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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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弄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
一声枪响,尼克赶到泳池,盖茨比已经倒在血泊中。对于死亡,盖茨比是有预见性的,即使黛西丈夫的情人的丈夫(原谅我不记得这个加油站修理汽车的人的名字)不去射杀他,他也会“死去”,因为他的梦想幻灭了。
在故事叙述者和经历者尼克与盖茨比接触的过程中,我们跟随尼克不断地发现、了解盖茨比,也在盖茨比的死亡后理解了盖茨比。盖茨比做着一个美丽梦幻的梦,年轻时他爱上了黛西,只不过军官出身的他没有经济条件娶黛西,直至他一夜暴富来到纽约,依然去追寻令自己一往情深的黛西,虽然黛西已经有了婚姻和孩子,但是他坚信:黛西是被迫的,是不幸福的,是依然爱着他的,所以盖茨比在黛西家对面买下豪宅举办盛大的宴会来吸引黛西,通过“我”来接近黛西,试图重续前缘,不过还没有等到黛西决定跟他离开的回复,一件意外发生了,黛西开车无意间将汤姆(黛西的丈夫)的情人撞死,汤姆却告诉其情人的丈夫:是盖茨比开的车。当然,盖茨比为了保护黛西,将事故车开到自己的车库。接着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盖茨比的确了不起,他对爱情执着忠贞,对黛西一往情深,甚至愿意为黛西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财富、感情和生命。他的爱很伟大很持久很感人,我想任何一位女子能够被这样一个人爱着,不论结婚与否都会心动。但是黛西除外,无论是盖茨比初认识时候还是多年后,黛西自始至终都是那个虚伪做作不安分有心机的女人,她对丈夫孩子对生活没有爱,有的只是无尽的物欲和矫揉造作的无聊,面对丈夫的背叛她可以忍受,所以也可以忍受自己寻求婚姻外的刺激,挑逗其他男人,与盖茨比搞暧昧。在出车祸后,她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丈夫的安排(将责任推到盖茨比身上),并且去欧洲度假,任由为她丧命的盖茨比孤独绝望的躺在血泊中。读到这里,内心愤恨,为盖茨比不平,盖茨比的爱情在黛西那里就像一个笑话,只能说所遇非人,那样美丽浪漫的爱情梦随着盖茨比的死亡而幻灭了,与其说盖茨比被枪杀,不如说被自己的爱情梦所杀。
幻灭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盖茨比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和美好人性的幻灭。盖茨比死了,没有人关心,尽管尼克多方努力,葬礼还是没有人愿意参加,参加的唯有从千里迢迢的故乡赶来的父亲。这位人物的出现,印证了汤姆对盖茨比身份的猜疑,也让我们知道了真实的盖茨比,出身卑微贫穷,只因为偶然获得了有钱人的财富,尽管他从里到外修饰自己,踱了一层金,但是仍然被富家浪荡子弟汤姆识破,不管底层人民如何努力都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即使拥有了财富。生前被上流社会识破,死后便被所有人知晓。其实梦想破灭的何止是盖茨比,应该是很多很多与盖茨比有同样想法的人吧!
盖比茨死了,可是汤姆和黛西却踏着他的鲜血离开去欧洲度假。黛西令人痛恨,汤姆同样如此。这个富家子,庸俗无聊,整日无所事事,只是故作风雅侃侃而谈,虚伪而夸张的表情动作令人作呕,对妻子对家庭对情人都是逢场作戏追求刺激,随意践踏别人的感情与生命,与黛西一样,没有一点人性,所以他们夫妻不管怎样自始至终“不离不弃”,也是可以理解了。除了这两口子,汤姆的情人同样虚伪庸俗无聊,向往上流社会享受物欲,还有宴会上的那些人们。那一场场的宴会,奢靡豪华,令所有参加的和没有参加的人都羡慕不已,不管认不认识主人,所有人都一头扑向宴会,大肆吃喝谈情说爱,享受着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可是盖茨比一死,没有谁来看望他祭奠他,估计也没有人再愿意谈论他,纽约还是以往那样喧嚣与骚动,不论什么阶层的人们依然虚伪做作、无聊迂腐的享受着物质生活,而盖茨比与尼克之间真诚温暖的相处故事却淹没在冰冷的人群之中。由此看来,盖茨比的死是必然的,在这样的环境中,他能生存下去吗?
真诚善良的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塑造盖茨比形象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更是了不起的。在一战中发了战争财的美国,迅速由农业社会向工业国家转型,由此带来的物质的丰富,经济的腾飞,财富的积累都直接充斥到人们的生活中,人们尽情的享受着丰富的物质,奉行享受消费主义,精神世界随之萎靡,失去了人生的意义和人性的美好,直至1929年经济危机的出现才帮助人们认识并反省这过去的十年,这个“迷惘”的年代。身处这样的大染缸,作者结合自身的经历,能够通过社会现象看到社会的本质,能够在纸醉金迷中不断叩问人类的灵魂,实在是了不起。盖茨比死了,他的种种梦想幻灭了,但是却换来世人对人性的反省对社会的思考,这便是永恒。
所以,尼克离开了喧闹的纽约,回到了淳朴的乡村,这就是希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盖茨比苦等了五年,买了一座豪宅,在那里把星光施予来来往往的飞蛾——目的只是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的花园里“转一下”。
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它是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那个美好未来的象征。从前它从我们面前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得更快,手臂伸的更远,总有一个明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读完之后我脑子里就冒出来马老板的一句歌词: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前言中,姚乃强先生一直强调这是菲茨杰拉德在讲一个美国梦。通过写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种种腐败现象,感受菲氏对二十年代美国表面繁荣的忧心,写因为时代的不同,美国梦的破裂,写东西部的差距和冲突。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
而我更中意的是小说里讲述的爱情故事。
“当黛西洁白的脸贴近他的脸时,他的心越跳越快。他知道他跟这个姑娘亲吻,便把他那些不可言喻的憧憬与她的生命气息永远结合在一起了。他的心像上帝的心一样专一,绝不可痴心旁骛。因为他等着,再倾听一会那已经在一颗星上敲响的音叉。然后,他亲吻了她。经他的嘴唇一碰,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他诉说的一切,以及他黯然神伤的表情,使我回想起一点什么……我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过的一个迷离恍惚的音调,几句零落的歌词。”
迷离恍惚,歌词零落。作者自己其实已经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美好初恋看穿。这仅是存于盖茨比心里的美好。可就是为了这份美好,盖茨比一直在努力,直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仰望像洒落的胡椒粉般布满夜空的银色繁星。我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朝幽暗的海边望去,那里除了一盏绿色的灯之外,什么都没有。灯光微弱又遥远,也许那时一个码头的尽头。”
河对面是黛西的房子,里面住着她和她的丈夫。
盖茨比远远地望着,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再次与黛西相遇,再次接着初恋那美丽的'场景,接着把生活重新来过。
作者这个可恶的家伙又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惦念看穿,对面什么都没有,也许那是一个码头的尽头。突然巨大的悲哀袭来。其实什么都没有。盖茨比怀着这份惦念,望了四年。
“整个夏天的夜晚我邻居家的音乐声不绝于耳。在他的蓝色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酒和星光中来回晃悠。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家的客人从搭在木筏上的高台上跳水,或者在晒得发烫的沙滩上晒日光浴,同时两条汽艇划破海湾的水面,拖着滑水板在飞溅的泡沫中破浪前进。每逢周末,他的那辆罗尔斯罗伊斯轿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上九点到深更半夜穿梭来往,接送从城里来的一批批客人,而他的那辆旅行车则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蹦来跳去接送所有的火车班次。到了星期一,八个仆人,外加一名园丁,用拖把、刷子、锤子和修枝剪苦苦干上一整天,收拾头天晚上留下的一片狼藉。”
这是个盛大的宴会,盖茨比每周都要举行。很多人都没有接受邀请。有的时候,他们从来到走,压根没
有见过盖茨比。他们就是一心奔着晚会来的。其中很多甚至每次都来,吃饱喝足,然后对盖茨比先生大骂一番,骂到痛快后,开车离开,然后下一次再来。盖茨比可能打心底里就看不起他们,尽管都标称社会名流,无非就是一些混吃混喝的家伙罢了。他心里想的只是能见到黛西一面,于是宴会一如既往,终于因为我尼克卡拉韦和黛西兄妹的关系,黛西来了。
“这些衬衫多美,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
这是盖茨比和黛西见面后,黛西的话。重重的一个伏笔,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没有见过这么美的衬衫。其实你早已经见过比衬衫美10倍100倍的这么美的爱情,但仅是见过而已,你满足于见过,然后就像丢掉旧衬衫一样丢掉了,嫁给了名气和力气都称职的汤姆。再次见面,眼中仍然是漂亮的衬衫。
“要不是有水雾,我们可以看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你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
我不敢想象盖茨比先生说这话时有多么辛酸,他知道黛西只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主义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而他自己心里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那是他这些年源源不竭的动力。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4
英国作家狄更斯曾说,很多书存在的价值,就仅仅在于它的封面。而菲茨杰拉德的这部名著,确是完全相反和不同的。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段经典台词,“你知道,有些鸟儿是注定不会被关在牢笼里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光辉”,用来形容《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小说再贴切不过。在人际关系中,人们总想学习一种一开口,就能吸引注意力的交流法则。而这本书的开头就做了一个很好的蓝本诠释,作者使用的一个技巧是直达心灵,或者叫走心。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他对我说:“每当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的条件。”
看到这样的文字,阅读者即使知道小说是虚构的,但还是会有兴趣去了解,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如果读小说仅仅就是跟着故事人物,自我代入跌宕起伏一般,那是贪图一时畅快,而倘若要真正读好一本书,还是需要多角度去分析。想从三个侧面来谈谈,为何会有这样一部小说?
首先谈谈菲茨杰拉德这个人,“盖茨比”对他而言,会有强烈的自传色彩。
他1896年出身于明尼苏达的一个小商人家庭,属于一个中产阶级,但他的外貌突出且才华横溢,念书非常努力,最后进入了普林斯顿大学。从他从小生活的相对荒凉的中西部,去到了经济发展迅速的东部,在此同时,他成为了名校中的普通平民。
这时他才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世态炎凉。因为穷,喜欢的姑娘把他抛弃。毕业后也只能在小广告公司里混,穷到只能穿那种脚底垫着硬纸板的鞋,所幸天无绝人之路,在最困难的时候,他的处女作《人间天堂》出版,销售一周超过两万,帮他度过了危机。更戏剧化的是,接下来只用了三天,就娶到了当时抛弃他的姑娘,一夜之间像做梦一样,突然来到了世界中的名利场,不过这也催生了《伟大的盖茨比》这部小说的问世,但其实这本书在当时卖的并不好(尽管内行、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为此菲茨杰拉德也很懊恼,他呕心沥血的集大成之作,竟然不得到认可。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本书才获到了大的转机,原因是在战争中,美军中平时安排的休闲娱乐,就是去看这本书,结果是士兵们看完都泣不成声,通过极好的口碑,让这本书迅速声名鹊起。不过遗憾的是,这时他已经离开人世。
不过在他已经给所处的时代,做了一个定义,叫做爵士年代。
爵士年代,具体指的'1920年代,那时美国刚刚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国力上升,成为世界强国。金融市场迅速膨胀,同时广告业非常兴盛,各种广告横幅铺天盖地,人们天天想着就是如何消费,如何购物,整个社会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向钱去看齐。
作者自己的定义是:“那是充满奇迹的年代,那是艺术的年代,那是挥霍无度的年代,那是嘲讽的年代”。
男主人公也在这年代中应声出世,但书中主人公盖茨比因为社会阶级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社会的合法尊重,年轻的时候他以为,只要通过不断的奋斗和努力,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事实往往不能如愿,之后他意识到,只有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结果他做到了。但在获得了社会地位之后,他也极力让自己像一个举止高雅的社会贵族,其难以预料的主要原因,竟是因为他想追回喜欢的女孩黛西,为了成为一个能配得上她的人,因为这个女子有钱而且出身高贵。
但悲剧却在于,无论他付出多大努力,有多少的头衔和成功,都是如同泡沫一样,随时会淡然无存。时代就这样残酷,规矩一直在变,人们只能通过越来越冷血和贪婪,不择手段完成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赢家。遗憾的是,盖茨比无法成为这样的人,只能被时代的车轮无情压过,悄无声息的被遗弃。
有一部经典的华尔街电影叫《商海谍战》,老板对员工说的一段台词,印象深刻,“做我们这行要想赚钱,有三种人:当第一个行动的,做一个聪明人,或者会骗人。我不想骗人,而这栋楼里又有这么多聪明人,我们就只能当第一个了。”或许盖茨比能及早发现那个时代的残酷并适应,就能得到他想要的吧。但这样却会失去一个伟大的文学人物。
最后是小说的整体架构,首先文字上非常精简,只有十万字左右的篇幅,但却没有一个字是多余,很多地方能引起深思。其次是用一个第三人称视角去叙事,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限定性的视角,去观察盖茨比这个人。
这种有意识的留白,可以让每个读者,都从自己的角度去猜测他的心理活动,经历等,也是打破了19世纪常规的全知全能视角来写主人公。最后令人敬佩的在于,作者既能全身心激情投入,把自己投射到小说人物,同时亦能抽离出来,冷静去看待变化。
他的朋友马尔科姆这样评价他:“菲茨杰拉德把自己分成两半,一半沉迷于豪宅中的派对,不醉不归,而他的另一半却冷冷的站在窗外,派对背后的幻灭和事实,他都能算得仔仔细细。”这就不难理解,原来他在生活中也是如此。
有一首古典音乐,是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二号圆舞曲。每次听到,都会自动脑补出盖茨比家中豪华宴会,在醉生梦死的场景中,看到盖茨比一人伫立在窗前,眺望着远处的绿灯,那里有黛西,还有他遥远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