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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后感

2025/08/20读后感

微文呈现整理的《荷马史诗》读后感(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荷马史诗》读后感 篇1

世界名著之所以是世界名著,其关键在于获得世界各国人的肯定与推崇。《荷马史诗》作为世界名著,想必也早已被无数的读者欣赏品味鉴评过了,如此一来,我的这篇读后感未免显得沧海一粟,其力也细,其功亦微;即便如此;读过此书后的感情冲动还是让我不得不写下这篇读后感。

首先,《荷马史诗》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么一点:表现战争,动人心魄。读《荷马史诗》的人,如果对它里面的战争场面描写和英雄战斗描写无动于衷的话,只能证明读者的心不在焉已达到了如同白读的程度。写战争场面的史诗或史书,各国想必都有,然而能把战争场面描写得如此富有震撼力、如此摄人心魄的,恐怕也只有这一本古希腊人的诗篇了。在《荷马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中,战争已经完全现出了它的原形——血腥与野蛮。就这一点来说,连现在的某些用高科技手段拍摄出来的好莱坞影片中的战争场景都无法与之比肩。

“他一心想打死伊德莫纽斯却被对手先投出的枪刺中,喉咙被穿了一个大洞。他就像一棵耸立于山间的橡树或白杨树,或是挺拔的松树被木工挥舞的利斧砍倒、运到海边去做造船的木料……”

“他利落地倒下,枪还扎在心脏处,枪杆随着还在跳动的心脏颤抖……”

“莫诺提奥尔特不甘示弱,砍中了他的脑门,脑壳劈为两半,两颗血淋淋的眼珠落在他脚下的尘埃里,身体晃悠悠地倒下……”

真不知道连看到太阳西沉就忍不装氨的一声叫出来的金圣叹看到这些描写会做出如何反应。像这样的血腥场面,在一般的令人作呕的恐怖读物中或许能找得到,甚或有甚于此,然而把这些用诗句来表现出来,却达到了无可比及的艺术效果,即外俗内雅,当诗人贯注了他的真挚感情于这些吓人的诗句中时,他就已经摆脱低级趣味的写作,而进入艺术的创作了。

《荷马史诗》读后感 篇2

《荷马史诗》(之《伊里亚特》)讲的是希腊和特洛伊打了十年的仗,最后希腊的奥德修斯想出了木马计,终于把伊利昂(特洛伊)攻下了。那为啥希腊和特洛伊要打十年的仗呢,因为特洛伊的小王子帕里斯把希腊的王后海伦抢走了。特洛伊战争是人跟人打,人跟神打,神跟神打,真热闹啊!

我喜欢奥德修斯,因为他聪明机智,英俊潇洒,特别英勇,而且他射箭技术特别高,一支箭能射穿十二把斧头。

下面我再讲讲阿克琉斯,他的盾牌特别坚固,打起仗来特别厉害,最后阿克琉斯被帕里斯的箭射中了脚踝,然后就一命呜呼了。阿克琉斯的妈妈是河神,阿克琉斯刚一出生,她就抓住他的脚踝,放在神水里浸泡,这样身体就刀枪不入,但是,脚踝这个地方,河神忘了在河水里浸泡,结果就成了他的弱点。

下面我再说说 赫克托耳,我最喜欢他了。他英勇无比,但是,他把阿克琉斯的朋友杀死了,还抢下了他的盔甲。阿克琉斯非常恼恨,发誓要报仇。盔甲有一道裂缝,其他人都不知道,只有阿克琉斯一个人知道,他就拔出利剑,“唰”的一声刺中了赫克托耳盔甲的裂缝,结果,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这样,阿克琉斯把赫克托耳杀害了。但是,我还是佩服赫克托耳,因为他是特洛伊的第一勇士。

《荷马史诗》分为两个部分《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考虑到叙事的繁杂,没有引导他从宏观叙事开始,而是选择了他喜欢的几个人物入手,描述一二。

其实,《荷马史诗》也是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再阅,算是我们母子共乐了吧,喜欢的朋友不妨一读。

《荷马史诗》读后感 篇3

在西方文学史上,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现存最早的的精品。一般认为,这两部史诗的作者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位有作品传世的天才,饮誉全球的希腊诗人荷马。荷马史诗的历史背景是旷世十年,规模雄伟,给交战双方造成重大创伤的特洛伊战争。像许多重大事件一样,这场战争用它的血与火给文学和艺术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英雄们的业绩触发了诗人的灵魂给他们插上了想象的翅膀,是他们在历史和现实之间找到一片文学的沃土,在史实和传闻上之上架起五光十色的桥梁,用才华的犁头耕耘在刀枪碰响的田野,指点战争的风云,催发诗的芳草,歌的香花。

的确,它的地位不容抹煞,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却对荷马史诗有点不同的看法。

《荷马史诗》宣扬神的威力无比,对人任意杀戮,神完全控制着凡人的生活,甚至是生命。神与神的矛盾往往通过战争来解决,而这些战争有是以牺牲众多凡人为代价的,什么为所欲为,不受节制。他们的残忍程度令我吃惊。

宙斯的蛮横,对妻子,儿女毫无亲情可言,对妻子赫拉更是怒极而骂,毫无丈夫对妻子应有的关爱,对子女更是铁石心肠,毫无父爱,一幅庄严不可侵犯状。

用现在的观点看,宙斯就是独裁,就是专制。现在的人们已经无法忍受专制压迫的痛苦了。既然我们对希特勒法西斯恨之入骨,那又为什么向往宙斯呢,无非是人们变了态的对权力的向往,对利益的追逐。

史诗还创造了众多的英雄,描写英雄必然描写战争,战争场面为英雄们提供了一展英姿的天地,英雄们把血腥的战争当作展现其英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以最大规模杀死对方来展示自己超人的武艺,胆魄与智慧,这种疯狂鲁莽的性格却也是是当今作战的大忌,你越是想大规模杀死对方,就越容易中人圈套。这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特点。要放现在,这种人只配去扛木头,抬钢材,或许人家也不要他,现在人家都机械化了呀。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生命就什么都不要提了,而那些所谓“英雄”视人的生命如草芥,实在令人忿恨。我们这些凡人凭什么去崇拜他们呢?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既然不能实现民主自由,我们凭什么景仰他们。

如果说有人特别聪明,那是因为神给了他智慧,倘若有人干了傻事,那多半是因为神袛走了他的睿智。既然都神了,那还要人干什么?在一个受到神力控制的世界里没有不能解释的事情,就象今天的社会里封建迷信可以解释一切一样。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封建思想残余犹存,相信就是从荷马那里传下来的吧!

总之,荷马史诗卓越的结构某篇艺术的确值得赞扬,它的开山鼻祖地位不可撼动,但读起来,去总有一种不同的感觉,便写了出来。

《荷马史诗》读后感 篇4

神的国度与人的国度,神性与人性,界限可是森严?

宙斯爱赫克托,只是因为他的献祭丰厚,而并非因为他是个英雄;这种基于利益的喜爱终于使其架不住众神的裁断,而判决赫克托死亡。

阿喀琉斯在庸庸碌碌地长寿和短暂却闪光地生活之间,选择了后者。

奥德修斯经历万般苦难却矢志不渝地回家,他是智慧而坚韧的,是真正的英雄,这种英雄比阿喀琉斯那种特别能战斗的英雄强过百倍,所以奥德赛专写奥德修斯的故事;而阿喀琉斯做了些什么呢?我的印象是他一直在与人争斗,显示其力量,此外并无其它;其侮辱赫克托尸体的事迹则更使他显得气量狭窄、意气用事和水准低下。

当美神阿弗洛狄忒与战神阿瑞斯私通被美神的丈夫设计网住,并请众神来参观评断之时,阿波罗问赫尔墨斯,若是你这样,当会如此?赫尔墨斯则答为了接近美神,他愿遭受更为难堪之事。看来,孔夫子所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也适用于希腊的神。

荷尔德林的一首诗曾写出了神与人,尤其是与诗人的关系:

“如果生活纯属劳累,人还能举目仰望说:我也甘于存在?是的!只要善良,这种纯真,尚与人心同在,人就不无欣喜以神性度量自身。神莫测而不可知?神如苍天昭然显明?我宁愿信奉后者。神本是人之尺度。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我要说星光璀璨的夜之阴影也难与人的纯洁相匹。人乃神性之形象。大地上可有尺度?绝无。”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