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招生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招生方案 篇1
一.招生人员
招生组长,招生业务员。
二.工作要求
1. 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招生目标。
2. 组织有序,按照组长的安排,分小组进行蹲点,做到有纪律,有组织。
3. 礼貌待人,业务员在招生过程中,一定要有礼貌,形象端正向上。禁止穿拖鞋,佩
戴首饰。
4. 有纪律性,在招生过程中,没有意外情况,不允许迟到,早退。
三.工作安排
1. 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这次活动的内容。 2. 在新吉大门口进行设点招生。
3. 在组长的安排下进行电话招生。 4. 一些业务员可进行游击招生。
四.具体事项 (一)人员安排
1. 在新吉大设点,在设点时间中,必须保证有3名业务员在此进行招生。没有值班的
业务员可以在周围进行游击招生。
2. 在设点周围进行宣传工作,发放传单,与家长聊天。 (二)招生时间
在6月26.27日以及7月3日至7月15日进行设点招生。设点时间为 早上8点至中午12点 以及下午2点半至6点。晚上7点至8点招生业务员可以以散步形式进行宣传活动。
(三)招生对象
湘西州广大少年儿童(10~16岁)
(四)招生业务员须知
(1).招生时的穿着打扮要得体,给学生家长一个好的印象.不要穿拖鞋,尽量不要穿短裤等
太暴露的衣服。
(2).在招生的过程中不要与其他培训机构的人员进行争吵和冲突,遇到情况要及时通知主管,注意不要越级上报。以协商的口吻和他们交谈,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3).在招生过程中要尽量说出我们的优势,对方有意向时将资料给予家长,不需要时不
用给。家长在看资料时一定要认真讲解讲解时速度要慢一点,把每一点都讲清楚。 (4).电话招商时要注意,语气缓和,不管对方说话有多恶劣都要心平气和,和家长说明原因。
五.工资分红
1~10人每人50元 11~20人每人60元 20人以上每人70元
另外设点人员在设点时间包饭包水。
六.活动优势(重点向家长介绍的内容)
1.我们有区别于英语培训,这是一个封闭式的全英语的夏令营,在活动中不仅丰富了暑期生活,也调节了学生的一个学习方式,由被动转为主动。
2.关注留守儿童,我们会提供20个免费的机会给他们,让他们也体验英语夏令营的魅力。 3.我们的主题是手拉手*心连心,所以我们会让一些有条件的'孩子和留守儿童组成一帮一的活动,他们互相帮忙,互相学习,培养孩子们的交流能力和认知能力。
4.15天我们,每天都有军训,让孩子们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不仅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会如何做人,晚上会安排孩子洗衣服等,培养他们生活自理能力。
5.我们的教学地点是民族实验小学,学习条件非常优越,不仅教室宿舍有空调,而且一日三餐都相当丰富。
6.每天下午6点,我们都将会把当天的活动资料(DV视频)上传至湘西生活网中,方便家长对孩子的了解,也是对外公开评价我们活动的一个平台。
7.在夏令营结束后,我们还将在8月份组团去游世博,所有想参加的孩子们和家长们可以一同前往。
招生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评价机制,提高选拔水平。把健全多元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支撑点,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的选择权,提升考试选拔与人才培养的符合度,促进科学选才。
(三)完善规则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考试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加强统筹设计,有序稳妥推进。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设计,统筹兼顾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正确处理社会预期与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改革的进度和力度,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启动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到20xx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1.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建设,积极争取部属高校等重点高校扩大在我省的招生数量,创造条件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2.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认真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人数。
3.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除全国统一设立的高考加分项目外不再增设省级高考加分项目,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进一步规范保留加分项目的实施,严格认定程序,加强资格审核,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升学公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在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基础上,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化解择校入学矛盾。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将优质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且分配名额不得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完善中招制度,规范中招行为。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和升学机会。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覆盖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考试由省教育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严格实施。命题由省考试命题委员会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实施。中学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改进教学模式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考试改革的要求。20xx年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2.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
招生方案 篇3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4
根据《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关于印发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招生年龄与计划:
为20xx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xx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区文教体工作局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20xx年秋季招收6个班(本部5个,八甲校区1个),计240名(本部200名,八甲校区40名)适龄儿童。
三、:户籍
1.户籍在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常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新居民子女必须具备以下证件: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持有“e居卡”或凭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
(3)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以上;
(4)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5)在开发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照顾对象:
区招生文件规定的六类照顾对象,符合照顾对象的并于6月25-27日到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基础教育处(招生办)报名。
五、报名、注册时间:
(1)7月3—4日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口在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一村的适龄儿童;
(2)7月6-7日招收第二批对象:①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②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城沙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④父母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7月8日-9日招收第三批对象:居住在城沙街道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六、报名办法:
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免疫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新居民子女持上述6个证件另带户口本、家长身份证、适龄儿童免疫证来校报名。
七、招生程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下一批招生程序,额满为止。
1.施教区是指城沙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
2.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户口迁入的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较长的适龄儿童,未录取的由文教体局统筹安排。
3.第一批招生未满时,启动第二批招生工作,若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时,按照第二批招生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适龄儿童将就读八甲校区。
4.第三批为本施教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就读学校为八甲校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报名超过计划数,将根据新居民参加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八、报名地点与招生:城沙一小,
九、其它注意事项:
缓入学儿童必须具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写清楚适龄儿童迟入学原因,并持有区文教体局基础教育处证明,方可入学。
城沙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