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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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1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xx]1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增强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把全体学生发展和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主体性原则: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引领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强化学校在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以全面评估辖区内的学校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个性化原则:鼓励学校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示范引领区域内素质教育实施。
动态性原则: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的学校,每五年复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取消其示范学校称号。
三、适用范围
《方案》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评估体系。每个评估体系分为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等6个A级指标,19个B级指标,41个C级指标。各指标体系适用于相应层次的.各类学校。
四、评估程序
1、成立督导组,提前向学校发出书面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接受并审核学校自评报告。
3、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校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
4、督导结束时,向学校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
5、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学校。
6、督促、指导学校按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全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负责所辖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实施步骤
1.学校自评
突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每学年对照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接受督导评估前要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部门。接受督导评估以后,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教育督导部门,接受复查。
2.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三年一轮的评估周期,具体安排县(市区)域内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校开展评估;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视导;对学校进行复查验收;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3.市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计划。对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市直属学校的督导评估;对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施评估认定与复查;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与管理
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需经自评、申报、初审、验收、认定等基本程序,称号统一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取得称号5年期满需复评。
1.申报资格。申报各级示范校应当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标准要求,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等级以上,区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具申报资格。
(1)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被处以全市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
(2)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不合格的;
(3)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的;
(6)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力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8)其它严重违背政策的现象。
2.申报程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分级评选、逐级申报的原则负责示范学校的评选认定工作,向上级推荐申报工作。
3.申报事项。申报县(市区)、市级示范学校,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及其相关事项,由评估确认机关自行规定。申报省级示范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①各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出省级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山东省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③学校的自评报告和申报当年相对应的县、市督导评估的报告(通报)。④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材料。
4.评估与确认。市、县(市区)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由同级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时送上级教育督导室备案。省教育厅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省级示范学校进行综合审查,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复评公示后,授予“山东省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表彰。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5.跟踪督查。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推荐、评选工作每年进行1次。对已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每5年进行1次复查。
六、结果使用
(一)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校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校问责、干部考核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定期发布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2
为保证20xx年脊灰免疫活动质量,实现以乡为单位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的目标,根据《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重疾防办〔20xx〕xx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xx〕360号)精神,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此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督导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接种单位。强免督导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督导强化免疫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培训、宣传动员、摸底登记等内容,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13-23日。第二阶段督导现场接种,重点了解现场接种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情况、家长知晓率等,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24-27日、xx月24-27日。第三阶段督导为评估强免接种率,具体督导时间将根据各乡镇、社区现场接种完成情况确定日期。
三、督导方式
(一)驻乡督导
疾控中心抽调16名工作人员,每人承包一个乡镇、社区,负责强化免疫的各阶段工作的督导以及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略
(二)分组督导
由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分组负责督导,具体分工为:
参加督导的人员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村、入户、入校调查及集贸市场调查等方法对强化免疫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督导调查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督导主要由驻乡督导员和督导组承担,第三阶段接种率评估主要由驻乡督导员负责组织完成。此外,还要配合区、市督导组对我县的督导。
(三)重点地区工作人员
1、西苑社区
白芸霞、王栋栋、武金东、姚文启、马杰、柳引萍、刘丽丽、朱芳、石晶晶
2、东关社区
蒙小爱、曹桃花、于楠楠、何凤叶、王秀、韩芳芳、程富林、马志强、张永堂
3、观庄乡卫生院张红梅武文军
4、张程乡卫生院马福玲
5、杨河乡卫生院武敏胡德花
6、联财镇卫生院李霞霞
7、神林乡卫生院辛艳
8、好水乡卫生院金鹏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本乡镇、社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具体内容详见督导提纲(附表)。快速接种率评估的具体方法参见《隆德县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五、信息反馈
(一)每阶段督导完成后,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给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指出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如果被检查乡镇、托幼机构或市场有一处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乡镇、社区要开展查漏补种。
(二)定期进行全县情况通报:分阶段将各督导组上报的情况汇总,肯定、推广好的经验,指出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强免工作质量。
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3
开展省级辅助器具中心达标验收工作;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辅助器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长江新里程计划、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等重点项目工作;积极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服务;推进辅助器具进社区、入家庭;开展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相关产品规范制定;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产品研发推广;广泛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依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开展调研,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证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证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依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如期完成年度各项任务,重点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准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五)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促进其全面发展,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方法和康复机构管理方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不时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依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外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时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六)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以点带面,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乡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时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七)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复明一例”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
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八)推动残疾预防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终期检查。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效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空虚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手册》
(二)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准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二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市、州、盟)县(市、区)工作规范》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规范》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三)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残疾人康复检查督导方案
(四)实施“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
(五)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六)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进行督导。推动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问题;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和家庭康复,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服务;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对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进行评审,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
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常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习惯,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顺利实现高一新生由初中到高中迅速转变成长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常规督导工作小组
组长X副组长X
成员全体班主任XX学生会成员
三、督导内容
系列一:教学常规早读上下班集备上课辅导学案及练习
系列二:学生管理饭前早读饭后自习早间操午休晚就寝纪律卫生
四、流程及分工
系列一:教学常规
1、签到:上午8:00前下午:2:10前
记录迟到人员制止代签人员
检查人:X
2、上午、下午抽查办公情况
每天检查两次,记录缺岗人员,记录办公质量,检查办公室卫生。
检查人:X
3、上课候课情况和拖堂情况,
每天检查两次,记录上课迟到和拖堂情况。
检查人:周一、周五X周二、周三、周四X
4、每天检查教案和小集备情况。
记录教案书写情况,记录小集备人员及集备质量。
检查人:X
5、晚自习安全值班情况记录迟到和缺岗情况。
检查人:周一、周五X,周二、周三、周四X
6、学案和练习要求
学案制作和练习题命题按操作规范进行,有命题人和审题人署名,大练习每练必改,每改必须统分。
检查人:X
系列二:学生管理
1、早读6:30后检查班主任到班情况,记录并通报表扬。
检查人:周一、周五X,周二、周三、周四X
2、早(间)操:
要求全体班主任和年级组成员到操场,上操人数齐,口号响亮、步伐整齐,宣誓有力。
检查人:X和学生会成员。
3、宿舍:
午休、晚就寝检查按值班要求,另有附表。另外每周检查一次宿舍卫生和内务。
检查人:X和宿管员。
4、纪律、卫生:
每天由学生会按值班要求检查记录。X督促
5、教室节能和室内张贴物
要求光线好及时关灯,室内张贴物张贴整齐有序。由个班团支书负责,X检查
附表:寄宿生安全检查表
时间组长成员记录
说明:
1、查岗时间午休:12:40-1:10;晚就寝:10:00-10:30
2.周五晚、周六晚、周日午休分别有对应值班教师检查;周日的.晚就寝由周五的值班的教师负责检查;其余时间提倡班主任到岗检查
3、检查人员职责:负责按时检查所有班级学生到宿舍情况,记录教师记录学生情况(含请假),签到时交到年级组
4、班主任确实有事找人替换需经组长批准方可
注意
1、女班主任老师分组对女生宿舍的午休和晚就寝进行检查。
2、班主任除规定值班时间必须准时到位外,每周午休和晚就寝至少各再检查一次。以签到为准。
3、午休和晚就寝签到地点在宿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