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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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严格依法办事,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创优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严格规范煤炭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服务领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全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煤炭执法、煤矿技术服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若干规定》保障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方面坚决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推行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体措施》贯彻实施。通过各种措施和制度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工作进程,从而达到优化发展环境的目的
办(局)根据《市煤冶办(煤监局)关于抓好“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自5月份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以来。通过相互查找问题与自我剖析相结合,以及开展“串百家门、听百家言”大走访活动和“找问题、挖根源”大查摆活动,不遮掩、不怕丑、不怕痛,认真地查摆了问题。现将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自我查找和收集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是加强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三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提高工作人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对煤矿安全的现场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提高服务质量,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依法办事。六是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整改措施
结合实际,针对收集和自我查找出来的问题。办(局)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㈠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
增强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宗旨和意识,强化“机关领导和科室挂点联系县(区)和国有煤矿的工作制度”机关领导和科室挂点人员下井规定”隐患排查71530工作制度”贯彻执行。以严格的管理制度要求办(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常下企业和基层检查、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等工作。要求各各级煤管、煤监部门全体工作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为煤矿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技术等指导工作的能力和破解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提高全市各级煤管、煤监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㈡进一步加大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制定并下发了全市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计划,严格贯彻执行我办(局)制定的煤矿企业全民安全教育制度》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煤矿企业投资入股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煤矿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监管人员、驻矿员培训制度》等。以多种制度确保煤矿企业从生产者、管理者、投资人到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大力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转变观念、开拓创新,㈢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提高工作人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要求办“局”机关和市煤炭执法监察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全市各级煤管、煤监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学习,转变观念和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煤管、煤监工作队伍的新形象。
求真务实,㈣强化煤矿安全现场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说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原则,弘扬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切实掌握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办(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办(局)机关领导和科室驻矿挂点国有煤矿企业和县(区)联系工作的制度;市煤炭执法监察队和各县(区)煤管、煤监部门也要结合实际,一是要求办(局)机关和市煤炭执法监察队、各县(区)煤管、煤监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煤矿企业生产一线。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人员队伍经常深入煤矿企业排查和整改隐患;
严格贯彻执行“三级政府、六层网络,二是为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安全等级评定,煤矿现场管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门槛,安全管理人员淘汰,煤矿技术培训,安监人员“弹骇制度”十项记录,停产整顿煤矿复产考试,安全监管十查、二十查,安全奖罚制”等“2134安全工作制度,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真正把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正视差距,三是增强煤管、煤监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防止和克服工作人员队伍小进则止的自满情绪、怕苦畏难的消极情绪和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懒汉情绪。自我加压,拼搏进取,赶超发展,争创一流业绩。坚持“一切为了煤炭工业的发展,一切为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的工作目标,狠抓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把各项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和煤矿企业,坚决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煤矿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提高服务质量,㈤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办事程序。强化优质服务。制定机关办事工作流程图,市属国有煤矿办事流程图和县(区)乡镇、村一级煤矿办事工作流程图,并悬挂张贴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加强对政务窗口的管理工作,对政务窗口提出以下新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政务窗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一名副主任(副局长)专门抓窗口政务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办(局)综合科牵头负责;二是办(局)机关醒目位置处悬挂温馨提示牌,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收费项目、业务培训等进行提示,所有个人和单位的上述事务一律在政务窗口申报、登记和办理;三是配足政务窗口办公设备,为窗口添置新的专用电脑和电话;四是制定窗口办理事项月报表,每月汇总后分别报送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和我办(局)机关。
严格依法办事,㈥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化发展环境。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现根据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芦溪乡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
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乡人大副主席)
(乡党委委员、综治委主任)
成员:(査湾村村长)
(芦溪村支部书记、村长)
(奇口村村长)
(林业站站长)
(中心学校校长)
(双平派出所、芦溪警务点辅警)
(乡司法所所长)
(乡安全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乡安全办),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目标
根据县《方案》要求,从务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为重点,力争通过努力,使全乡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充分宣传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乡人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
(二)、政府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三)、狠抓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四)、20xx年底,各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专(兼)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五)、结合实施“百村千幢”工程,完善乡村两级消防规划,合理增设消防公共设施,配置灭火设备,同时落实有关消防管理责任。
(六)、加强完善村组联防制度,按要求20xx年前,乡村两级按照有关规定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七)、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普查,重点监管孤寡、伤残、多病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用火用电安全。
(八)、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农村的火灾自防自救水平。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前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完善进程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并争取在20xx年出台。
三、近期实行过渡期升学考试措施,千方百计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提供多样化服务
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实行如下过渡措施:
(一)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和学习涉农专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二)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以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
(三)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选择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四)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其随迁子女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的考试录取。
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有力推进“无烟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施,规定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控烟职责。
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无烟学校”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做好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吸烟对自身、对他人的危害,自觉履行控烟职责,教育学生自觉远离烟草。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控烟督查。
(一)成立“无烟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二)成立教师巡查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全体行政值日人员、年级主任、考核办成员。
(三)成立学生督查组。
组长:z
1、组织学生召开创建大会,劝导、教育学生禁止吸烟,考核班级创建情况;劝导、阻止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
2、团委、学生会干部组成禁烟督查队,对教师办公室定期开展无烟检查。
三、强化责任,坚决落实违规惩罚。
教师巡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巡视;学生督查组负责对年级组办公室、各科室办公室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中所发现的烟头数量扣取相应部门的月度考核分数(无上限定,直至扣完为止)。现场发现有吸烟行为的,该相关部门该月考核等次降低一等。对发现吸烟的个人,按200元/根处以罚款。
希望全校师生充分认识控烟、禁烟的意义,为创造良好校园环境,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做出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