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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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形象建设,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细节做起,用微笑感染患者,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及和谐氛围,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树立医院窗口部门新形象。医院决定20xx年在导医台、门诊收费室、住院收费室、中西药房、检验科等窗口科室开展“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三好一满意”的服务宗旨,建立窗口科室监督、激励机制。改善服务态度,提升主动服务意识,有效与病人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的`意义
提倡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把“微笑”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加强医院的形象建设,树立窗口人员的个人形象及窗口形象品牌,以窗口科室职工美好的个人形象、强烈的形象意识和礼仪意识以及优秀的礼仪品质为病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使医院的整体形象真正为社会所认同,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
三、评选标准(以礼仪、服务规范为主)
(一)礼仪服务:淡妆上岗,长发挽起,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坐姿得体,站姿端庄,恰当称谓病人,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执行微笑服务规范,微笑时露出8颗牙齿。
(二)服务态度:接待病人热情、主动、温和、有礼貌,有问必答,解释工作耐心细致。
1、导医人员准时到岗,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主动为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病人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并陪同诊疗全过程,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2、挂号室、收费人员准时到岗,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
3、中西药房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查四对”(查处方错误、查配伍禁忌、查药品质量、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用法)。交待清楚口服药物使用方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与临床医务人员的沟通联系态度热情和蔼。
4、检验科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对”(对姓名、对项目、对编号),避免差错。主动向病人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和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签字)清晰,与临床医务人员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态度热情和蔼。
(三)服务技能: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及服务流程,无差错事故发生。
(四)群众评议:患者点名表扬、临床科室反映执行“微笑服务”和服务规范表现突出者。
四、评选办法
(一)成立窗口科室“微笑服务之星”考评小组。
组长:
成员:
医德医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健全、完善岗位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各窗口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微笑服务”融入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贯穿落实到服务全过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每季度一次,由窗口科室主任推荐1-2名人员上报到医德医风办,医德医风办结合日常督查和群众评议情况,组织评选,每部门确定一名。
(三)被评为“微笑服务之星”人员,佩戴星牌上岗,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被患者及临床科室投诉的窗口科室或个人,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取消该季度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当月奖金50—200元,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次违反服务规范行为者,扣罚10元。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在落实。各窗口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方案,领会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对科室内涵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扎实开展“微笑服务”实践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好院内展板、网站的作用,宣传“微笑服务”活动措施,取得的成效,形成“微笑服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项工作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的浓厚氛围和崇尚微笑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的生动局面,把窗口科室“微笑服务”标准内化成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工作人员佩戴微笑徽章,时刻遵守微笑服务的要求,时刻展现微笑服务的精神,通过“微笑服务之星”的评比,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形成比形象、比服务、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保证评选质量。评选小组加强日常员工的服饰、仪表、仪容,语言表达、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效果等培训、检查及考核。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及“三好一满意”的深入开展,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患者至上,文明行医,质量第一,服务第一”这一服务理念和“病人满意是我们的心愿”这一主题,努力创建医院服务品牌,规范医疗服务程序,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标准
(一)“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私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医德医风好。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礼貌待人,做到慎言守密,实行保护性治疗。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以德为本,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开搭车药,不私漏收费,不索要红包,不冷、硬、顶、碰病人,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病人反映好。
3、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工作严谨求实,技术精益求精,有创新精神,病历和检查单等医疗文件书写合格,医疗技术得到单位职工和病家的好评,无医疗投诉,无差错、事故、纠纷发生。
4、服务态度好。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尽职尽责。对待病人热情、体贴、诚实守信、态度和蔼,待人处事诚恳,服务工作到位,病家无投诉。
5、团结协作好。同事之间互尊互学,互爱互助,团结协作,能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6、工作实绩好。工作积极主动,不迟到、早退,任劳任怨,踏实忘我,无私奉献,专业岗位业绩显著,职工群众评价高。
7、遵纪守法好。坚守工作岗位,佩证上岗,举止端庄,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履职尽责。
(二)“文明科室”(“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1、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科室人员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综合满意度在95%以上。
2、科室环境整洁、舒适。科室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洁,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对病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群众口碑好。科室内无医疗服务投诉或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做有损于医务人员形象的事情。
4、科室人员按章操作,技术熟练,医疗质量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位居其他科室前列,未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科室经济效益较好。
5、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科室管理规范。
三、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干部职工和各科室。
四、评选办法
“服务之星”每月评选一次,每个科室推荐1名“服务之星”报院服务之星领导小组审核,“文明科室”(“文明窗口”)半年评选一次,由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考核,按得分多少评出2个“文明科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奖励措施
1、“服务之星”和“文明科室”(“文明窗口”)由医院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并每次奖励100元。
2、本年度两次评为“服务之星”者,年终优先推荐上级评选先进工作者。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效载体,医院成立评比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2、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评比标准,严格管理,加强培育,抓好落实。要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上下功夫。
3、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 “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切实加强岗位、窗口、科室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医院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医技、优美的环境,让群众满意、放心。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了深入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进一步提高查档接待利用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本窗口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评选“每月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争创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为契机,以浙江省档案局“比实干、比服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为指导,以“树兰台形象,展巾帼风采”为主题,以“创一流服务,建优质窗口”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窗口员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查档接待利用窗口岗位应有的作用。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从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入手,进一步规范窗口员工在语言、仪表、行为、服务和环境等方面达到要求,全面提高窗口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浙江省档案馆查档接待利用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范围
浙江省档案局(馆)保管利用处查档接待利用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四、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优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业务技能精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能够严格按照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原则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
3.服务质量优异。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工作成绩显著。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差错发生,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及时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
5.组织纪律严明。严格遵守浙江省档案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按时到岗,不得脱岗、离岗、漏岗。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等行为。
五、评选方式
自评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按照以上评比标准进行评判;结合争创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及岗位成员意见,确定结果;每季度评比一次,结果确定后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
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
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
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
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
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
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
xx、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
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
13、2014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6、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7、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
8、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窗口业务骨干;
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
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评选要求
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事迹材料分简版(展示材料)和正版两类,简版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窗口材料200字以内,个人材料100字以内;正版要求点面结合,详略得当,窗口材料3000字以内,个人材料xx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事迹材料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中心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