员不得到教学区,最大限度降低与校园师生接触几率,降低校园疫情输入风险。

4.强化应急处置。各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完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高效。

5.关注特殊群体。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和心理健康,尤其是此次隔离学生的心理,学校要每天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重点要关注此次隔离师生的心理状态,建立特别档案。同时持续开展“六个一”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班级、学校的温暖和关爱。

6.强化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学校重点人员除严格按照县指挥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外,还要持续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学生每天按20%抽检,每周全员覆盖,坚决阻断病毒隐匿性传播。同时,要继续加大对疫苗加强针及序贯加强免疫接种的督促,确保应接尽接。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中心校、县管学校要坚决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因通知宣传不到位导致学生提前返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瞒报、虚报个人情况、不遵守学校纪律的个人,对迟报、漏报、错报、虚报、瞒报信息的相关人员,将严肃追责。

(二)履行主体责任。各中心校、县管学校要积极协调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安全返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学校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体系,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强化督导检查。返校复学前后,教体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加强对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返校。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重视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复学准备情况,强化舆论引导,消除疑虑,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要加强家校联系,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学校两点一线方案 篇4

为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老生开学返校工作,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03号)和《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27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防控为主,严格责任管理,确保快速反应,加强联防联控,做到学生开学信息通知到位、健康状况精准排查到位、校园封闭管理和值班值守制度执行到位、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身心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到位,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确保校园疫情“零状态”,实现新学期开学平稳、有序、安全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1、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工作专组根据包保责任牵头做好老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党委(党总支)秘书、团委(团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安排和落实本学院老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持续做好学生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线上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介绍疫情防控政策与规定;要求学生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与要求;组织学生学习知识;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非必要不赴京,确需赴京的须报所在地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告知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假期出现发热、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各学院要督促每位学生坚持每日通过“掌上蔚园”健康打卡,常态化跟进了解学生旅居史、接触史,加强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坚持学生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尤其要将在外实习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

3、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学生功课防溺水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汛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抵制不良网贷教育、防范金融诈骗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各学院可开展线上家访活动,促进家校共育。

(二)扎实做好学生返校前准备工作

1、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各班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骨干为成员,设立以寝室长、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学生宿舍信息员,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协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实现防疫工作无缝隙、全覆盖,确保排查、宣传、管控工作到位,提升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学院)

2、明确学生返校流程。学校至少提前两周发布学生返校通告,辅导员(班主任)要求学生至少在返校前14内居家隔离,每天坚持健康打卡,自觉学习防控知识,在本学院返校日前一周提出返校申请、申报返校行程,并按时提交个人健康档案和承诺书,不得隐瞒或谎报。(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3、摸排学生健康信息。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至少在返校前14内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个人健康档案》,辅导员(班主任)据此并结合“掌上蔚园”健康打卡情况等,收集和汇总学生健康状况信息,形成“一人一档”,精准、及时掌握每位学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各学院)

4、抓实返校各项环节。学生返校前,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线上班会、学生群、家长群等方式和渠道,组织学生看《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督促学生居家隔离、健康打卡、提交个人健康档案和承诺书,向每位学生发送学校统一制定的《学生返校须知》,通知学生返校时间和返校要求,提醒学生返程途中安全注意事项,提倡家长亲友自驾陪送学生返校,提倡学生自备口罩、温度计等个人防护物品,要求学生自带餐具等;各学院综合判断,审批学生能否返校,向可以返校学生提前发放《同意返校通知》(加盖学院公章的电子扫描件)。(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5、精准掌握返校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在学生返校前收集所带班级学生返校信息,精准掌握返校人数、行程安排、交通方式、到校时间等,尤其要摸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皖返滁学生信息。各学院安排专人提前汇总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信息一览表》,报学生处备案。(责任单位:各学院)

6、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学生返校前,后勤等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对师生办公、学习活动和生活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实训车间、计算机房、图书室、阅览室、学生公寓、活动中心、食堂、浴室、厕所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以及师生员工经常触摸的设施、设备、物品等进行全方位清洁和消毒,有关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后勤处、各学院)

7、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学前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五个一律”。对学生公寓、食堂、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整改落实。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出入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责任单位:安保处、后勤处)

8、举办相关技能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医务、食堂、宿管、保洁和安保等人员,就学生返校报到、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心理辅导、公寓管理、食堂就餐等进行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处、安保处)

(三)统筹安排学生错时错峰返校

1、明确返校条件。学生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可以申请返校:

(1)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并持有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

(3)返校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

(4)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暂不返校。暑期(截至返校前第14天)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须持有返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返校复学。

2、实施分批返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并从有利于防控角度出发,拟定自8月23日起至8月31日,分批次、分学院安排符合返校条件的老生有序返校,并按“先返校先上课”原则,组织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严格入校管理。学生返校时,在报到现场自觉出示《同意返校通知》,核验身份,报到登记。未提出返校申请、未经学院审批同意、以及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未经同意而擅自返校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学院的责任。(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4、入校体温检测。学生返校时,在报到现场接受健康扫码、体温检测、行李消毒,把好入校关。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学生,直接安排回宿舍居住;异常的学生,学校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分别转送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或安排在校内指定场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责任单位:后勤处、校医院、安保处、学生处、各学院)

5、坚持值班值守。学生返校期间,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学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学生处统筹协调,安保处负责维持秩序,后勤处负责物资保障,防控办和校医院负责应急处理。辅导员(班主任)采取“人盯人”,加强与学生联系,全面掌握返校学生返程动态;发现应返校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其家人,有关信息及时报学院和学生处;夜间返校学生,由后勤处、安保处协同各学院妥善安排。(责任单位:校办、学生处、安保处、后勤处、校医院、各学院)

6、及时召开班会。学生返校期间,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组织学生召开班会(保持“一米线”、戴口罩),学习宣传疫情防护知识,介绍教学活动安排,提醒返校后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学校关于校园和公寓封闭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告知学生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后果等。(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四)抓实抓细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

1、校园封闭管理。学生返校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在校园内自由有序流动。同时应遵守校园封闭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短暂外出(在滁州市内且时长不超过3小时)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报请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在滁州市内且时长超过3小时但不足12小时的`由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离开滁州市(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在滁州市内时长超过12小时的由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报学生处、教务处审批。(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安保处、各学院)

2、实施健康监测。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学生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学生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寝室长和班级生活委员收集测温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返校14日内出现发热(达到或超过37、3℃)、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校医院,辅导员(班主任)协助做好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医院、各学院)

3、落实日报制度。完善学生疫情信息员队伍,建立“学生信息员—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信息报送机制,保障疫情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行学生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各学院)

4、严格日常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考勤、请销假和病因追踪制度,对缺勤的学生须查清原因、查明动向、登记备案、及时批评教育;对请假尤其是因病请假的学生要做到病因明确、及时关怀、持续跟进。严格病愈复课证明审查制度,学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到学校医院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责任单位:校医院、各学院)

5、开展健康宣教。把健康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学习作为学生返校后的第一课。以思政课堂为主渠道,依托校园网、公众号、学生群、易班等平台,通过课堂讲授、主题班会、专题视频、宣传展板、宣传彩页、知识竞赛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学院)

6、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战“疫”专题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减少和消除学生思想焦虑和心理压力,稳定学生情绪;对暂不返校的学生给予及时关怀。(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7、组织教学活动。教务处、各学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实验、实训、课程串讲、复习考试等教育教学活动,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返校后的学习生活正常、充实、富有意义。(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8、加强住宿管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课余时间不相互串门,不开展聚集活动,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适当开展室外体育活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性深入公寓宿舍,走访看望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突发情况。(责任单位:后勤处、各学院)

9、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学生用餐自带餐具,就近用餐,错峰用餐,尽量避免集中就餐,餐前餐后勤洗手。(责任单位:后勤处、各学院)

10、优化管理服务。食堂、超市、便利店、浴室等生活必需品服务单位正常服务,以满足在校师生日常生活需求。加强对生活物资、快递邮件等出入校园的管理。(责任单位:后勤处)

11、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卫生间以及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由后勤部门安排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通风清洁;储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温度计等必要的`防疫物资;设置口罩等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箱,定时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后勤处)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秋季返校学生人数多,工作任务重,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学生返校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学生返校接待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要求及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2、发挥组织作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做好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严格落实责任。全校各部门和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严格、严肃地做好学生返校前后各项工作,做实基础工作,突出重点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堵塞工作疏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和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抵御不实信息,做好谣言辨析,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复学生关切的问题,第一时间通报信息,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5、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疫情发生扩散等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两点一线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xx〕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大的努力、更有力的措施,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精准谋划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学校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确保疫情不向校园蔓延为第一原则,重视对师生的人文关怀,回应好师生的关切、服务好师生的需求、凝聚好师生的力量。

2、坚持“问题导向”。时刻保持敏锐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强化风险预判、隐患查找和漏洞堵塞。树立全局观念,科学研判形势,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各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运行有序。

3、坚持“两手发力”。坚决做到“两手硬、两战赢”。继续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关系,认真统筹好秋季学期工作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学校20xx年目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各专项工作方案。各部门(二级学院)各负其责,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相关专项方案,落实好本部门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持续加强暑期校园管控工作。

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暑期疫情防控体系。一要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继续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打卡,建立离杭、离省教职员工和学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确保随时掌握离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去向动态和身体状况。按要求做好统计信息上报工作。二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含节假日)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1名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24小时在校总值班,保卫值班人员24 小时在岗。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遇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处置并报告。(牵头部门: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

2、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一是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暑期在校工作人数,如有校内工程项目或其他工作项目的部门(二级学院),需提前向人事处报送加班人员名单,并严格做好每周进校人员的审批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二是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留校工作人员和校内居住人员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实行报备。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杭州或离杭返家后再次离开居住地的,均须向学校报告并办理审批手续。(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

3、加强暑期培训班管理。暑期原则上不举办各类集中性的培训、活动,确需在暑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考试和集中活动的`部门(二级学院),需严格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办公室)

4、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加强防台、防汛工作,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对教室、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以及校车,在秋季学期开学前要进行全面消杀,并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资产处、后勤公司)

(二)加强师生防疫安全指导。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非必要、不安排”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1、妥善做好期末工作。要以疫情防控为前提,科学安排期末考试、学生毕业和就业招聘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慎终如始。继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帮扶,努力帮助毕业生平稳就业。(牵头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2、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制定离校学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

3、落实居家防控要求。从严制定暑期师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避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外出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牵头部门:人事处、学工部(保卫处))

4、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云班会、云家访等方式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居家学习知识、近视防控、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和思想品德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

(三)认真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要将20xx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研究部署,应各地疫情变化,统筹设计教育教学计划,努力完成20xx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1、全面排摸师生健康情况。一是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密切监测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状态,继续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每日健康打卡、日常体温检测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后勤员工及校内运营商家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二是全面掌握新生健康情况。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步发放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示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采取一人一表,逐一登记,全面掌握新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学工部(保卫处))

2、合理安排秋季返校报到。按照“错区、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新生报到方案。做到萧山校区和上虞校区之间、老生返校和新生报到之间,实行“错区、分批、错时、错峰”返校报到,确保新学期开学报到平稳、有序、安全。原则上要求教职员工(含后勤、商业街等校内从业人员)在8月20日之前返杭,重点地区返杭教职员工还需按照省疫情防控办的规定进行核酸和血清检测,并做好医学观察,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对留学生继续按省疫情防控办要求执行。(牵头部门: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中心)

3、合理安排教育教学。继续按照错时、错峰安排课时,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授课方式。合理组织重考、重修、补修、学业警示、延长学制等教学工作安排。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在严格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业务。做好留学生授课计划的设计与实施。(牵头部门: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4、提升校园防控水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运行的压力挑战,科学预判、排查风险。一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学校疫情防控开学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制定《暑期和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工作方案》,并按照疫情防控形式及时调整、完善。二是完善“三码”智控措施。进一步推进“健康码”“座位码”“校园码”系统的使用,管控聚集性活动。凭码在校园内通行,实现校内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可查可溯。三是加强属地管理。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协同抗疫。同时,还要配齐备足防控物资,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牵头部门:办公室、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资产处)

5、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秋季学期三个校区科学防控校园氛围布置,做好科学防控知识宣传。统筹做好新学期师生返校防控培训,关注师生心理健康。进一步做好舆情监管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监测、收集、整理舆情信息,做好舆情处置,警惕负面舆情发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型活动管控工作,防范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牵头部门: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

6、持续加强督查指导。重点监督学校各部门、党员干部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担当作为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重要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严肃问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