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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实施方案

2025/11/0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年终奖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1

企业以年终奖的形式对全体员工一年的业绩加以特殊酬劳,这种做法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种惯例,目前国内各类企业也大都有此“规矩”。过去,企业年终奖的发放比较简单,通常是以企业当年的经营状况为依据,根据不同的职务级别简单地划分出几个等级。一般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拿一种奖金,而一般员工则统一拿相同数量的奖金。应当说,以往年终奖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原因之一在于当时企业在奖金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并不是很大,除了职务的差异以外,并不存在其他导致奖金差异的因素,也就不存在攀比的问题。原因之二在于企业管理水平实际上还处于粗放阶段,尤其是对不同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价值缺乏一个相对客观和科学的判断标准。因此,即使企业明明知道有些员工比其他员工一年的贡献更大,也往往很难用一个明确的标准来加以衡量。因此,企业往往宁愿装装糊涂,乐得省心省事。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以及相应的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企业为了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保留核心和关键员工,开始把年终奖的发放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报酬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们不仅大大提高了年终奖的发放力度,同时也对年终奖的分配效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年终奖的发放方案除了考虑企业和部门的绩效因素外,同时还将员工当年的工作绩效或对企业贡献的大小作为确定个人年终奖数量的一个重要变量。也就是说,当前年终奖的发放将会比过去更为个人化,同一级别员工之间的年终奖差距可能会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考虑不周或设计不合理的年终奖分配方案往往会在企业中带来许多的负面影响。一旦某种带有缺陷的年终奖发放方案付诸实施,并且员工们清楚地知道彼此之间的奖金数量差距,那么一些自感得到对待的员工必然会作出一些对企业不利的反应,比如大吵大闹、在外界散布对企业不利的言论、情绪消沉、发牢骚、来年工作消极甚至辞职等等。我想,也正是出于这方面的顾虑,许多企业才在年终奖的个人发放金额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显得犹豫不决。

在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笔者首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判断:

第一,年终奖的发放不公开,其唯一好处在于减少因员工之间相互攀比所带来的种种麻烦和心理受到挫折的员工士气低落等问题。

第二,年终奖的发放不公开,同时又更容易导致员工产生猜疑心理,从而不利于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忠诚,同时也与企业的管理民主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所倡导的员工参与、团队合作和强企业文化的理念背道而驰。

第三,即使年终奖的发放在操作过程中实行保密制度(即如有些企业所做的那样,既不公开公布个人的年终奖数额,也不允许员工之间相互打听),但在实际上却未必能够实现真正的保密,在中国特有的文化背景下,当企业对员工缺乏良好的正式沟通时,“小道消息”(尤其是涉及到钱这种敏感的问题时)不仅会无孔不入,而且有时侯其效果是相当“惊人”的。

基于上述判断,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结论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当年是否具有连续性的绩效评价结果记录)。因为依据客观的.绩效评价结果来判断员工对于企业的贡献和价值,并依据这种结果来拉开每一位员工之间的年终奖差距,这是可以为大家所接受的,年终奖的公开不会产生过多的负效应。因此,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较大企业中,至少应当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实得奖金额,则不一定公开宣布,但是应当允许员工私下沟通或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和比较。一句话,“程序”较合理的企业应该可以公开程序;程序公正且公开,是员工公平感的重要来源。

第二,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年终奖而不必公开奖金发放结果。这是因为,一方面,在较小的企业中,企业经理人员或老板对于每一位下属员工的业绩、工作表现和能力等等,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和较为全面的感性认识,所以仅仅依据其个人的经验判断来确定每个人的奖金数额也是相对比较客观公正的。另一方面,较小的企业因为受到资源的限制,毕竟不像较大的企业那样具有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或手段,甚至没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大可能像大企业那样详细地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年终奖发放方案。另外,在小企业中,员工往往会倾向于把年终奖看成是老板或经理人员个人对自己的奖赏,而不大会把它看成是一种组织行为,因此,年终奖本身在员工眼里就带有主观的成分,他们也比较能够接受各种可能的结果。"

第三,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还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于奖金差距的接受程度。在中国目前这种变革时期,不同企业中的员工对于年终奖拉开差距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如果企业既缺乏良好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又不希望再延续吃大锅饭的做法,那么企业可以尝试性地以保密的形式确定并发放个人应得的奖金数额。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台人字[20xx]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xx年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范围、对象

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副科级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作安排。

三、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要加大量化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中提供的考核要素进行量化测评。同时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工作各有重点,互为补充。绩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以绩效考评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时间安排

1、制定20xx年度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12月10日召开机关大会进行考核动员,组织学习有关考核文件。

3、12月10日,被考核人作全年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4、12月11日,按科室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5、12月11日,直接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考评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科长签工作人员,科长由分管领导签)

6、12月13日,局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7、12月13日,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8、12月13-15日,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定后再一次公布。并将考核等次意见及优秀人员考核登记表报区人事局。

9、12月16日前,把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10、局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根据区人事局批准,我局优秀等次名额3名。

2、当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

3、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并评定等次,由借用单位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强弱、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行政执法绩效的优劣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对培训成绩不合格或应参加培训考试而未参加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这优秀等次。

5、在“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之间继续保留“基本合格”等。“基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需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仍不服,可向区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3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 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 X<6个月 当月工资的30%

6个月≤ X<12个月 当月工资的`50%

12个月≤ X<24个月 当月工资的90%

24个月≤ X 当月工资的110%

三 发放方式

(一)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下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7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30%。

(二)工作时限在一年以上的员工,当月发放奖金的50%,第四个月发放奖金的50%。

四 确定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范围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个月的员工有资格参加年终奖金分配。

(二)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

2、即将办理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

3、年度请假超过10天的员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产假除外。

4、次年五个月内离职的员工,年终奖金全部冲抵应发工资。

五 其他

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年度不能参与年终奖金分配的员工,可提前发放当月50%的基本工资。(公司董事、公司股权奖励者及项目股权奖励者除外)

六 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4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总额 = 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 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五、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终奖实施方案 篇5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

1.发放对象: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2.发放标准:20xx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

3.发放流程:由机关单位填报《20xx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准表》(附件1),并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材料,调动人员还需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工资审批表》,报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

4.说明:调动人员、军转干部根据实际月份(实际月份以工资关系为准)按比例计发。

二、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工资报酬

1.发放对象: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9 号)条件的人员。

2.机关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确定。

事业单位发放标准:按“全年的(基本工资+临时性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目标考核奖)÷261天×200%×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确定。

3.发放流程:由单位自行造册发放。

三、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一次性春节慰问金

1.发放对象:20xx年2月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2.发放标准:退休(职)人员3000元,离休人员3500元。

根据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按离休标准发放;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按退休标准发放。

3.发放渠道: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职)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其他离退休(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四、其他事项:

1.考绩奖:另行通知。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人均12000元奖金以及其他绩效奖,按原先各单位自行制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3、退休办理: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应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特殊情况,如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其50周岁时仍聘用在上述岗位且聘用已满5年的,按本人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在职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各单位务及时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逾期办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