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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2025/09/1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xx〕402号)及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xx〕3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原则,县对乡镇继续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二)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仍归各乡镇所有,仍然属于乡财乡用、乡事乡办。

(三)坚持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乡镇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的结余资金首先要安排偿还债务。

三、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内容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乡镇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代县财政履行相关职能。为体现预算严肃性,县财政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方面强化监管力度,不断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对乡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重要环节实行乡镇自主编制、县级审查批准,达到预算共编的目的。

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各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指导性意见;乡镇根据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标准,由乡镇政府编制乡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

年度执行中乡镇需要做预算调整的,由乡镇提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年度预算调整(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财政年度预算调整。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乡镇采用“零户统管”财务管理方式,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按有关规定由财政所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上级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及“收入汇缴专户”。“基本账户”用于核算乡镇除工资以外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上级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省级以上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如扶贫资金、国债资金等;“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账乡代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各项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周转金回收上解。县财政在调度资金时采取分户管理,封闭运行,互不挤占。乡镇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所按月上报工资数据,县财政委托各银行或金融机构代理发放。

(三)集中收付。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安排。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并由县财政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的收入分配关系相应下划各乡镇。应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后的乡镇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预算外资金支出各乡镇根据存量及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县财政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计划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由乡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财政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罚没票据等票据,仍然由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票据领发核销制度,票据的领用、核销等工作必须有专人专职负责,乡镇票据采用“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支、转移、隐匿收入。未经省级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四、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由于此次改革工作时间紧、范围广,各乡镇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保证我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做好“四项”清理工作。一是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建立供养人员工资档案,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清退乡镇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优化财政供给范围。二是全面清理乡镇单位银行账户。除规定保留的银行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取消。三是清理各种财政性票据。四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将乡镇政府的所有债权债务逐一登记,上报县财政局备案。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政府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既有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

(四)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各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顺序,乡镇财力要首先用于保证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需要;其次是安排农业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公车、电话等一般性开支。

(五)建立稽查制度。乡镇所属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凭证由乡镇财政所稽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和资金性质审核无误后登记入账。乡镇财务收支未及时报账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县财政局将停拨其经费;乡镇实现的收入未及时入账或票据未及时缴销的县财政部门将对其停发票据,如发现有使用非法票据,县财政将在乡镇的预算中直接扣缴违纪资金。

(六)严明改革纪律。乡镇应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准在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滥发钱物。否则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纪资金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为以下5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1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印发有关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三)清理清查及培训阶段(20xx年12月底以前):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户、清理债权债务,清理预算外资金及各类票据,清理编制和人员。

(四)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进一步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建设,按试点方案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试点改革。

(五)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2月):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富饶、和谐、生态xxx。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宜居xxx为统揽,以推进城市治理工作为抓手,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管理体系,完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设生态宜居文化旅游名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城乡环境为目标,以城乡道路、单位院落为重点,采取“一路(院)一长”的管理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城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等环境卫生工作难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路(院)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成立xxx镇城市管理“路(院)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担任,各组办主任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名镇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名镇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四、“路(院)长”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路(院)长”职责

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驻地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镇、村三级路(院)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一级路(院)长。

各包村分管领导、驻地单位负责人为二级路(院)长。

各村书记、村主任为三级路长。

各级路(院)长以责任道路为单元,以城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为重点,按时巡查,及时了解、跟踪、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并向整个包抓区域延伸、扩展,落实各项长效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街区管理有序。

各级路(院)长以本部门院落为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院落环境优美。

(二)“路(院)长”日常巡查内容

责任路段、责任区域的日常巡查内容分事件、部件两大类:

1、事件类。禁止沿街店面出店经营;取缔无照经营游商,规范流动摊点实行定时、定位经营;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乱张贴广告等;道路卫生整洁,无各类垃圾;禁止在绿化设施上晾晒衣服、被子、拖把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方式招揽顾客、施工工地噪音扰民;国道边禁止机动、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保持整洁,无乱堆放放,车辆车轮经冲洗后方可在道路行驶,禁止带泥上路;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车辆采取密封、覆盖等措施,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沿途抛撒;无违法搭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无照运营黑车拉客;禁止餐饮业油烟污染;及时处置流浪乞讨及其物品堆放、各类治安和交通违法事件等;禁止破坏绿化树木、公共设施等;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垃圾杂物等。

2、部件类。确保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公共站台、交通信号灯、路名牌、门牌)、绿化设施(包括树木、围护设施)、通信井盖和污水井盖、交通标志标线、监控设施、管线(包括供水、供电及其附属设施)、广告等各类市政设施设置合理,保持完好、整洁和正常运行。

(三)职能单位责任分工

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驻地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镇、村三级路(院)长。

各村、驻地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分工对“路(院)长”交办和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五、工作标准

(一)环境卫生。

(二)环境秩序。

(三)门前“三包”

六、工作流程

“路(院)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的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二级路(院)长每周巡查至少2次,三级路长每周上路巡查至少2次。

(二)反馈:路(院)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处置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对应部门、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的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进督促处理。

(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路长反馈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相关责任人按时限处理,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各路(院)反馈问题的收集、派发,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备“路(院)长制”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四)处置:“路(院)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置,并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督查:“路(院)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村、各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城市治理工作意识,切实把“路(院)长制”这一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方案要细化到村组,实现辖区所有道路(包括村内道路)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提高“路(院)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为城乡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院)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驻地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院)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院)长”监管体系。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便于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认真履职,严格督查。各级路(院)长要认真履职,加强巡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各级路(院)长工作情况,督促做好问题的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镇纪委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问责、追责。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更切实有效地遏制临时建筑(星铁棚)蔓延势头,消除临时建筑物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各项规划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实施,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已实施的临时建筑物专项整治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妥善解决”为宗旨,采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有效处理好历史临时建筑物问题,逐步解除我镇已建临时建筑物中存在的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等隐患,确保我镇已建临时建筑的安全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大涌镇临时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1.整改范围:此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大涌镇行政辖区范围内,自20xx年9月1日前,在有土地使用证用地上搭建的临时建筑物。

2.审批流程:办理历史临时建筑物备案登记的单位或个人需到大涌镇住建局窗口提交申请并交齐所需资料,由清违办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对该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要求的则由各成员单位在《大涌镇临时建筑综合备案表》上加同意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成员单位发现该临时建筑物有不符合要求的,则将整改意见交清违办,由清违将各单位的整改意见统一后,通知业主领取《临时建筑物整改意见书》,限期从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备案登记。对整改限期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按要求和不通过整改的临时建筑将不作备案,且将该临时建筑物列入镇“黑名单”内,待按要求整改通过后方可备案和在“黑名单”除名。具体审批流程见《临时建筑物备案登记流程表》(附件2)。

3.缴费标准及使用期限:通过备案的临时建筑物需缴交村镇基础设施费配套为15元/m2,具体面积按测量图纸上面积为准,使用限期为二年。使用年限到期后须再进行复检,业主(个人或单位)须提前两个月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续期一年。若备案的临时建筑物之前办理过规划报建并缴交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凭收据原件和报建批复书原件进行金额抵扣。

四、职责分工

依照职能范围和工作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协助我镇本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1.所在村(社区):核对《大涌镇临时建筑备案登记申请表》中临时建筑物基本情况资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2.国土分局:重点核对业主所提供土地使用证及土地测量图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对该临时建筑所在的土地进行土地类别审核及结合目前国土政策提出相关意见。

3.住建局根据以下标准对建筑物进行检查:

(1)建筑物不大于标准允许的顷斜度;

(2)对建筑物构件(包括:横梁、受力柱、屋面檩条、墙体)是否存在严重的结构裂缝和扭曲变形隐患;

(3)钢架构件是否存在生锈腐蚀情况;

4.消防大队:

(1)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临时建筑进行强制整改,保障消除隐患。

(2)检查临时建筑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各项设施的隐患。

5.安监分局:指导申请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督导整改。

6.供电分局:临时建筑物办理报装用电手续时,必须出示《大涌镇临时建筑使用备案表》方可给予报装用电手续,必要时可协助清违办工作进行强制性停电。

7.自来水公司:临时建筑物办理报装用水手续时,必须出示《大涌镇临时建筑使用备案表》方可给予报装用水手续,必要时可协助清违办工作进行强制性停水。

8.执法分局:负责临时建筑管理工作及日常巡检监督。对镇联合部门界定须清拆的临时建筑组织进行清拆。

9.镇清理违章建筑办公室:负责统筹临建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

五、临时建筑备案登记流程

1.申请单位或个人到住建局窗口办理申请,窗口办事员将资料收齐,并加以编号,将资料送给清违办公室;

2.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安排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审查;

3.住建、安监、国土、消防、执法、村的经办人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对资料并在现场审查表填写意见(每星期二上午);

4.现场审查后,各经办人持资料向部门领导汇报,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部门的正式意见,并在每星期五上午联合审批;

5.根据联合审批的意见,制定综合整改意见书,由清违办经办人发出综合整改意见书;

6.现场审查小组成员到现场复查,是否按整改意见书的内容规定整改;

7.各部门提出登记备案意见,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盖章,清违办出具《大涌镇临时建筑物使用备案表》资料备案后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到住建局窗口领取银行帐户缴交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解决集镇中存在的环境卫生较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改善集镇形象,创造优美环境,提升城镇品味,不断提高我镇创建工作水平,千人桥镇集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开展集镇环境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镇为目标,按照积极稳妥、依法治理的要求,严格落实集镇管理各项责任和措施,积极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治理,使集镇更加文明整洁、畅通有序,推进集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重点:集镇和六舒三沿路环境卫生、镇容镇貌、交通秩序和违章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整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河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等卫生状况明显好转;集镇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占道出店经营,无违章拉棚搭盖,有碍观瞻的破旧遮阳棚、违规广告和破损广告牌等得到清理;大街小巷、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无非法小广告;出租车规范经营,道路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街道平整干净,居民出行安全畅通;集镇规划区和六舒三公路旁无违章建筑及其建设行为。

三、内容和范围

(一)环境卫生

1、开展集镇和六舒三公路旁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集镇区和六舒三公路暴露垃圾,集镇做到清扫保洁全天候。实行环境卫生整治进小区、进单位、进农贸市场活动,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死面。着力解决集镇规划区主街道和重点地区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摆摊设点等现象;全面清除主街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的“牛皮癣”;杜绝毁绿种菜现象,恢复公共绿地;大力开展集镇边缘区域的卫生整治活动。

2、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取消学校周边流动餐饮、零食摊点和违规违法图书音像售点和摊点。

(二)镇容镇貌

整治流动摊点、禁止占道经营、取缔骑路集镇;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严格控制露天“店庆”和各种商业促销宣传活动;整治乱扔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现象;清除有碍观瞻的店名招牌、违规广告和破旧遮阳棚。

(三)交通秩序

着力整治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集镇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停车;非营运车辆不得开展营运活动;摩托车驾驶实行限速,驾驶员必须带头盔;电瓶车和自行车不得占用车道;殡葬车路过集镇区不得燃放鞭炮、抛洒冥纸;广告宣传车需履行批报手续,不得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违章建设

以集镇规划区为中心,以S351公路为轴,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或建设行为,发现一例,严处一例。

四、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0日—18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发放公开信,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集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每个责任单位、协助单位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重点曝光集镇管理、市容市貌、交通违规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争取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9日—6月26日)

以千人桥集镇、五里桥街道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各职能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管理人员下沉,科学安排合理时间,抽调骨干力量,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1、环境卫生整治(6月19日)

①摊位整治:重点清理兴桥大街、振兴街、五里桥街道的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全部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确保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

②卫生整治:重点清理兴桥大街、农贸市场、振兴街、老街道、商贸街、五里桥街道的乱丢乱扔、乱泼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彻底清理沿河街河道、千百路、大官墩和六舒三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垃圾,确保无裸露垃圾。

2、镇容镇貌与交通秩序整治(6月20日—6月23日)

①镇容镇貌整治

一是对集镇内的违规的户外广告牌、条幅、灯箱及居民的晾衣绳进行集中清理。

二是对绿化带内居民种植的瓜果、蔬菜、苗木及广告牌、灯箱基础进行全部清理;修复损坏的绿化带和居民自行拆毁的绿化带。

三是对绿化带内侧居民种植的蔬菜、搁置花盆、建筑物垃圾及其他杂物进行全部清理。

四是对沿街搭建的遮阳棚进行全部清理。五是对路里村木材加工专业合作社堆放的木材进行清理,确保柏油路边20米内无木材堆放。

6月19日至6月21日为居民自行清理和拆除,6月22日至6月23日镇将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清理和拆除,清理和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居民自行承坦,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交通秩序整治

加大车辆停放管理,派出所至聚贤苑大桥东侧1公里范围内柏油路面为车辆禁停区,此区违章停车将予以处罚,农贸市场处为规定停车区,划定停车线,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

3、违章建设整治(6月24日—6月26日)

查处并拆除千人桥街道、五里桥街道、S351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点打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现象。

(三)巩固强化阶段(6月27日—8月31日)

主要是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综合整治中的失管漏管和管理不规范现象,补缺补漏,强化集镇规划区卫生、绿化、镇容秩序日常监管,在此基础上镇城管执法中队与沿街居民、镇直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集镇管理水平。

(四)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主要对前三个阶段活动开展来一次回头看,按照“以建促创,以建促管”的要求,完善措施,完善制度,完善机制,力促创建工作和城管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五、组织与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集镇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社会工程,是推进集镇管理、争创文明乡镇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此项活动由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负责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且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协调配合,落实任务

共同责任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步骤,按照方案要求,主动对接,积极做好配合。镇直单位包路段、村街包区域,到岗到位,做好协调。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包保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共创共建,综合执法,行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监督,落实保障

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明确干部纪律,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进行问责,公开通报,被问责单位或个人要说明原因,整改情况要公之于众。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司法保障,对妨碍、阻扰、抗拒行政执法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整治活动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