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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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篇1
为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分配制度改革,以充分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促进护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护士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在职护理人员。
二、考核办法
护士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包括医德医风、护士长考核、三基考试考核、住院患者满意度、加分/减分项目等。
1、医德医风
2、护士长考核
护士长每月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一次。考核内容有思想品德、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团队精神、沟通协调、服务态度、安全意识、出勤、差错及投诉等。
3、三基考试考核
每月组织一次三基考试,每半年组织一次操作技能考试。
4、住院患者满意调查(满分100分,占绩效总分40%):护理部每月对住院患者发放满意调查表。
5、加分项目
(1)获得患者口头或书面表扬者当月加10分
(2)发表论文者予当月加10分。
(3)三基考试或技术操作考试合格者当月加5分。
(4)参加全院业务学习一次加0.5分。
6、扣分项目
(1)发生差错或被患者投诉,当月扣10分。
(2)三基或技术操作考试不合格当月扣5分。
护士个人绩效总分=护士长考核分30%+护理部考核分30%+科室患者满意分40%+个人加分/减分。
三、考核测评要求
护士长要做到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给每一位护理人员进行公正的评价。
四、考核测评内容:
(一)医德医风
⑴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⑵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⑶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二)护士长对护士考核内容包括:
①工作完成情况(10分)
②业务能力(10分)
③工作效率(10分)
④工作质量(10分)
⑤劳动纪律(10分)
⑥工作态度(10分)
⑦出勤率(10分)
⑧团结协作(10分)
⑨发生差错事故(10分)
⑩服务态度(10分)
以上满分为100分,其中100分~91分为优秀,90~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注:优秀占科室护士总数30%,良好占科室护士总数50%,一般占科室护士总数20%。
(三)三基考试考核
(四)住院患者满意度
(五)加分/减分
六、考核结果
所有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并做为年终评比、职称晋升、职务提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度专科及操作考核结果反馈给护士长,由护士长负责记录在护士长手册和护士制度化培训手册,并与年终技术职称考评挂钩,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评定优职及称职(考评采用四等制: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无故不参与考核者评定为不称职。
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患者至上,文明行医,质量第一,服务第一”这一服务理念和“病人满意是我们的心愿”这一主题,努力创建医院服务品牌,规范医疗服务程序,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标准
(一)“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私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医德医风好。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礼貌待人,做到慎言守密,实行保护性治疗。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以德为本,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开搭车药,不私漏收费,不索要红包,不冷、硬、顶、碰病人,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病人反映好。
3、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工作严谨求实,技术精益求精,有创新精神,病历和检查单等医疗文件书写合格,医疗技术得到单位职工和病家的好评,无医疗投诉,无差错、事故、纠纷发生。
4、服务态度好。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尽职尽责。对待病人热情、体贴、诚实守信、态度和蔼,待人处事诚恳,服务工作到位,病家无投诉。
5、团结协作好。同事之间互尊互学,互爱互助,团结协作,能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6、工作实绩好。工作积极主动,不迟到、早退,任劳任怨,踏实忘我,无私奉献,专业岗位业绩显著,职工群众评价高。
7、遵纪守法好。坚守工作岗位,佩证上岗,举止端庄,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履职尽责。
(二)“文明科室”(“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1、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科室人员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综合满意度在95%以上。
2、科室环境整洁、舒适。科室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洁,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对病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群众口碑好。科室内无医疗服务投诉或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做有损于医务人员形象的事情。
4、科室人员按章操作,技术熟练,医疗质量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位居其他科室前列,未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科室经济效益较好。
5、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科室管理规范。
三、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干部职工和各科室。
四、评选办法
“服务之星”每月评选一次,每个科室推荐1名“服务之星”报院服务之星领导小组审核,“文明科室”(“文明窗口”)半年评选一次,由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考核,按得分多少评出2个“文明科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六、奖励措施
1、“服务之星”和“文明科室”(“文明窗口”)由医院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并每次奖励100元。
2、本年度两次评为“服务之星”者,年终优先推荐上级评选先进工作者。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效载体,医院成立评比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2、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评比标准,严格管理,加强培育,抓好落实。要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上下功夫。
3、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 “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切实加强岗位、窗口、科室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医院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医技、优美的环境,让群众满意、放心。
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篇3
为加强xx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篇4
一、护理绩效考核内容
护理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护士素质、护理工作行为和绩效三大方面,有护士学历、职称、护龄、护理技能,护士服务礼仪、态度、责任、考勤、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患者安全措施、科研、教学、创新意识,责任班、辅班、小夜班、大夜班工作程序、数量与质量,护理成本控制、护理文书质量、患者安全管理,患者满意度调查,特殊加分项目,违纪、纠纷、事故扣分项目等,将护理人员护理患者的难度、分管患者的数量、工作质量得分、患者满意度、参加护理科研等内容细化、量化,依据项目不同设定不同分值,月末统计、汇总,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实现绩效考核。
二、护理绩效考核原则
1、实行按劳取酬
结合临床科室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体现工作量的考核项目,与个人绩效挂钩,体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能力与岗位业务要求相符合的条件下,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扭转了临床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
2、实行按岗设酬
打破单一按照职称进行绩效工资分配的方式,即按不同岗位工作性质设置分配系数,使岗位和薪酬紧密结合,实施按能力上岗,使护理人员个人业务能力和职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促进护士业务层级管理和队伍的整体发展医学。
3、实行优绩优酬
将绩效分配与工作质量和效果挂钩,体现优绩优效,护士工作更加尽心尽力,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显着增强,促使自觉履行各项职责、扎实落实核心制度和各项规范,防范护理缺陷、差错等不良事件发生率,提高服务质量。
4、实行绩效考核与个人发展相结合
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个人考核档案管理,并与岗位聘任、年度个人评优、进修学习以及晋升晋级等挂钩的办法,使个人的发展与平时的工作业绩直接相关,形成个人和护理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职业发展上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
5、严格奖罚制度
绩效考核方案不仅对护理人员实施工效挂钩的考核办法,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病房护理单元考评体系,定期对各病房的护理质量及服务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结果作为医院动态调整临床科室分类(不同类别人均分配基数不同)和年度评选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增强大家竞争意识和的`危机感。
6、严格护士长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将管理能力、专科特色建设等多方面方面作为护士长绩效考核的基本指标,定期考核评比。不断创新管理举措,与多种模式的责任制整体护理相结合,促使医院整体护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护理绩效工资分配
护理按照收支结余提成的模式,明显不符合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容易造成苦乐不均,因此,以护理工作内容与护理时数为评估系统,对临床护理的护理绩效工资是当务之急。例如:
病房护理绩效奖金=护理费+护理治疗费+(床日总量+入院人数×3+出院人数×3)×护理时数-基本工资-可控成本-折旧具体根据不同护理项目的技术含量、风险性及劳动强度设立高低不同的以非货币单位表示的相对价值比率,并依据护理人员实际护理处置的项目类别和数量来核算护理的工作量奖金。
科室护理床日单价=(科室护理费+护理治疗费)/(8/护理时数部门护理人数22天)
主要以职称、年资、岗位、班次、出勤、护理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考核奖惩积分等指标作为每月考核指标,当月兑现奖惩。
护理人员的个人绩效奖金=30%×年资系数×岗位系数+50%×年资系数×班次+20%×护理绩效。
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篇5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根据卫生部制订的《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受益度为核心,在严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执业活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
县卫计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柏溪镇公卫中心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和落实本辖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名单于20xx年9月2日前报县卫计局考核委员会。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村级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另行安排考核。
女55周岁、男60周岁,仍被聘用在村站工作的乡村医生,可不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但需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考评。
四、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情况、服务规范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当地乡镇卫生院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医学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情况。
4、服务规范情况:依法执业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情况。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以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为宜。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中(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的成绩,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考核记录。
3、业务水平测试:以20xx年乡村医生培训考试成绩为依据。
4、职业道德评议:以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主,乡镇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乡村医生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应于考核前20天书面通知(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程序、考核组成员单位、姓名、职务或职称等内容)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签字,存于考核小组。不能书面通知的可采取电话通知等方式,并作好记录。
2、考核小组根据业务考评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于考核完成后1周内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4、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乡村医生不签署意见,送达人及证人应签署送达时间、地点等。
5、考核小组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结果向县卫计局报告。
(三)职业道德评定
1、该项评定主要是评定乡村医生的医德医风情况,采取乡镇卫生院评定和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及村民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档次。
2、村民委员会的问卷调查需有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3、乡村医生的问卷调查在本村进行,本村已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参加问卷调查。
4、村民问卷调查在本村进行,每村调查问卷为5份。
5、问卷调查由各乡镇考核小组负责,参加问卷调查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共同在调查问卷上签字。
(四)考核结果评定
1、业务考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业务水平考核为50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学习培训情况1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职业道德以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主,对乡镇卫生院评定为基本合格及合格人员再进行问卷调查。如村委会评定为合格或基本合格,问卷调查有80%以上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其评定结果可上升一个档次。如村委会评定为不合格,乡村医生和村民问卷调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可认定为基本合格,问卷调查合格率不足80%的,仍认定为不合格。
3、最终考核结果的'认定:业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职业道德考评为合格或基本合格者,认定为合格;业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者,认定为不合格。
4、对提出复核申请的乡村医生,由县考核委员会组织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五)补考
1、对业务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30天内按业务考评程序组织补考。
2、对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30天内按职业道德考评程序组织再次考评。
3、再次考核合格者可认定为合格,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既认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将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经考核不合格的,县卫计局将依法注销其执业资格。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由县卫计局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进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卫生室名称、乡村医生姓名、性别、年龄、医学学历、考核结果等。
六、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县乡村医生首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乡村医生考核评定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情况和《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卫计局疾控股。
七、回避制度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小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小组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卫生院及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开、公正,严禁利用考核之机进行打击报复;严禁收受红包、礼品等。
(二)乡村医生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接受考核;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首次考核不合格未在6个月之内提出再次考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提出再次考核申请后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县卫计局将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因组织工作不力或未按有关规定开展乡村医生定期考核的,将视情节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