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工作计划 > 正文

大学生创业工作计划

2025/09/13工作计划

微文呈现整理的大学生创业工作计划(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大学生创业工作计划 篇1

一、工作基础

(一)学校在“十一五”期间及以前已经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基本情况

(二)学校已有工作成效及经验总结

二、指导思想(含计划思路)

三、计划目标(含计划目标设想及分年度预期目标)

四、计划内容

(一)计划项目设计,含项目规模、科类分布、年度分布、资金规模、企业参与程度等。

(二)计划实施与管理,含计划组织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措施,管理办法简介(以后需要提交详细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计划实施监控与改进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一)校内外的保障条件(经费、场地、指导力量等)。

(二)配套政策(修订培养方案、选修课程开设、对参与计划的学生和导师的激励政策、约束机制等)。

六、学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大学生创业工作计划 篇2

一、启动“大创业”文化建设

基于学校办学实际,把握创新创业的时代契机,在全校范围内着力推行“大创业”的工作理念,致力于在我校双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中提供更积极、更全面的氛围支撑。

1、倡导师生投身创新创业。

2、倡导提升创业潜能。

3、发挥品牌活动辐射作用。

4、打造一个功能完备的众创文化空间。

二、推进“开放式”双创人才培养

1、进一步推进双创精英班个性化培养

2、大力推进课程创新,改革教学方法

3、进一步组建校内外创业导师专业团队

4、推出人文创业大讲堂系列讲座

三、推进“精准化”指导服务

抓紧建设完备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依据学生差异化的创新创业知识需求,以及所处差异化的创新创业发展阶段,进行精细化、精准化指导服务。

1、尝试构建“孵化+创投”的创业模式。

2、将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之中。

3、优化双创专门培训。

4、细化实训资源供给。

四、强化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基层就业项目

1、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2、开设就业指导专题讲座。

3、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各二级学院产学研合作资源、校友资源、教师人脉资源等,多渠道收集适合我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共同拓展渠道,助推学生就业,确保顺利完成校院两级就业工作目标。全力组织好校内大型系列综合性供需洽谈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来校宣讲招聘活动。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将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圈等地区作为重点地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促进校园招聘活动热度不减、数量提高。

4、做好基层就业项目。

五、完善“全链条”实践孵化

充分梳理校企合作中的优势互补、利益诉求、合作共赢点,着力打造全链条创新创业实践载体群,形成多元协同的资源整合机制。

1、建设实践孵化的完备通道。

加强与校内各二级院系创新创业实训平台的合作,丰富载体建设内涵,强化实践育人成效。

2、建好孵化基地。

一是完成匠成楼的改造,引入双创实训软件,服务全校师生。

二是全力支持一批运营良好、前景广阔的创业项目深度孵化。大力发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对周边区域的辐射性。

3、全面整合外界的实践资源。

积极与娄底市对接,全面整合相关资源,建设好娄底市创新创业学院,进一步发挥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在区域经济社会中的辐射作用。

大学生创业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1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20xx〕13号)要求,为确保我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3年引领45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xx年不少于100人,20xx年不少于150人,20xx年不少于200人。每年培训创业指导教师50名,为1000名以上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使准备创业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市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机制初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培训进社区(乡镇)”等专项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及时开展创业培训,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优先推荐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优先提供跟踪服务。加快创业培训(实训)机构的建设和认定,培养和选评一批创业培训师和讲师,力争到20xx年基本满足全省创业培训的师资需要。在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探索建立模拟公司、信息化创业实训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或演练。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每年邀请省内外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专业人士和创业成功人士为大学生开展1—2次传授创业经验和创业指导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

2、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整合

政府、企业、高校、社会团体等多方资源,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和青年创业园区的优势,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场地、创业设施等硬件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设施农牧业建设项目为大学毕业生开辟创业园地;研究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加大对西宁市、格尔木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从20xx年起,3年内每年为西宁市安排贴息资金1000万元,为格尔木市安排贴息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创业园和大学生创业园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园。

3、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荐引导活动。建立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4、加大大学毕业生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各州(地、市)及所属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大学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鼓励各地区增加投入,20xx年,省级财政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亿元,按照省与西宁市、海西州3:1,省与海东、海南、海北三州5:1,省与青南三州9:1的比例配套下达。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

5、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完善整合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大学生创业见习纳入大学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创业辅导和便利条件。充分发挥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作用,进一步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

6、支持大学生自谋职业。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对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大学毕业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鼓励和支持基层服务大学毕业生创业富民。对灵活就业大学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等的接续。落实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逐步实现稳定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引领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西宁市、格尔木市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推动。建立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格尔木市工作推进机制,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纳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鼓励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发挥优势作用,引导大学生在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民族服饰等领域创业。

(三)树立典型,宣传引导。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创业大学生、创业导师、支持创业金融机构、大学生创业基地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

大学生创业工作计划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确保大学生“村官”更好地融入农村,服务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我镇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通过采取组织培养、岗位推荐、创业帮扶等项措施,切实为农村培养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为推动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任务目标

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使用,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实现人人有岗位、个个有项目的工作目标。具体分三个方面的培养方向,即一是对德才兼备、群众认可,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大学生村官,实施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二是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能力和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帮助确立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实现创业梦想;三是对市场意识强、有经营头脑的大学生“村官”,选派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各类专业协会、产业大户或党员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区从事服务性工作。

三、具体措施

1、选拔优秀大学生充实村“两委”班子。本着“因人而宜、量才适用”的原则,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进行重点管理和培养。对表现优秀、积极靠近党组织的,优先发展成为党员。对德才兼备、群众认可,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大学生“村官”,由乡镇党委推荐,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锻炼,条件成熟,对具备担任村干部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程序进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中。到20xx年底,全镇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至少要达到30%。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大学生村官可实行跨村任职。

2、帮助大学生“村官”确立和发展创业项目。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和能力的大学生“村官”,由乡镇党委政府聘请专业人士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确立和技术扶持。同时,采取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多种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3、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岗位推荐力度。对服务意识好、经营意识强的大学生“村官”,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推荐到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经纪人协会以及产业大户中,承担相应的服务性工作,进一步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专业技术优势,同时也为其快速成长搭建社会实践的平台。要将大学生“村官”全部聘为所在村的“驻村信息服务指导员”,发挥他们传播技术、引领示范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把它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实施创业项目帮扶制度,乡镇领导干部与大学生“村官”结成帮扶对子。同时,按照项目分类,选择业务相关的涉农站所进行帮扶,帮助创业大学生解决创业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建立“领导干部+站所+大学生“村官””帮扶链,保证大学生“村官”顺利创业,孵化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开发指导组。围绕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乡镇党委成立创业项目开发指导组,项目开发指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指导组成员由乡镇涉农站所人员组成。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进行论证、确立和扶持。乡镇要建立创业项目库,储备符合本地实际、市场前景好、操作性强的创业项目5-10个,供大学生“村官”选择。到20xx年,创业项目学员人数要达到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

3、建立大学生“村官”人才信息库。将所有大学生“村官”的姓名、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从事产业、创业项目等方面信息情况入库登记,完善信息库服务功能,纳入全县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服务体系。

4、加大大学生“村官”创业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工作,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艰苦创业、拼搏进取、奉献社会的先进事迹,着力推广他们学科学、用科学、发展现代农业、推广科技进步、加强经营管理的好做法和经验,增强他们的荣誉感,着力营造积极创业、争当农村创业带头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