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和六便士》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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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月亮和六便士》有感 篇1
一年前,我知道了有一本小说叫做《月亮和六便士》,我知道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毛姆。一年后,这本书总是出现在我的眼界,在电视里,在手机上。在各种信息的“诱惑”下,不买下它,我恐怕是走不开了。
书刚买回来,正值月考,我就把它忘了,任它在某个角落躺着。有一天,我的心情十分不好,从早哭到晚。每一次我哭得特别伤心的时候,就特别想趴到床上沉沉地睡一觉。醒来,一想到伤心事,又忍不住想睡一觉了。一直这样到下午,我想我再不找点事做,这一天就要过去了。想到新买的书都还没看过几页,觉得好生可惜。沉下心来读一会书,这一天也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尾了。
书中的男主角斯特里克兰德·查理斯,是一位收入不菲的证券经纪人,有一个在外人看来生活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书中的我刚刚认识他不久后,一个消息传来:斯塔里克兰德带着他的情妇到了巴黎。当他来到巴黎时,却发现,没有金碧辉煌的旅馆,没有姿色过人的女子,只有一间破烂不堪的旅店和作画的工具。他离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想画画。他从四十岁开始追求理想,从伦敦到巴黎,从巴黎到塔西提岛,在临死前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最满意的画作。和梵高一样,他的名声是在死去以后才被世人所知。
斯特里克兰德没有热血少年那般励志,有着的只是让人看不惯的不羁性格。中国清末李鸿章是一个有功有过的人,大家恨他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赞扬他是洋务运动的领导人。而斯特里克兰德也时常让人恨得不行。斯特罗伊夫为他雪中送炭,赏识他的画作。他却默认了斯特罗伊夫的妻子——布兰奇对他的爱。结果到头来,他却只把布兰奇当做一个模特。
但是读到最后,却让人莫名的心酸,不会为他的精神所哭,也不再恨他,因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物形象。看到他亲手烧掉自己的遗作,反而有一丝丝欣慰,他终于完成了人生中最满意的画作了。他这一生,前半生在自己的父亲与金钱的手中。过了半辈子,才想起要追梦,这一追,便追到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刻,他或许是笑着死去的,他失明的双眼可能在最后一刻看到了那副“天才”的画作。
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我是很佩服他那种勇气的。他从来不把爱情、女人、家庭当一回事。虽然他很不愿意让别人看他的画作,可是从字里行间,我们还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艺术已经在他的心头上占据了旁人无法超越的位置,就连是他的亲生骨肉,在艺术面前,也不过如此一般。想起一个采访,记者问大二的一些学生,后悔选择这个专业吗?他们多数人很后悔,却没有转专业的勇气,因此这一生,他们再也无法触及自己心中的理想。高晓松本来是在人人羡慕的清华大学就读,但是因为喜欢,因为理想,他离开了这所极富盛名的大学,去了中戏。
我的人生目标实际上是很迷茫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想当什么,做什么。但倘若我在一条人生道路上找到了自己所喜欢的另一条道路,我渴望拥有斯特里克兰德的勇气,他的个性,他的品德。我想,只有拥有了他所拥有的勇气,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吧。
《月亮与六便士》,一边是潇洒的月光,一边是闪耀的金钱。我喜欢月光,我也会远离名利。
读《月亮和六便士》有感 篇2
毛姆是一个非常智慧的作家。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他的作品,不得不说,他的语言风格独具一格,貌似接近钱钟书先生的某些风趣。
《月亮与六便士》,从小说人物的塑造上、情节设置上,很精细也引人入胜,没有任何繁杂,斯特里克兰生活过三个地点: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塔希提,以及在这三个地方,分别经历了三个女人:妻子艾米、恩人的妻子布兰妮、艾塔。
在伦敦的日子,也就是传说中为了六便士奔波的岁月吧,与大多数人一样,过着波涛不惊的家庭生活,干着证券分析师的工作,还有一双聪明美丽的儿女,并且最重要的,他还有一个贤惠的妻子,而且,在伦敦,他这样生活了40年。
在巴黎的日子,是他追逐月亮的第一站,截然不同的生活由此展开,生活也陡然充满了艺术气息:穷困而潦倒,性格也忽然那样不近人情、不可理喻,以及不惜伤害一个无辜且对自己有过帮助的人,无声息的捣乱了别人的生活、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之后,他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需要对此提出说法吗?还是来看看我的画吧。
之后经过马赛到达普拉提,也许在这里他找到了心中最亮的月亮,这是他的灵魂出窍之后得到升华的地方,这个地方属于他,属于他的艺术,普拉提与他合二为一,在这里他与梦想毫无阻隔,还有那个叫默默守护他,忠诚于他的梦想,叫做艾塔的女人,于是这里也注定是他生命的终点。
如果说每件事情都需要一个理由,那么在他离开伦敦抛妻弃子的时候,我需要一个令我信服的理由,然而没有,于是,我对他很是无解。
而在另外一件事情上面,我更需要一个理由,他为何可以如禽兽般抢走恩人的妻子,而后将其伤害后,完全无感得面对别人的自杀,于是,我对他很是愤怒。
在塔希提的日子,才是最最纯粹的日子,正如那里的天空,那里的云彩,以及那里的人们。
也许毛姆本人并不懂得女性需要被尊重,于是,在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之所以成为伟大的路上,需要一次又一次,特意或有意,去伤害一个又一个的女人,或许他会认为,除了完全诚服于艺术家本人的女人,才配是女人,不然就是该、就是自作孽,或者干脆叫自取其辱。
于是,即使被抛弃、被遗弃、那么别期望有什么理由可说。因为就是这样啊,女人与艺术,本来就是那么格格不入。
我是女性,对此当然不敢苟同,或者说,对于一个离艺术尚有距离的女性,我接受着传统的教育,那么斯特里克兰,该是传说中的渣男吧。
而这个渣男,确有几把足够分量的刷子,就如在那间毫无装饰的木房里,那一副旷世之作,付之一炬,即使他价值连城,也毫无意义,只有隐隐约约听到两个字“天才”。
所以女性朋友们,珍爱生命、远离艺术家。不过如果你想为艺术献身,那么,就此别过。
月亮很远、六便士很近……月亮很美、柴米油盐也有她的温度。
读《月亮和六便士》有感 篇3
《月亮和六便士》这本听闻已久,很多次在书店中拿起又放下,以为应该不会有兴趣看的书,在一次当当网的打折销售中,曾与人约定一起看,买下了一本。书不厚,比起那些动辄大几百页文字的书,这本原本以为可以很”轻易”看完的,过程却着实经历了一番坎坷。
一直摆在书桌上待看书籍中第一位置,每一次想要看的时候,翻起几页,也尝试很耐心的阅读,却总也进入不了状态,说实话里面的内容从开头来看,并不让我感兴趣。但,自己买的书,含着泪也得看完……最终还是在断断续续中,坚持看完。经典书籍的确有它的吸引人之处,挺庆幸自己没有放弃阅读。
读后的第一感觉,单从故事情节层面来看,不会很吸引我。不过还是觉得这本书很不错,主要的原因是里面的语言读起来给人很舒服的感觉。看开头甚至一半的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居然会有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为了所谓的理想抛妻弃子,破坏别人家庭却一副理所当然,毫无过错的态度,甚至那个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但看到后面,又会让人觉得其实他本没有错,只是从我们常规的道德观念来判断认知,他是不道德的。我们不提倡也不喜欢不赞同他的处世价值观。同时,也是印证了那句话,有时候天才与疯子的界限往往是一线之间,可以认为他既是天才,也是疯子。说实话,虽然看完了这本书,但是感觉没有真正理解这本书所要表述的主旨。或许,需要下一次有兴趣再一次阅读才能够理解更多。
以上的这一段话,就是对于这本书读完之后第一时间所能够写出的读后感,书中关于艺术的表达、对画家原型”高更”的记叙,以及这本书在世界文学界的价值与意义,我想我是无法真正体会与理解的。也许,这就是一直以来,我看国外的书籍比较少的原因,总觉得,除了那些功能性的书籍或者传记类的文学可以比较好的入手之外,很多书籍所写的内容都是与当地历史文化有联系的,不了解的人很难真正去读懂它们。这也或许是我们国家的很多优秀文学作品无法在世界上广为流传的原因之一吧。毕竟,要了解一个地方的文学,就必然得先去了解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史不分家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再说回这本书,《月亮和六便士》,一个代表着夜空中的美好,一个是类似于人民币”一角”面值的硬币,两者的象征意义,分别代表着”理想与现实”。人们总说:生活不仅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现实总会告诉我们,绝大多数的人们,并没有勇气与机会去追寻最初的理想,或者也可以说,社会生活的现实让绝大多数的人们”忘记了理想”,并不是有那么多的人,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真正理想是什么。
所以,这也是现实社会与文明可以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与发展的原因,这个世界并不需要那么多的天才与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人,更需要的'是那些不断在现实与理想面前不断平衡与妥协的大众群体。作者毛姆对成功的定义前提:“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了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取决于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理想与现实往往总是处于矛盾的两边,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去追寻,我们需要明白自己人生的价值意义何在,而这是有存在很多维度的,于父母家人、于亲人朋友、于领导同事等等,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身份,,这些不同的身份赋予了我们不同的责任,成长的路上,我们需要在不同的身份中不断切换与不断适应,也因此,人生的目标与追求就会在不断的修正、平衡与妥协。往往平衡与妥协后的结果,就会使得人们心中的“月亮”与“六便士”之间的差距不会那么明显。
……从那一刻起,人们将相信,潦倒与伟大、卑微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毫无排斥、共存于一颗心里的,那就是永恒的”月亮”和”六便士”。----就像生活中的很多看似对立的选择是可以共存的……关乎理想,关乎现实!
读《月亮和六便士》有感 篇4
之前就听老师推荐过这本书,但是一直没有买下来,今天中午的时候去书店看了一下,还是有这本书的,我就买了下来。读更多的书,读更好的书,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我用了整个下午的时间读了这本书,这本书是通过回忆自己与画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过往的方式描述了这个画家的天才之旅。在作者的回忆里,斯特里克兰给作者的第一印象就如画家太太描述的一样,是个无趣,普通的中年人。有着两个孩子,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普通的好像一眼就能看到未来。
但谁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男人,居然毫无征兆的抛弃了家庭,去了巴黎。很多人都说斯特里克兰是带着一个女人一起走的,他爱上了别的女人。作者受这个画家太太的委托,去了巴黎,见到了斯特里克兰。事实却很让人意外,并没有什么女人,而且住的也不是什么富人区,跟普通旅店相比,普通旅店都显着奢华。那么他来到巴黎是为什么呢。理由可能让人难以置信,他要画画,这句话从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口中说出,还值得鼓励,可是一个为人父的中年男人说出这样的话。作者和画家的太太都很难理解。
画家的太太宁愿相信他是爱上了别的女人,而不是为了什么理想。外界也是如此,这为画家的太太博取了同情,五年以后,画家的太太过上了优越的生活。作者再次见到斯特里克兰,他还是穿着五年前的衣服,没什么变化,说到变化,就是更加尖酸刻薄了。
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并不好,没人愿意买他的画。而且他也不卖,也不展览,在所有人眼中他是个怪人。还欠了很多钱,还不上钱的时候就会送别人一幅画,而这些送出的画也是被主人堆在角落里,直到斯特里克兰离世后,他的画从六便士卖不出去,到价值连城。角落里的画重见天日。
斯特里克兰最后的日子仍在画画,被大家评论为天才。你想得到从未拥有的,就要付出从未付出的。人都是有理想的,很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就知足了,成为不寻常之人,必然要经历常人未经历的。斯特里克兰的勇敢选择,我们未必会做,但好在我们年轻,趁年轻,追理想,不放弃,必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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