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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025/09/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水平,在过去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保障工人的作业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分工及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和施工进度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截止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其中6#楼二次结构、内粉已完,并已进入外墙装饰阶段。

7--8#楼准备二次结构,外架防护全部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排查的重点

1、“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小组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2、起重设备其中吊装作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jgj59-20xx执行。

3、安全管理、安全用电。

(二)、装饰施工阶段安全排查的重点

1、施工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现场验收;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审查签字批复;卸料平台必须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对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控制、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检查验收,形成资料备查,应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安全负责人及监理应该认真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应符合相关标准,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应取得准用证。

3、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应有如下交底资料:拆除工程,各种脚手架搭与拆、高处作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塔机、吊篮等)安与拆、“四口”及“五临边”防护设施、电气作业人员操作、机械操作、季节性施工、特种作业。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及起重设备吊装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对分包单位安全排查重点

1、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排查施工用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20xx年8月6日至10日,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班组。要求项目部通过采取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项目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项目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再检查

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重在落实。项目部要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项目经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治理重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每个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个事故隐患不放过”。

3.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

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省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经研究,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目标任务

深刻吸取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统筹抓好建筑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我局成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锦良局长任组长,庄毅伟总工程师任常务组长,刘以汉、蔡森林、郭万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排查整治期间日常协调工作。

我局同时成立10个督查小组,负责实施督查工作。名单如下:

联络员:

第一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二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三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四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五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六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七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八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九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第十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督查工作小组其他人员由市质安站各监督科人员、市建筑废土站相关科室及抽调的行业专家组成。其中,第一小组至第六小组督查房建工程项目;第七小组督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第八小组督查市政工程项目;第九小组和第十小组督查建筑废土消纳场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施工安全方面。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

1.工地消防安全、防台防汛、地铁工程、隧道施工、高处作业等重要部位重点环节。

2.市政工程、污水管网、窨井及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3.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应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经审批对工程项目进行改扩建(包括二次装修)等违法行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

4.未充分勘测地质条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工序组织施工行为、未组织对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周边道路、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等问题。

5.作业人员没有系安全带、没戴安全帽、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6.建筑废土消纳场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

(二)疫情防控方面。通过现场检查、远程视频巡查等方式,对已复工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检查,督促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第一版)》等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集中居住场所方面。排查已开复工房建市政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隔离观察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板房结构及用材、用电安全、消防措施等。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20日,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督促建筑工程各方主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管理)单位立即对建筑工程、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废土消纳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自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立查立改,实行销号管理。

(二)部门落实检查。3月21日起,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针对项目的重要节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以及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督促各方主体及时消除隐患。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停工等管控措施。

(三)开展督促检查。督查小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方式,深入各建筑工地、建筑废土消纳场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坚决从严处罚,确保隐患及时根治、整治不留后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废土消纳场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到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部位、关键环节,找准问题和短板。要及时组织力量限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建筑废土站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对各自监管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废土消纳场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排查整治不彻底、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责追责。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企业和部门,我局将予以警示通报、约谈或挂牌督办。特别是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照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安排部署是否到位、工作监管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的要求,进行事故倒查追责。

(四)加强服务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形势特点,组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服务“轻骑兵”小分队下企业、下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注重宣传发动。要通过互联网、LED显示屏、宣传栏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整治,我局设立电话(电话号码:xxxxxxx)受理举报信访。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

根据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为扎实做好老楼危楼的安全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范围内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范围

对我区辖区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老楼危楼的安全状况。

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

排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排查内容。

入住时间较早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直管公房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质量安全状况,是否落实管理责任制。

(四)建筑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排查。

包括老旧居住小区建筑的抗震、耐久、防火、安全、建筑节能、无障碍(包括电梯)、信息化、厨房卫生间等使用功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基础设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排查。

包括供水(小区供水管网、一户一表改造)、排水(包括小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燃气、供电、照明、通讯;小区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智能化安保措施、指示标示牌;小区绿化、风貌、垃圾收运设施、物业和生活配套用房等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xxx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组员:

xxx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本次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坚持“党政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镇(街道办)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一)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此次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老楼危楼(含征地搬迁安置房)安全大排查的具体实施;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紧急避险预案;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对已排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要立即确定专人实行24小时监测,并启动紧急避险预案,迅速转移安置。

(二)区住建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安全的排查处臵工作;负责汇总上报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4

全面排查整治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锚定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房屋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健全管控体系。要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2、排查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施工临时消防、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3、狠抓隐患整改。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等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要综合运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违法违规线索等手段,依法依规整顿,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到位。

(二)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防范事故发生。

2、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洪灾、内涝、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风险,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3、关键时间节点关注重点工作。在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节点,要重点注重火灾防范,自建房安全,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以及高切坡防坍塌、防高坠等重点工作,确保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大力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2、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其中涉及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处罚的,由相应发证部门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二十大开幕前)

各村(居)、各单位迅速组织开展治理行动,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22年9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一般隐患必须做到立行立改,并落实“三清单”制度,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销号清单。10月15日前,对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巩固提升阶段(二十大开幕至10月底)

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强化责任,及时总结,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要将治理行动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抗旱、自然灾害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做到主要领导带头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的问题,坚决制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作秀式安全检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情况至镇住建部门,并适时将治理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进行宣传,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舆论氛围。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县自建房及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排查内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三是建立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

(四)彻底整改。一是第一时间撤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二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三是第一时间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