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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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2000字 篇1
鲁迅先生在年轻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他也并不认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全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鲁迅先生说。这便是《呐喊》的来由。
那段记忆把社会刻画得入木三分,如此独特,如此博大。鲁迅先生在《呐喊》中,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把能刻画出真相的匕首;每一段言辞,都是一捧能散发出幽香的花蕾;每一个字眼,都是一盏能照亮回忆的明灯。正如《孔子》中所领悟的——鲁迅先生本想表现出世人的凉薄,我却看到了封建时代读书人的悲哀,自尊心其强却没有地位,便毫无用处,可供卖弄的却仅有不实用的臭学问,这种学识,钳制了人们的思想,只把当时的读书人埋入了暗无天日的深渊。处在社会底层的孔乙己,因为家境贫寒,好吃懒做,无所事事,却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他在咸亨酒店中唯一穿着长衫站着的吃酒的客人,也便成为众人的笑柄。孔乙己还还以偷为职业,被打个半死,默默离世。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时,并非像西方小说家那样大段大段地描写,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独特之处,或许正如西方油画同咱中国国画的本质区别吧!
还有《故乡》的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以及和迅哥从小玩到大的西瓜地里的脖项银圈的小英雄闰土,长大了见到老爷时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下层人民的麻木不仁,及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下和社会影响下的情形。《药》中亦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残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桩的痨病而拿出所有的家当去买了个血馒头的华老桩,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做了血馒头,这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桩的愚昧迷信,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它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阿Q正传》,“精神胜利法”不是人尽皆知么?那么它到底好在哪里呢?作文一部小说,它亦成为了世界名著,个人认为是其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贵,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贵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贵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可不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的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是他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到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了,这些都是阿贵想革命却又没有觉悟的表现。
在《呐喊》这本书中,想这样的文章还有许多许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之后,能够清醒起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鼓励性质的语言,激励半梦半醒,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鲁迅先生不愧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现在的中国人民,为和平崛起而呐喊,为科学民主而呐喊,珍惜现在,为中华为未来而奋斗吧!
呐喊读后感2000字 篇2
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呐喊》是鲁迅最早出版的小说集,它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和成熟的标志,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取材多来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尽管,那个年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今天,我就其中的一篇来谈谈我的读书心得及看法。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孔乙己》。正如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回忆:他曾询问鲁迅在自作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是《孔乙己》它也是鲁迅自己很喜欢的作品。全篇只有三千字,却写得从容舒展。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作者既揭示了科举制度愚弄和戕害读书人的悲剧,页鞭挞了孔乙己自身的病态性格,更痛心于麻木无聊的人们竟以观赏他人的不幸为乐的冷漠和残忍。小说着力写了酒店内外人群先后三次故意用孔乙己肉体或心灵的创伤来取笑他,折磨他的情景,而他在穷困潦倒中还在摆读书人架子,他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又是善良的,,从他对酒店小伙计和周围孩子们的态度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曾经感慨颇深地说过:“造化生人,已经非常巧妙,使一个人不会感到别人的肉体上的痛苦了,我们的圣人和圣人之徒却又补了造化之缺,并且使人们不再会感到别人的精神上的痛苦。”一开始我并不是很理解鲁迅先生的这番话,但通过《孔乙己》这篇文章,以此看来孔乙己,他精神上的痛苦,怕是远过于他肉体上的痛苦的。他的长衫又脏又破,却不愿脱掉;他抗议别人污他清白,争辩窃书不能算偷;他害怕别人问他为什么捞不到半个秀才;他甚至只能把小伙计和孩子们当做可以说几句话的对象。这种种岂不是都是他的精神痛苦的表现。众人的欢乐,不正是孔乙己的悲哀吗?众人的喧闹,不正是孔乙己的寂寞吗?《孔乙己》中还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话“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一句在文章中反复出现四次,极其鲜明地刻画了掌柜自私冷漠的卑劣嘴脸,也暗示了孔乙己穷得再也过不下去了。孔乙己长久没有来,掌柜只是在中秋节结账时才想起孔乙己来,想起孔乙己也只是因为他还欠十九个钱。第二次,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已经惨不忍睹,可是掌柜见了孔乙己,开口便是讨账:“你还欠十九个钱呢!”这一次反复更显出掌柜冷酷无情。篇末两次反复,更是把掌柜的市侩嘴脸刻画得入木三分。
有人说,《孔乙己》中的矛盾现象非常多。曾经有学者提出一种矛盾现象:孔乙己“站着喝酒”,说明他经济拮据,买不起酒菜,进不了柜台内,不能享受“长衫顾客”的待遇,只能和“短衣帮”一起。可是他又是“短衣帮”中唯一“穿长衫”的人。而我觉得这种矛盾现象充分地说明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和性格特征。他贫困潦倒,地位卑下,是从长衫客中被挤出来的人,但是他不肯脱掉那件长衫,和“短衣帮”为伍,因为这件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标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在他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即使无情的现实已经粉碎了他进入仕途的迷梦,但是有了这件长衫,似乎在精神上还可以得到安慰,这样他既不能爬到上层,又不肯甘居下层从事劳动,说明他是一个畸形的“多余的人”。同时这种看似矛盾的外貌特征,既表明了他的独特身份,并预示了他的悲惨命运。
有学者还提出过一个矛盾现象:文章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中的“大约”与“的确”是矛盾的。在我看来,这句话看似矛盾实则并不矛盾。文章中的“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孔乙己,也没有得到一点关于他的确切消息,以前他遭到丁举人毒打之后,别人以为他“许是死了”,他竟没有死,又来买酒喝;现在从来没有人谈起孔乙己已死的事,“我”不忍断定孔乙己已经怎么样,所以用“大约”来表示自己的猜测。但是,又想想,在那样冷酷无情的社会里,孔乙己肯定是活不下去的,他的死去是无疑的,所以在“大约”之后,用“的确”来表示我猜测的结论。
但是近年来,关于孔乙己的真是死因是什么引发了较为激烈的争论。孔乙己因何而死?其悲剧的根源究竟是什么?曾经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认为孔乙己死于不合理的封建制度,是封建制度的典型代表—科举制残害了他。这一结论至今看来也不为错。但仅仅得出这一结论,我个人认为显然不能涵盖作品更为丰富的思想内容。我觉得孔乙己不仅死于“吃人”的封建等级制度,更死于“吃人”的封建等级观念。首先,鲁镇的人们头脑中弥漫着封建等级观念,使他们不以人的品格才能而是以外在的等级地位来评判人的价值,从而形成了一个势利、冷酷的人文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虽然孔乙己勤奋好学,知识丰富,懂得茴香豆的“茴”字有四中写法,但他得到的却是轻蔑和嘲笑。只要他不能实现“学而优则仕”的人生目标,就无法在社会和他人心目中获得人生的价值和尊严。这种等级观念所构成的人文环境,是戕害孔乙己的无形杀手,它比制度更加强烈地左右了孔乙己的人生选择。其次,孔乙己自身思想深处的等级观念也是造成他悲剧的根本原因。虽然外在的制度文化扼杀了他的生命力,但是外在的文化制度对人的限制并非是绝对的,人仍可以在现有的制度文化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人生。事实上,孔乙己曾经有过“钞书”的工作,以她的学识才干来看,足以胜任,勉强糊口,至少不致沦为乞丐和盗贼。可是他轻视这一行当,因为这不是等级观念所尊崇的职业,于是不愿屈就,结果失去饭碗,无法生存。在那样的文化制度中,如果孔乙己在主观思想上越出等级观念的价值标准以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或许还能活出真正的人生价值。
呐喊读后感2000字 篇3
《呐喊》正如书名,是鲁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为了民族为了人民,发出的最深沉的呐喊疾呼。
作者用写实主义手法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符合迫害狂的病态特征,用象征主义的手法写狂人含义双关的表述。其中《狂人日记》是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其次是语言性格化。《狂人日记》使用的是现代文学语言。作者精心构思了一个“语言杂错无伦次”的狂人。语言似杂乱而实敏锐,即符合精神病人的特点,又道出了被压迫者的心声。性格化的语言成功的塑造了貌似狂人而实具象征意义的战士形象。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作品通过寡妇单四嫂痛失独子的描写,令人震悚地展示了一幅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吃人的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冷峻的写作风格显示出他对黑暗社会的愤恨。精炼而写实的艺术显示了作者写作手法的纯熟。洗练而朴实的笔精彩的勾勒了一幅小镇风俗画,而人物的刻画与对话的描写,更难有一字更改,实在是精品中的精品。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全文仅一千字左右,作品描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不寻常的认识,是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篇的写作特点,一是运用对比手法,将车夫和“我”对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态度进行对照,显露出“我”自私自利的渺小,映射出车夫的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高大形象。这种对比的妙处在于以间接而含蓄的笔墨突出劳动者的朴实无私。在表现形式上,本篇好似一篇速写画,又近于当代的“小小说”,短小精悍,清新可人而意味深长;情节真实可信,成为现代小说中传颂最广的名篇之一。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巧妙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还有很多令人深思的文章,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2000字 篇4
十多岁之時,看过余华的《活着》体会到那种摄入心骨的冰凉后,对于他的书,即渴望又害怕,不敢再看。時延至久,依旧不敢再次去看那种撕裂的痕迹。感觉中似乎都在逐渐忘却了。那天突然“模糊”提起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那种熟悉的冰凉又带着少時的记忆袭了过来。犹豫之下,还是读起了這本书......
虽然在文界的评论中,余华早期的《活着》和后期的《在细雨中呼喊》是两种截然的风格和笔触,但通篇读下来,冰凉而熟悉的感觉仍旧翻涌过来。在读這本书之前犹豫的時候,曾想过,好些年了,五六年了吧,這五六年里我变化了,对那样的冰凉也应该有不同的体会吧。而今這种熟悉的感觉让我发现,没有变,真的没有变。
一样的,真诚是覆盖在被现实麻木的面孔之下,一样的,美丽最终总是被现实撕碎、撕裂,然后,所呈现的画面是一双双空洞洞的眼睛,看着灵魂留下的缺肢碎臂,鲜淋淋的趟着血。在這满眼的血泊中,身体会产生一种由心脏漫延到全身的一抽一抽的疼。
无论是夕阳下孤苦老去的福贵,还是被隔离的孙光林,在時世的生活上面,他们将人性交给了命运,将人生遗忘在角落。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活就该是如此,這样已经很好了。”這样的话,是他们人生的座右铭。他们活着的的意义是,见证那些逝去的時间,一片一片的带走他们感觉到的,恍若天边的流星一样短暂的真诚。然后老去,连想去抓住的手都还没有伸出,他们就如同没有出现过一样,不见了。
那些来自灵魂的本能、来自身体的本能,那些由本能出发而去行动的人,让为我他们的真诚与勇敢而流泪,为他们由灵魂之处剜出来的闪闪发亮的东西而高兴的流泪。可同样,当這些闪亮的东西,被现实的黑洞所淹没,我同样流泪了,是不同于前的流泪,悲痛的,气愤而伤心的。
一个人写作的动机可能出于爱,也可能出于恨,但很少有人能用一把刀子,对准自己的心口,一点一点的剜,剜出血和肉,剜到自己的灵魂干呕不止。余华的书做到了,他总是想将人痛死,然后期望着置之死地而后生,期望读者看过、痛过后的涅槃。也正因为如此,总让太多的人对他的书避之而无不及,因为多数人总是趋乐避苦的。也还有些人,痛着痛着就死去了,挣扎尽了最后的力量,痛到失去力气后就死去了,不会再重生了。而我亦如此,也因此以往的五六年里,去书店時总对他的书瞄两眼,却总不会带回家中品读。因为,还没有那种揭起疼痛伤疤的勇气,还没有完全对现实麻木説不的勇气。小的時候,能为了心中的偶像而把一篇文章重写三遍,而等我们长大了,手里的玩具刀换成锋利的匕首的時候,我却对自己説,算了吧,血流尽了,人还怎么活?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人对自己越来越柔软?我不知道。
当再次读到,并不表示我就有了這种勇气,只是旁生了那种世俗的圆滑之气再看到這些時,能谈然些,能不那样痛楚一些。可痛楚终还是有的,一种来自对书中人物的悲悯,一种来自对现在生活的环境所带来的惆怅。所以当看到出现在婚礼上的冯玉青、独自到七桥的鲁鲁、静默的苏宇......我眼前又闪到了那爱舞蹈的福贵之女,那至死不弃的福贵之妻,和天真献血而亡的福贵之子。
人生的路似乎太长,而苦难却总充斥着大部分的時间。只有棺材板盖上的那一刹那,那不孝子孙广才才会不知何故的在家门槛上,为未尽孝道的爹流下了唯一真诚的泪。而我们也是一样?也要一样么?
這样的书总让我想起那个年代,并越加的累积了对那个年代的恨意,那个完全没有光明,人人都是满脸麻木的生存的年代的恨意。而眼光流转至今,這一切的麻木似乎没有因为物资生活的相应满足而消逝,而是将表面的舞台转站到了内心的深处,相比前者這将会是更大的灾难,而這一切却是這样的让人不知不觉,然后潜移默化......
我曾问过一个人:“如果给你一碗孟婆汤,你会选择忘记什么?
他回答説:我想,真有得选择的话,你就让我忘了我這一世所有的幸福和快乐吧!因为我的灵魂告诉我,我是有原罪的,每个人都应牢记自己的原罪——忘却這一世所有的幸福和快乐,就能在下一世里,继续背负着原罪去面对這世间所有的芸芸众生,忘却上一世所有的幸福和快乐,才能真正地、不掺任何杂质地去悲其心悯其情。這一世我已经没有资格作那样的希望了,也许下一世的我会希望:可以行走在恒河边,踏着甘地的足迹,跟着佛祖的足迹,去爱這个世界,去爱這些世人——要有资格做那样的事情,不忘却前一世所有的幸福与快乐,又怎能做得到!
我想余华的小説要告诉我们的也正是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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