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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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篇1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
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篇2
昨天,我看完一篇文章,受到的教育总结出来就是----亲情。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伟大文豪--莫泊桑的作品,故事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户贫穷的人家,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孝顺懂事,而二儿子却是一个“花花公子”。二儿子叫于勒,19岁那年因人们受不了他,所以将他送往了英国,听说混的还不错。而大儿子的第一个儿子---“我”9岁时,“我”的二姐要出嫁,一家人便乘上了船,去往英国。在船上,一家人不经意间发现船上卖牡蛎的老人竟然是于勒,也就是“我”的叔叔。一家人觉得很丢脸,准备离开,而“我”却给了叔叔几块钱,因为那是“我”的叔叔。
血浓于水的亲情总会把你我相连,就像文中的“我”一样,知道亲情有多么宝贵,也知道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叔叔...读完书,我依旧想起奶奶,奶奶在世时,我不喜欢她,总嫌弃她;而当奶奶去世后,我才开始怀念。
所以,请珍惜现在爱我们的.人,不要等他/她离开时,才追悔莫及。
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篇3
一开始,于勒在哈弗尔时,行为不正,一天到晚糟蹋钱。于是他的家人很恨他,恨他就算了,还把他赶到美洲去,真的很狠心。我认为于勒即使再坏,他的家人也不应该赶他走,应为于勒始终是他们的家人。但是,应为当时的惯例,于勒不得不去美洲,最后于勒被送到了美洲。
把他送到美洲后,于勒写信来了,说他过得很好,做了一些买卖。从此,于勒的哥哥就盼望着他回来,可见当时的社会多么的落败。一个人这样可怜,却只因一些钱又被这家人这样的惦记着。
再后来,这一家人出去玩在船上看见了于勒一副凄惨像,只是想到逃离他,一点也不想把他带回家去,可能是应为他没有钱吧,后来若瑟夫以给小费的方式给了于勒10个铜子。
看来在人群中,大多数人都贪图荣华富贵、见利忘义,但也有人是好心善良的。我多么的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是善良的人,那么世界就和平了,不可能有战争,结果就是世界变得美好。
在那时的社会还是有缺陷的,他们的经济有限,家庭成员又多,所以大多数的家庭都不想要这种浪费钱的亲人。但是,毕竟是亲人,就不能体恤体恤之后,再为他们找一份工作,让他们安心工作呢?也许有些人是父母惯出来的,所以应该对他们好好的劝说,不能一味的怪他们。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要宽容他人,原谅他人,接受他人,而不是让他们一错再错,不知错就改的人应该好好劝说,我相信他们会改正错误,好好做人的。
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篇4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