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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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创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县政府确定在全县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动员、集中整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市民城市意识明显增强,城市管理机制明显理顺,社会更加和谐、文明,并努力将纬一路、富强街、纬二路、开元大街、经三路、华阳路、龙海路、正安路等8条道路打造成为“示范路”。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容街景、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居民小区、生态环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八个方面的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环境卫生整治
1.严格落实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责任。主次干道路面、道路两侧至沿街房屋门前、公共场所、摊点群等区域早晨7点半之前清扫完毕,坚持全天保洁。在重点路段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作业时间,提高主干道保洁标准。对餐饮垃圾、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定时倾倒,日产日清。强化洒水车冲刷保洁,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完善雨季清淤、秋季清扫落叶、冬季清雪除冰方案。
2.加强公共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加强垃圾设施和果皮箱管理,及时擦拭、清运清掏,做到垃圾箱无外溢,周边范围无垃圾异味,果皮箱齐全、洁净。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地面、墙裙、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整洁,无乱刻乱画,厕所无蝇蛆,便池无尿碱,粪便不满溢。
3.加强城市绿化带、绿地节点、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4.强化各类集贸市场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市场内卫生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大型超市、商场等周边区域保洁和垃圾清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卫生。
5.整治城区重点河道沿岸、黄河大堤县城区段、澄波湖区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堤、坡、岸边的垃圾杂物,达到视野之内无裸露垃圾。
6.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等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垃圾,实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美观、有序,周边环境绿化、净化、美化,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7.各类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落实围挡作业、物料遮盖、工地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施工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要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渣土、垃圾运输车辆指定运输路线和倾倒地点;清运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抛洒,清运车辆要进行遮盖,施工废水不得外溢;施工沙、土材料堆放实行苫盖,避免施工扬尘污染;各建筑工地要打造“围墙文化”,美化工程周边环境。
8.强化对乱扔乱倒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和废弃物、运输撒漏、乱倒建筑垃圾、乱扔乱倒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环卫管护中心
配合单位:县园林局、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河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商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县街道、济北街道
(二)市容街景整治
1.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整治。流动摊点一律进入划定市场经营,沿街门店不得向店外延伸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占压人行道;严格控制早餐、夜市时间,早餐摊点必须在每天早上8:00前撤离,在允许有夜市的路段每天下午6:00以后上市,早餐、夜市必须在路沿石以上有序经营,烧烤摊点一律进入规定路段经营;对临街车辆清洗、维修、门窗加工等行业,已办理许可证的,由发证部门重新审核经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收回证照,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
2.广告牌匾整治。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对沿街商铺的门头店牌,按照规范、美观、整齐和一店一牌的标准,分路段、分区域制定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标准。严格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程序,对广告牌匾统一规划、定点设置。对大型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整体设置规划的允许保留,对不符合整体设置规划、未经审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全部予以拆除。对各类霓虹灯、灯箱广告、路标指示牌等,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保持标牌外观整洁、完整。对各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须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设置,严禁在城区主干道上乱挂条幅布幔、设置彩虹门、大型气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章设置的予以取缔。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在主要路段提高广告牌匾设置档次,进行广告牌匾亮化提升。抓好路灯、公交候车亭、交通信号设备箱、路标牌等市政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洗维护。业主单位或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其他招贴栏、工地围墙、单位围墙、预留地和待建地围墙、建筑物和构筑物外墙、商场门店外墙等处的乱张贴、乱涂写,及时清洗和粉刷,确保整洁美观。
3.违法违章建设整治。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城中村(居)、企业及其家属院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非法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对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行修建的,按照审批程序规划建设;对没有经过审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有碍市容观瞻的,坚决予以拆除。清理侵占道路、绿地、人行便道和压占管道、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稳步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和老城区,切实加强环境整治,严格控制乱搭乱建现象。
4.专业市场整治。加强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结合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建材、农资、农贸市场、铁器加工、烧烤等专业市场。对现有固定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已形成的马路市场,要加大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力度,做到入市经营、定点划线经营,摊点摆放规范整齐,环境卫生整洁。
5.加强对“门前五包”(包美化、包绿化、包亮化、包净化、包静态车辆规范化)责任制的督促落实。教育引导沿街单位和业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主动参与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治,定期进行检查评比,确保街路畅通和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园林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信息中心、县城改办、县气象局、县街道、济北街道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1.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加快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服务功能。加快城区新建、整修道路的工程进度,提升通行能力。对城区道路及街巷进行全面普查,集中整治路面坑洼不平、井盖缺失、人行道板及路沿石缺损歪曲等现象。做好污水井、检查井和污水管道、排水设施等各项基础设施的检修工作,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加强对道路挖掘的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及挖掘面积进行开挖,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或挡板,并按要求进行回填,恢复道路原貌,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
2.规范空中线网。实施管线入地工程,结合道路建设改造规范空中网线。及时修复、清除废弃路灯,清理废弃线网、线杆,净化空中环境。
牵头单位:县园林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县分公司、联通县分公司、移动县分公司、电信县分公司
(四)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1.加强城区道路绿化带的维护管理,清理枯树杂草,修复缺损绿化设施,增补花草树木。抓好新元大街、华阳路、正安路等道路绿化提升工作,丰富苗木种植,提升景观效果。
2.搞好城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和企业庭院的绿地建设,及时铧犁、修剪、清除垃圾及绿化种植;对长期闲置厂区和区域要强化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各类水体和堤岸的绿化工作,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提升绿化效果。
3.严厉查处毁绿、损绿行为,保护园林绿化成果。
牵头单位:县园林局
配合单位:县房管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河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
(五)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交通秩序,实施“畅通工程”。狠抓交通违章,查纠随意停靠、乱调头、闯红灯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无牌照机动车、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车辆及行人的交通行为,按灯停走,按线行驶,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坚持疏堵并举,严格控制超重车辆进入城区。
2.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规划设置停车场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志,定点定位,停放有序,点、线外无乱停放。
3.加强经一路、种子公司等城区“天天市场”及城区农贸集市的交通秩序规范管理。
4.规范出租车市场,实行定点停靠,实现文明驾车、规范行驶,解决乱停、乱行、乱放问题,保障交通通畅。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
(六)居民小区环境整治
1.整治居民小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栓乱挂、乱贴乱画现象。抓好院落绿化、地面硬化、广场路灯亮化工作。规范小区内商业网点店外经营行为,改善居住环境。
2.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及时维修更换损毁的公共娱乐设施;严格落实保洁制度,绿地内无垃圾污物,路面、院内及院落周边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污水排放畅通。
3.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出入顺畅、安全。
牵头单位:县房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管护中心、县交警大队
(七)生态环境整治
1.加大“十五土小”企业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
2.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
3.对新元大街景观河、大寺河、县干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依据河道防洪规划进行清挖疏浚,实施雨污分流,使城区河道水体保持清洁,岸边建设开放式绿地。
4.加强澄波湖水库水源控制管理和综合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打造城市水系景观。
5.强化噪声污染整治。禁止中午和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严格控制高音喇叭等商业促销活动,严禁噪音扰民。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分局、县澄波湖指挥部办公室、县街道、济北街道
(八)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
1、开展城中村(居)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挖乱倒、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净化城区周边环境。
2、开展城中村(居)卫生保洁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全民卫生大扫除,集中清理脏乱差现象。配齐、配全环卫保洁员,保障城中村全天候保洁。
3、逐步建立村镇“集中收集、统一运输、无害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每个村(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箱,并根据辖区人口情况,合理确定转运规模,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大改观。
牵头单位:县环卫管护中心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县园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街道、济北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4月7日至4月20日)。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专项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标准要求,并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24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单位集中时间、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县城市管理年活动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年活动调度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总结表彰阶段(年1月)。召开总结大会,兑现奖惩,对“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全面组织、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年活动,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纳入总体宣传计划,报纸、电视等要定期进行专题报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强化“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爱”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认同感;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年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营造“住在县、热爱县、建设县、美化县”的舆论氛围。
(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落实,调配力量,积极配合,查摆问题,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动员全民参与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垃圾杂物、乱贴乱画,美化环境。
(四)强化检查考核。要建立督查制度,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年活动进展情况,切实保证“城市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财政年终单列部分经费,设立城市管理年活动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对街道、部门以奖代补。
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方案 篇2
一、基本情况
窑孙线起于办事处窑湾百里长渠桥,路经办事处村、止于镇楚湖村,贯穿10个村的主干路,沿线有6个村委会,联通赵闸鱼腥草基地,麦城大蒜示范基地,群丰村新农村示范区,新星大棚设施农业示范区,按照本轮“三万”活动1+7活动内容,在该路实施示范路建设,可达到七星联珠一线穿的良好效果。目前,该线路面基本完好,现有路肩宽度基本达标,施工难度较小。
二、建设标准
按照建成全省、市、市示范路的要求,具体达到以下标准:
1、对破损的`七处路面进行维修;
2、对百里长渠桥和徐家港桥面、桥护栏进行维修;
3、路面左右两边各扩宽75厘米,现浇路缘石,填设路肩带,使路面路肩总宽度达到5米;
4、全线实施绿化配套,树种及规格相对统一;
5、拆除全线现有垃圾池,新建120口统一样式标准垃圾池;
6、整治全线环境卫生。对两边沟渠进行环境整治,拆除草垛及杂物堆,清除暴露垃圾;
7、对全线老旧危房统一进行立面改造;
三、建设内容
1、路面、桥面、路肩、安防设施、标示牌。预算125万元。(详见市交通局工程预算书)。
2、垃圾池120口。1500元/口,计18万元。全线现有垃圾池142口,其中在路肩控制线内42口,因大小、样式不一,且多口垃圾池损毁严重,为提高档次,本次建设中对142口全部拆除,统一样式、统一新建。
3、绿化(含集镇300棵)。根据土壤、水源及造价等实际,选定树种为红叶石楠,规格3至4厘米,数量1万株,每株55元,计55万元;去冬定植的广玉兰保留并补齐1万株,计1万元;沿线渠道边定植1.2至1.5米(一年生)水杉1万株,每株18元,计18万元;路肩控制线75厘米内的杂灌木、白杨全部采伐;75厘米外的杂灌木清除,白杨在2015年采伐后补种红叶石楠,现有条件植树的地段一律种植红叶石楠;现正在进行土地整治的路段由国土部门按项目设计进行施工,并从招标结余资金中调整资金,比照交通部门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半孙路(五支渠与宋草路交接处至孙场村委会一并实施绿化)。
4、环境整治。两边沟渠清淤12万米,拆除草垛609处;计20万元。
5、房屋改造。请住建部门支持危房改造指标60个,统一对两边老旧危房进行立面改造,7500元每户,计45万元;
6、请交通部门配合,对沿线5处蔬菜清洗点进行整治规范,确保道路安全。
四、建设方式
1、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路段的环境整治及绿化,镇负责辖区内路段的全面工作;
2、全线路面、路肩整治分四个标段,其中含安防标示为独立标段;
3、绿化由镇统一实施;
4、环境整治、垃圾池、危房改造由镇统一实施。
因时间紧、工作量大,上述工程在镇“三资”服务平台以议标形式进行招标。以上工程力争在3月底完成,确保在5月10日前验收。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本工程在市“三万”办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镇、办事处按照行政区划各负其责,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1、交通局负责路面、桥面、路肩及安防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督指导、验收、资金筹措,协调镇整治规范5处蔬菜清洗点。
2、林业局负责指导绿化工作,并按照实际绿化面积落实相关补助政策。
3、住建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专项指标60个,并提供楠树苗300株,盒式绿化树木30组。
4、城管局帮助指导垃圾池建设,3月份加大垃圾中转站清运密度,并帮助解决10万元建设费用。
5、国土局结合土地整理项目,按照土整项目的设计规划予以实施,并从招标结余资金中安排资金比照交通局设计方案予以实施。
6、环保局将沟渠环境治理纳入项目予以20万元资金支持。
7、镇整合“绿满沮漳”、市直“三万”工作队支持资金,并积极筹措社会资金,确保整个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
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
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
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
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
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
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
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
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
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
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
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
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04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的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富丽安康新的总体部署,以巩固“五创”成果为基础,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为主线,以强化“八项治理”为重点,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务求实效,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实施,使城区生产、流通、餐饮食品经营户实现入户入市、亮证经营,经营门店食品卫生管理达到安全要求,无证经营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查处,早夜市餐饮经营规范有序,城市形象显著提升,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奠定较好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
1、每月组织城区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以市民守则、市民行为规范、市民文明礼仪、文明用餐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2、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卫生监管,无占道经营。
3、督促早夜市餐饮经营业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到垃圾不落地,要求城区餐饮企业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场地随时保洁。
4、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内容
(1)宣传动员: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年”工作宣传活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签订责任书,召开“城市管理年”工作动员大会,把此次活动目的、内容、重要性传达到各经营业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年”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开展氛围。
(2)组织实施:在加强日常精细化、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不定期针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早夜市餐饮经营户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整治过程中以宣传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对拒不改正、屡教不改的业主,会同城管、工商、环保、建设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3)提高验收:在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回潮。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阶段整治活动,随时迎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确保“城市管理年”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大队、检测中心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行政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县“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给我局工作任务,按照辖区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第三监管组负责城区日常的整治工作。自8月1日起,第一、二监管组各抽调2人,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稽查大队人员随时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健全调度。建立局领导定期调度和局“城市管理年”办日常督查制度。局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每月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局“城市管理年”办日常督查每周一次,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