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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城市工作方案

2025/08/2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健康城市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健康城市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建设健康城市,提高城市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指导意见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提高城市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促进人的健康为城市发展优先目标,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中,综合运用各种促进方式,规范公共健康行为,确保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健康城市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行政、技术资源,创新协作联动机制,鼓励、组织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城乡统筹,典型示范。拓展和延伸国家卫生城市范围,推进全域卫生创建,优化农村环境。坚持规划引领,不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均等化。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导,持续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四)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坚持定期开展评估,针对不同区域、领域和人群,找准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立足市情,突出重点,促进健康发展良性循环,有序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工作。

三、行动目标

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健全完善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体系,加大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力度,持续巩固完善健康城市建设基础。到20xx年,建成省级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单位,到20xx年,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更加健全,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和健康人群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全市健康城市建设各项行动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人居环境更加健康。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到20xx年,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河流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质,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60%,市控重点河流全部稳定达到Ⅴ类以上水质。环境空气质量比20xx年改善50%左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达到100%,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达到10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48平方米。

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覆盖率达到99%,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样,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

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具有地方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xx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2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2.7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2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50张,公共卫生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健康人群更加壮大。群众主要健康指标在全省同等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到20xx年,人均期望寿命达79岁,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2以内,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0万、4‰、4.5‰以下,居民健康素养达到22%。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占全市人口比达38%以上。

四、行动内容

(一)营造健康环境

紧密结合健康环境、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环境质量。

1.全面开展水体修复。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沂河、沭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高水体水功能区达标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启动临沂城饮用水第二水源地建设。强化水库生态保护。建设大沂河、大沭河湿地保护区。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生态河道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理高排放行业,推进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全面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完成临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等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环卫设施配套。加快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程”,提高城乡环卫设施配置水平,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数字城管”向县城、乡镇、社区延伸,实现全时段监控、全方位监督,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为遵循,加快推进农村“七改”,持续优化乡村环境,大力倡树文明乡风,努力建设具有沂蒙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供电公司、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科学编织线路、站点规划。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辆,逐步推出公共自行车、公共电动汽车租赁服务。加快推进公交车专用道、BRT专用道建设,提高公交线路覆盖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构建健康社会

以广覆盖、一体化、可持续为导向,将健康融入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全市人民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1.提高教育服务质量。推动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打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均衡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加强学校体育、艺术课程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拓宽全民终身学习通道。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延伸,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探索医教、康教结合运行机制,提高康教服务覆盖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范围,增加有效供给。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制定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动态调整租金,实现公租房有序进出。鼓励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稳步推进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就业,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放大创业扶持资金效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临沂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强化就业培训,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联合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打造手机微信就业服务平台。推动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增加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消除就业限制和歧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推进平安临沂建设的根本目标。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控,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特大事故、有效治理职业病危害。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的综合防灾体系。(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健全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社会共治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渔业局、市畜牧局、临沂海关、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健康服务

以解决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慢性病、传染病、职业病、艾滋病和精神疾病等疾病检测及预防能力。围绕提高流行病调查、应急处置和实验室监测检验能力等,加强基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开展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项目,预防和减少过早发病及死亡。加大对慢性病患者、亚健康人群和高危人群的`风险评估、早期发现及综合干预。积极开展居民心理健康干预,加强对严重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和管理,推进专业心理医生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着力加强国医堂内涵建设,推广并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特色疗法,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培育重点中医专科。(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统筹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强化制度、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实现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领域应用,建设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支持、行业监管和指导服务,优化补贴机制,引导社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加快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健康人群

以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加强控烟工作力度,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奠定坚实基础。

1.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落实“两孩”政策,加强妇科、产科、儿科基础设施保障,深入开展优生促进和优生“两免”工程,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做好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工作,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两非”等行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定期开展城乡妇女妇科病普查,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加快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流动妇女保健服务管理,提高对流动妇女生育和保健的服务质量。加大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把健康素养纳入城乡中小学国民基础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素养稳定提升,发挥“小手拉大手”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经常性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行政村健身工程全覆盖。举办赛事活动,带动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大有关烟草控制力度。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努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积极做好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工作,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无烟场所,降低人群二手烟暴露率。加强对违法吸烟者和经营管理者处罚力度。推广戒烟门诊和戒烟热线服务,加强控烟干预力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烟草公司、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定期开展市民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加强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建立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干预。引导居民建立平衡膳食、适量运动、合理作息、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加大膳食控油、控盐宣传力度,降低市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促进健康产业

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业,积极培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快速推进康养结合产业,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深入促进中药产业化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1.发展健康旅游业。以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以健康管理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和休闲疗养机构等为载体,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打造健康旅游养生文化品牌,构建临沂全域旅游新格局。以临沂中心城区为核心,构建环临沂都市休闲圈、环蒙山休闲观光养生圈,打造沂河山水休闲带、沭河田园风光带、鲁南高铁旅游带,建设五个旅游区,形成“一核两圈三带五区”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培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整合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业、物流等方面资源,发展特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创建一批省级以上体育休闲示范基地和体育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培育山地、水上、汽摩、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康养结合产业。将医养结合纳入健康产业统筹推进,以创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城市为抓手,积极打造“山氧水疗胜地、宜养宜居之城”。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重点项目,带动和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拉长养生养老养心产业链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医养结合”发展体系,解决居民基本医养需求。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加强健康管理专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稳步提升医养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促进中药产业化。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培育中药名厂、名店、名药。加快地道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规模化进程,扩大规范化中药饮片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提升重要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做大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及制品、保健制品、新型医疗器械、医药商贸流通、新型药用辅料及药包材、精准医学产品等产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分类施策强力推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活动,引进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鼓励自主研发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做好技术成果推广和转移服务等工作。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在城市和产业规划指导下合理布局、整合发展,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逐步形成链条互补配套、资源配置高效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发展健康文化

着眼于改造并优化公众健康观念,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着力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快提升自我健康管理内涵,努力将健康理念导入公众意识之中,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健全市民文明公约等社会规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和文化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纸、公共场所等宣传载体和传播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重点宣传慢病和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急救与安全、职业健康、基本医疗等理念与技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打造一批健康教育主题公园、健康教育长廊、健康教育示范街等,宣传科学权威的健康教育知识,倡导正确健康理念,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健康示范工程建设。以健康社区、健康村居、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广场建设等为抓手,推进健康示范工程建设,为健康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细胞基础。探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打造一批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带动全市健康城镇建设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探索健康自我管理。探索、培育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引导市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通过专业指导、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更多市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提升居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培育扶持青少年志愿服务。以服务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为目标,推进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发爱国卫生相关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青年志愿者队伍,设计实施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引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一)基础巩固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月)

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和全域卫生创建工作,探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健康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环境和基层基础。

(二)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2月-20xx年7月)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健康状况进行全方位调查评估,理清影响城市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建立问题台帐,对症施策,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和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市级单位和县区政府工作任务。召开全市健康城市建设动员大会,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从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健康文化等六个方面全面实施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对健康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价,确定改进方向,推进科学实施。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根据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积极查找存在的问及差距,查漏补缺,巩固提升。进一步挖掘全市健康城市建设特色和亮点,加大培育力度,为建设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把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加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建立完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网络,把健康促进渗透到各项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

(二)开展社会动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环境保护等领域活动日(周、月)为节点,策划组织各类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运用市民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利用社区、单位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功能,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行动。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健康城市建设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引导激励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健康促进项目的公益投入和组织运行,形成多元化、可持续健康城市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四)实施监测评估

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队伍监测评估能力,定期评估健康城市建设行动,全面、科学、公正评价行动实施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建设健康城市行动本土化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与指导,共同推动健康城市建设行动深入开展。

健康城市工作方案 篇2

为实施《“健康宣城2030”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健康宣城建设步伐,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到20xx年,通过健康城市建设,健康基本融入市委、市政府主要政策,健康制度设计与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健康环境明显优化,健康文化多元传播,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公平可及,健康人群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形成一批有效果、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城市建设案例,率先建成安徽省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按照突出健康、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项目管理、持续改进、彰显特色的建设主线,围绕“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社会、健康人群、健康文化”5个领域,结合健康城市42项评价指标体系(20xx版),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建设“10+1”行动。

(一)建设健康环境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调整产业、能源结构,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河长制工作,整治黑臭水体和河道岸线环境,推进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市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乡村微水循环。健全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定期监测评估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3)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链条。加强环卫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建设宣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增配环卫作业车辆,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实行垃圾转运全密闭;按照“全面规划、改建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着力打造市区“十分钟”如厕圈。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小区级农贸市场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要求,拟新建的大中型农贸市场达到超市化标准,开展农残检测。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城区市场试点推行“冰鲜”上市。深化老旧小区改造。开展适老化、节能化改造试点,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环境。全面实现乡村垃圾收运保洁市场化,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控管控乱排乱放,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废旧广告牌。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结合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旅游发展,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优化健康服务

开展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5)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宣城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省立医院皖南妇幼分院、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楼、宣城市精神病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新建皖南中医医院项目。(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管局、宣州区政府)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儿科、康复、精神科、麻醉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多层次精准培育不同类型的专业人才。加大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充实和稳定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7)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双百”考评和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二级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宣城市中心医院、广德县人民医院、宁国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郎溪县人民医院启动创建三级综合性医院。强化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实施以组建紧密型医联(共)体、远程医疗、专科联盟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和纵向整合,城市形成“20分钟医疗服务圈”,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治未病服务。(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8)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急性传染病和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强化疫苗供应和接种安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两卡制”工作为抓手,做好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慢病综合防控机制,提高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防控能力,开展肿瘤、死因监测和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干预。加强县级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试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培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治疗、随访管理。强化母婴安全保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构建覆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持续保持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成果,充分扩展和利用无偿献血信息化公众服务平台,打造智能化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卫生应急救援体系,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急救圈,加大应急救护知识宣讲。(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试点推进智慧医疗、智能助手机器人。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完善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资源四大基础数据库,实现跨县区、跨机构的健康信息共享。(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构建健康社会

开展公共安全提升行动

(1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成果。加强药品动态监管和风险控制,加大对网络销售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12)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报告、诊断、鉴定制度。完善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13)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项指标逐年下降。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增加CNG或电动公共交通车辆,在新增巡游出租汽车时实施新能源汽车或者车辆燃料实施LPG替代,倡导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实现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2标台,公众绿色出行率达50%以上。(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各县市区政府)

(14)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机制,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开展肇事肇祸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危险性等级评估。(市委政法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健康养老发展行动

(15)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养老市场产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格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16)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协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和疾病康复领域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老年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精准健康脱贫行动

(17)实施“351”“180”、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大病专项救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贫困地区患者县域内就诊率。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促进,强化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卫生创建提升和健康细胞建设行动

(18)科学防制病媒生物。开展病媒生物监测与孳生地调查,完善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实施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环境清理与防制消杀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宣城市本级、宁国市开展健康城市病媒生物密度水平评价工作,力争1个建成区街道达到B级水平。(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快推进卫生创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20xx年,市本级、宁国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市创成国家卫生县城(城市)3个,国家卫生镇达到5%,省级卫生镇达到20%。(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敬亭山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各县市区政府)

(20)开展健康“细胞”建设。积极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角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建设健康社区(村),机关、学校、企业等深入开展健康单位(场所)建设活动,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

(四)培育健康人群

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21)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以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广泛开展健康素养知识传播活动。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2)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巩固泾县全国健康促进县建设成果,积极探索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宣州区、广德县、旌德县创成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23)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行动和职业人群“万步有约”健走大赛。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宣州区、绩溪县、旌德县争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24)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烟标识。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卫生机构和无烟机关等无烟场所建设,党政机关率先建设无烟机关。(市卫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全民健身推广行动

(25)加强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推进体育强市工程,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完成市体育中心建设,完善城市体育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加快乡镇“三个一”并完成“五个一”建设。(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6)打造全民健身宣城品牌。实施全民健身战略,积极开展登山、篮球、排球、足球、长跑、马拉松、棋类等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形成“一市多品、一县一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格局。(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27)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将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促进校园足球等多种运动项目深入发展,确保学生校园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传播健康文化

开展健康文化传播行动

(28)塑造“以人为本、健康向上”的健康文化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健康文化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宣城20条等社会规范,推进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报纸、电台、电视、网站等新老媒体开设卫生健康知识和健康文化传播栏目,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29)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培育发展各类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团队,加大政府购买志愿服务项目力度。推进医疗卫生、环保等专业志愿服务队常态化进社区开展活动,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结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发展健康产业

(30)制定健康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根据我市健康资源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及健康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围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健康小镇、特色小镇、现代医药产业、中药材产业、中医服务业、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健康旅游产业等重点领域,研究出台我市健康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各县市区为主体大力推进体育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徽杭古道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以及宣木瓜文化旅游景区、云乐镇灵芝养生旅游基地等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做到在本职工作中融入健康元素,在健康城市建设中突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亮点和特色。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组,明确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作机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增进人民健康的战略思想、建设目标、重点举措,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理念,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城镇建设行动。

(四)完善考核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并将健康城市建设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考评。

健康城市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鄂健康领〔〕2号),建设人民健康幸福、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武汉核心区,区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支点武汉核心区”,以保障人的健康为出发点,营造健康文化、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构建健康社会,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让江岸老百姓寿命更长、生活品质更高。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建设健康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做到建设为人民、建设靠人民、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建设成效让人民检验。

(二)统筹兼顾、公平和谐。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各项健康事业共同进步,逐步实现城乡平衡、区域平衡、群体平衡,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健康和道德健康的全面发展。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把建设健康城市与卫生创建、文明创建等创建载体有机结合,做到齐头并进、整体联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实现政府主导力、群众主体力、社会推动力“三力合一”,形成建设健康城市的强大合力。

(四)弘扬特色、走在前列。立足江岸实际,充分发挥江岸资源优势、体制优势和环境优势,以理念创新和思路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工作、服务的创新,以创新促建设、以特色创优势,力争使我区建设健康城市的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全民参与、持之以恒。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构建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形成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常抓不懈,积小胜为大胜,使我区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创建目标和主要指标

通过3年的努力,到把江岸初步建设成为湖北省首批健康城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主要指标为:

(一)健康环境指标

全年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绿化覆盖率≥40.2%,绿地率≥3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平方米。

(二)健康社会指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各环节食品抽查合格率85%以上,引导居民合理膳食;城乡社区有较完善的健身活动场所,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大于千分之二十以上。

(三)健康人群指标。

创建城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意外伤害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有较大提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巩固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空气、水环境、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综合治理和处置,加大公共绿地建设,促进环境健康因素持续改善。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2、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医保参保人员健康管理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江岸社保处、卫生局、人社局、民政局

3、加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每年对辖区居民的健康现状进行抽样调查,科学分析和全面掌握健康现状。逐步建立完善卫生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

4、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未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使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建设标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管理,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居民慢性病报销办法,引导居民首选到社区看病就医。鼓励城区二三级医院采取紧密型托管的方式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双向转诊模式。建立完善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级医院的紧急救援服务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健康城市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整体健康水平,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沧州,幸福沧州,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信息、健康文体、健康环境”六大工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指导,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树立健康也是生产力的新理念,培养健康文化,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行为,创建全民健康环境,打造健康型社会,以人民群众身心的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三是坚持立足实际、注重特色;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五是坚持开放创新、全面提高。

二、活动目标和主要指标

通过5年的努力,至20xx年,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城乡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一)健康环境指标

1、环保指标:①全年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5%,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③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0%。④垃圾集中处理率≥95%。(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负责)

2、绿化指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省里要求的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由10.03平方米、41.76%、35.01%提高到13.8平方米、45.2%、40.3%。(市林业局、市城管局负责)

3、环卫指标:市区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机械化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环卫管理公共厕所水冲率达8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初步建立一个设施完善、机械先进、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市城管局负责)

(二)健康服务指标

1、建立完善县、乡(街道)、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或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每个乡镇建立一所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所标准的卫生室。(市卫生局、市发改委负责)

2、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服务能力分别达到C级和B级,具备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服务资质。(市卫生局负责)

3、市、县级建立专业性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医疗紧急救援队伍和职业病防治队伍,完善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形成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市卫生局负责)

4、建立食品及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

5、城乡社区有较完善的健身活动场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负责)

6、所有县(市、区)建立精神卫生服务网络,95%以上的县(市、区)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85%的县(市、区)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7、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市体育局负责)

(三)健康人群指标

1、到“十二五”末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比“十一五”末增加1岁。(市计生委、市卫生局负责)

2、孕产妇死亡率2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1‰以下。(市计生委、市卫生局负责)

3、慢性病防治知识人群知晓率达到70%以上,35岁以上人群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8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50%,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50%。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0%。(市卫生局负责)

4、市、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单位创建率100%,无烟学校创建率100%,其他无烟单位创建率50%以上。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市卫生局、市爱卫办负责)

5、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6、居民每周锻炼三次以上,每次锻炼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市体育局负责)

三、主要任务

实施六大工程、25项重点项目。

(一)健康教育工程

1、健康教育进家庭项目。向每户居民免费发放《居民健康指南》,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营养膳食、居民健康素养等内容。(市卫生局负责)

2、健康教育进校园项目。中小学校要编写健康知识读本,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学校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开展健康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追求体育锻炼、文化娱乐的健康氛围。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至20xx年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100%、9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100%、90%。(市教育局负责)

3、健康教育进医院项目。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医疗救治的`基础上,要根据各自的不同专业对病人及病人家属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要有针对性地为患者开具健康处方,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引导活动。医学专家面向社会举办健康知识、卫生救护讲座,提高目标人群对疾病的预防、控制能力。在各级医院中开展健康促进活动,至20xx年县级推出至少一家“健康促进医院”示范医院,至20xx年全部县级医院和30%的乡镇卫生院院达到“健康促进医院”,至20xx年健康促进县、乡级医院达到100%。(市卫生局负责)

4、健康教育进社区项目。社区基层组织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举行讲座。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个社区一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健康教育小课堂,每个月开展一次健康促进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社区健康问题调查;在日常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医护人员通过日常门诊、义诊、电话、入户和咨询等形式,开展咨询宣传,发放健康教育处方,解答居民提出的健康和疾病疑难问题,指导求询者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工作日通过DVD和电视等多媒体设备播放卫生科普片,以图文并茂和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卫生墙报、宣传橱窗、宣传展板、实物模型展示等形式开展传播活动。组织动员社区群众组织、居民志愿者参与“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大课堂”、“健康俱乐部”、卫生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培育“社区-家庭-个人”健康管理模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专业力量,动员并培育家庭中的妇女、中老年人成为家庭保健员,开展家庭健康管理,定期参加健康体检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负责)

5、媒体健康宣传项目。在媒体开设创建“健康城市”活动专栏,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在电视台播放健康知识公益广告片,开办健康知识讲座;在网上开设“就医指南”、“健康讲坛”等专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娱乐宣传活动,扩大健康教育引导覆盖面。(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6、禁烟、控烟项目。从在校生和青少年抓起,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干预活动,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提高控烟自律意识;大力实施“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餐馆”、“无烟家庭”等创建活动,在禁烟场所设置专门吸烟区。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递减。至20xx年100%的中小学校、100%的医院成为无烟场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负责)

(二)健康服务工程

7、居民健康信息管理项目。为每人制定一个健康计划、建立一个电子档案、每人每年体检一次。积极推广居民电子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对居民健康情况进行管理,将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纳入电子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信息即时采集和调取利用,方便居民通过互联网、短信等形式查询自己的健康信息,同时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手机健康信息、电子健康邮件等。到20xx年为全部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城乡居民的健康现状进行抽样调查,科学分析和全面掌握健康现状。调查数据录入微机数据库,撰写和发布辖区居民健康状况报告。进一步强化政府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市卫生局负责)

8、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全面完成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任务。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构筑30分钟的医疗服务圈。着力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发挥好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启动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规划确定的未达标乡镇卫生院建设,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都建有一个标准的卫生室,一个能看病的医生,建立起基本药物的保障机制,配备基本的诊疗设备。基本实现一般疾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建立完善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县级医院的紧急救援服务能力建设。

(2)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实现科学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制订居民慢性病报销办法,引导居民到社区看病就医。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双向转诊模式。

(3)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网络。各县(市、区)要开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宣讲团和志愿者宣教团;成立专业健康教育机构,配置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的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社会各行业和单位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医院、学校、单位等配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或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市卫生局、市发改委负责)

9、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项目。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通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转岗培训、在职教育、社会招聘等多种途径力争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10、慢性病干预项目。开展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积极创建“健康促进及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各县(市、区)以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平台,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及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示范区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并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推进本县(市、区)健康促进及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20xx年前每个县(市、区)以乡为单位至少抓好一个健康促进及慢性病防治示范点,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市卫生局负责)

11、职业相关疾病防治项目。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培训,做好有毒有害岗位工人的体检和健康培训工作。职工健康体检率、建档率逐步提高。(市卫生局负责)

12、精神卫生项目。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传播心理卫生知识,引导及时进行心理咨询,实施早期干预策略,消除焦虑、抑郁、悲伤、恐惧、恼怒和成瘾等异常心理行为,引导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加快精神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建设功能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健康饮食工程

1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项目。对所有食品和食品加工企业、相对集中食品加工小作坊、销售企业、餐饮(集体食堂)单位、仓储场所进行全面集中彻底清查,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五个一批”,即关闭取缔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派监督员入驻企业监控一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负责)

14、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立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等五个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

15、放心饮水项目。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机制。集中式供水单位建档率达100%。(市水务局负责)

16、安全饮食项目。以治理抗生素、雌激素、农兽药残留超标为重点,加强蔬菜、水果、肉蛋奶、饮品、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测,倡导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办法,A、B等级餐饮单位逐年递增5%。(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负责)

17、平衡膳食促进项目。倡导居民平衡膳食,合理营养,实现“吃动两平衡”。倡导少盐少油饮食,倡导食用低钠盐、植物油。倡导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对盐油实行总量控制、总量递减。倡导适量饮酒不过量,文明饮酒不劝酒,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控制能力。为全市每户家庭免费发放一把定量盐勺和定量油杯,发放控盐、控油、控体重和酗酒有害健康的宣传材料。(市商务局、市爱卫办负责)

(四)健康信息服务工程

18、医药卫生信息化项目。加快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为重点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卫生行政管理水平。突出抓好居民就医“一卡通”,为每个人建立一份电子健康档案。(市卫生局、市工信局负责)

19、医院信息化项目。积极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远程诊疗服务系统建设,开展远程会诊项目。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患者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市卫生局、市工信局负责)

(五)健康文体工程

20、全民健身项目。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切实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组织好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加快城市社区、行政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到20xx年,全民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经常性体育锻炼人数明显提高。50%县市区建成一场或一馆为标志的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体育中心。100%的城市街道和70%的社区,100%的乡镇和6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城区公园、广场体育健身设施安装率达到100%,按照《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标准》,每个社区建有不低于80平方米的活动室和健身广场,并配备相关器材。新小区和居住区必须按要求达到人均0.3平方米以上的室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和人均0.1平方米以上的室内体育建筑面积。全市人均体育用地达到1.5平方米。健全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定期组织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鼓励社区、单位配备健身运动指导员,指导群众掌握科学锻炼方法。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河湖沿岸等各种资源,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示范街、健康步道等建设,完善社区(村)健身场地和健身设施,鼓励各单位向群众开放健身和运动场所。倡导累加式、镶嵌式等多种形式的运动方式和工间操,在公共休闲和锻炼场所设置体育运动量的标识。倡导每人每天运动不少于30分钟,日行一万步,青少年每天运动不少于60分钟。(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市发改委负责)

21、文化活动项目。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居委会)都建有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普及到每一个乡镇(街道)、每个村(居委会)。创作健康教育剧目,定期举办农民秧歌大赛、社区居民歌咏大赛、大学生和中学生街舞、健身操比赛、国标标准大赛和交谊舞大赛等活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

22、民间组织健康促进项目。以现有的各种类舞蹈、歌唱等群众健身团体为依托,发展一批新的有益健康的疾病康复类社团、健身中心、俱乐部等民间组织,全市民间健康、文体活动组织覆盖更多人口。(市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

(六)健康环境工程

23、碧水蓝天项目。以我市节能减排、企业治污减排、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扩大绿化面积,改善我市城乡大气、水环境质量,使环境、绿化等主要指标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或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等清洁和准清洁能源技术,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和普及,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管道燃气使用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负责)

24、厕所改造项目。农村大力推行“三格式”、“双瓮式”、“沼气池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市爱卫办负责)

25、除害灭病项目。全市城乡每年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卫生整治和“消杀”行动,积极开展城乡除四害工作,将蚊、蝇、鼠、蟑螂等虫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和虫媒疾病的发生。农村要实行垃圾“户清、村集、乡运、县处理”的模式。(市爱卫办、市城管局负责)

四、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4月-6月):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出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实施创建“健康城市”活动,20xx年12月底前,六大工程、25个重点项目实现阶段性目标。推选出一批样板项目、精品项目、特色项目,发挥示范作用。

第三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深化成果。巩固和深化前面阶段活动成果,推广先进创建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此项工作持续向更深层次迈进,实现五年活动目标。

五、组织实施

(一)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医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具体指导。

(二)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也要按照本方案对本地及本部门开展“健康城市”活动作出相应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和相应办事机构,专人负责。推广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在全市形成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区和村镇全员参与的活动组织方式。

(三)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要结合城市面貌三年上水平及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要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城市污水治理、废物垃圾处理等基本设施的建设改造,改善城乡环境。

(四)加大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考核力度。要把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成效纳入年度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年度进行考核评比。开展活动所需经费以县、市为主,省财政以奖代补形式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