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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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城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为指导,以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目标建设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长效管理为手段,全面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均衡推进、全面覆盖,消灭管理中的盲点盲区、死角死面,促进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科),具体负责实施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三、管理内容
考核内容为城区网格化区域内(小区除外)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情况,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能的履行情况。
四、道路分级管理及分类
市区范围内道路实行二级分类管理考核方式。市市容管理达标路以上道路(含金沙广场步行街周边)按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城区其余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按照市市容管理达标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网格化管理区域
(一)管理范围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的范围为:东至金湖路(金宜路),南至大道(金武路),西至西三环(新镇广路),北至良常路(340省道)。
(二)网格考核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管理实行以下制度:
1、联合勘查制度:户外广告实行网格责任人员与广告科工作人员联合勘查制度。
2、巡查上报制度:网格责任人员实行日巡查日登记制度并接受随机抽查,每月上报一次巡查及登记情况。
3、责任到人制度:网格实行执法大队管理员、责任队员、分管中队长和中队长分级负责制度,环卫处实行公司经理、班组长和保洁员分级负责制度。
4、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制度:市容中队和相关科室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许可和执法情况及时通过平台沟通互相反馈。
(三)网格化考核区域划分
1、市容秩序网格区域划分
按照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区域如下:
2、环境卫生网格划分
环境卫生网格划分与市容秩序网格划分相同。环卫处按网格划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公司、班(组)长和保洁员,形成责任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精细化管理的实现过程。各部门单位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人员、车辆等保障到位,并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二)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网格化管理是完成市政府全面提升市容环境面貌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全局上下要按照局统一部署,整体行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认真督查,严格考核。局考核办公室要依据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事不对人。每次考核局考核办公室须立即下发整改通知,每月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2
为切实保障全乡旅游景区优美清洁的环境,全面改善旅游景点及山庄的环境卫生,从而提升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洁化、清新、有序”为标准,重点解决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进而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景区,促进全乡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各旅游景点及山庄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求纳入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即进行垃圾分类袋装堆放在指定地点,再由垃圾清洁车运至乡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处理。严禁景区范围内随意乱丢乱堆垃圾。要求各旅游景点及山庄严格执行,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届时由乡政府牵头,协调各旅游责任单位与垃圾清运车的垃圾清运工作。
三、时间安排
垃圾清运时间从5月1日至10月15日。
四、责任要求
各旅游责任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保护和爱护好我们的旅游环境。乡政府将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环境卫生督查,如一经发现有随意倾倒垃圾,随处可见垃圾现象,决不姑息,责令停业整改,待整改达标后再开业。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3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与处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 乡镇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 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整治村级环境卫生、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为重点, 按照“政府组织、村组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方针,建立“镇督 导、村负责、组集中、户落实”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全面开展整洁行动 ,在民武路、金武路、二环路、新建路、双拥路五条主要公路沿线村重点集中开展整洁行动 ,使全镇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目标
1、道路两侧、居民巷道内无“四堆”(粪堆、草堆、土堆、垃圾堆)、“四坑”(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无白色
垃圾、无乱搭乱建临时建(构)筑物。
2、院落整洁,畜禽圈养,粪便及时清理。
3、集镇区及主干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摊位整洁,摆放有序,卫生设施完善。
4、废品收购点内堆放有序,四面有墙,大门完整。
(二)任务分解
1、村民:庭院内外卫生整洁,美化绿化;
2、村民小组:村组道路两侧5米内及居民巷道内“四堆”清理、“四坑”清除;
3、行政村:通村公路两侧“四堆”清理、“四坑”清除;、
(三)具体标准
“五定”: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奖惩,定经费。 五有” 一是各村每户自备1个垃圾桶,(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家禽家畜乱跑、无乱贴乱画); 二是各村必须配备专门的卫生保洁员,确保每组有1名保洁 员,按照工作业绩每月有固定工作补助(100-200元); 三是各村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划定责任区、定期对各组进行考核评比;四是各村要以组为单位召开户长会,广泛宣传创卫内容;五是各村要每家每户张贴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温馨提示、垃圾分类 、处理小常识。 “五无”:一是每家每户房前屋后、国、省、县、镇、村等主干道路 两侧、桥边、河边无暴露垃圾;
二是各家各户家禽家畜必须圈养,不允许随地乱跑,无动物粪便; 三是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 四是河道内无飘浮物和垃圾; 五是无旱厕、露天粪池。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专题会议。镇政府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和考核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各村以组为单位召开长会,宣 传整洁行动重要意义,制定各村工作方案和评比细则,由包村领导、干部进行组织。2、张贴宣传资料。各村印发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温馨提示、垃圾分类处理小常识到户;各村悬挂一条有关整洁行动的横幅;各村各组组必须张贴 5 张以上有关整洁行动的标语;(二)设施建设 。1、到户垃圾桶。各村对到户垃圾桶数量进行摸底上报。 2、到组大垃圾池。 统一按 2m*2m*1.8m 规格建立到组大垃圾池。(三)集中整治建立卫生保洁制度。 1、各村每月(5日、15日、25日)组织三次环境卫生整洁集中行动,全面清除村内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村庄任何区域无暴露垃圾。各村以组为单位配备卫生保洁员1名,根据工作业绩每个月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卫生保洁员每天对组内公共区域、主干道路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村监督员对组内巷道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2、建立垃圾四级处理制度。各村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户、分
散” 处理的原则处理好垃圾。一是垃圾分区负责,各村以组为单位划分责任区, 保洁员为责任人,国、省、县、镇、村等主干道路、桥、河流、沟渠明确专人打扫;二是垃圾分类处理,各村每户在清理垃圾时,对垃圾自我分类,对无机垃圾如白色塑料等进行焚烧;三是垃圾分户处理,各村每户门前屋后垃圾自行处理;四是垃圾分散处理。 3、建立家禽家畜圈养制度。各村每户自养的家禽家畜要进行圈养,各组监督员每天进行督导检查,各村的村干部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包村领导和干部要每月开展三次检查清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金羊镇环境卫生长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彦民同志任组长, 镇长杨新年同志任副组长,李文军、蔡程程、程建炜、吴仁德、包玉秀、张兴福、闫新雅、鲁彦山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普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工作领导小组分片负责,各片重点工作由所包村领导负责。 3、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为村党支部书记,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其中每个责任区除有专门的责任人外,还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为责任人,并报镇环卫所。
(二)完善配套设施 。1、各村配备2-4名清扫保洁员,具体负责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2、各村每户有1个垃圾桶, 每
组建立1个垃圾池。 3、完善主干道路硬化和绿化, 下水道改造。(三)落实经费保障 。1、每组建立 1 个垃圾池,由村统一进行建设; 2、各村卫生保洁员工资,采取村组投入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形式;3、各组绿化、亮化、美化、洁化经费由村先行投入,年终镇政府对完成好的村采取以奖代补。(四)建立考核机制 。1、镇政府把“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
2、考核对象: 15 个村、140 个村民小组。 3、考核办法:镇绩效考核办公室、环卫所,按照《金羊镇村级“环境卫生长效整治行动”考核标准》每月对各村开展三次考核评分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汇总评优评先,坚持“适当平衡、激励上进、鞭策后进”原则,按照得分高低,每季评出先进 3 名(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下不得评为先进),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同时,对考核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 4、奖惩办法:(1)在考核中,获季先进奖前 3 名的村分别奖励 300、200、100 元,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村干部,30%用于奖励保洁员,20%用于奖励包村干部。对考核后3名的村分别罚款 100、200、300元,在干部绩效工资和村级下拨经费中扣除,罚款50%由包村干部承担,50%由村干部承担。
(2)对全年累计获得季先进 2 次及以上的村奖励500元,累计获得季先进3次及以上的村奖励600元。奖励资金的 50%用于奖励村保洁员,50%用于奖励村干部。 (3)对在
全区年度考核中评为先进的村奖励800元。(4)各村应按要求配备保洁员,保证保洁人员工资等基本待遇的发放 工作,若有保洁员待遇得不到落实情况出现,镇政府将扣抵下拨经费直接发放给保洁员。(5)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保洁人员会议,年终开展“绿色卫士”评比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6)镇考核小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对一些卫生死角进行录像曝光,曝光2次以上的村在村干部年终考核时扣除10 分,并且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对于因不重视、工作不力,年度内2次镇排名在后3位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金羊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金羊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考核细则 1、村内设有宣传栏,定期刊登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内容的计 3 分。未设的不记分。 2、有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计3分。未达到不记分。 3、建立专职保洁队伍,有专人分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计4分。未达到不记分。 4、年度内开展36次以上集中整治活动,对主干道路、村庄、房前屋后、路边、沟渠、田地等处的垃圾进行定期清 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经营垃圾,搞好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理的计10分。每少1次扣 2.5 分。5、村主要道路路面整洁,路旁两侧无堆积物,各支 道无坑洼积水;沟渠完好、通畅;河道边无垃圾堆积,水面漂浮物少见的计 20 分。有可视垃圾每处扣 0.5 分。6、农家庭院周围无垃圾、白色污染等污染物,房前2日常保洁40分, 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村内墙壁干净整洁,无乱 涂乱画现象的计 10 分。有可视垃圾每处扣 0.5 分。 7、村内全面消灭露天粪池、简易厕所的计 7 分。发 现 1 处扣 1 分。 8、家畜(牲猪)实行圈养的计 3 分。未圈养发现 1 处扣 1 分。9、各村印发文明公约、卫生公约、温馨提示和垃圾分类处理小常识到户的计
7 分。每少 1 户扣 0.5 分。10、各村每户有 1 个垃圾桶,摆放合理,保持整洁的计4分。每少1个扣 0.5 分。11、 垃圾处理 30 分 3、各村每户垃圾分类处理,焚烧池内垃圾 3 天要主动焚烧一次,垃圾处理率达到 100%的计 15 分。每发现10户垃圾焚烧池内垃圾未分类处理的扣 1 分。 12、各村每户垃圾卫生费收取率达到 80%的计 4 分, 未达到 40%的扣 2 分。 13、村主次干道平整,畅通无阻计 2 分。发现一处扣 0.5 分。 14、 无马路市场经营现象计 2 分。 发现一处扣 0.5 分。 15、交通秩序 10 分 3、无占道违章搭建现象计 2 分。 发现一处扣 0.5 分。 16、无占道乱摆摊点现象计 2 分。 发现一处扣 0.5 分。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加快卫生城、园林城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完善考核办法,建立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城市卫生管理服务体系,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新余干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余干县县城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作业市场运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宏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县市政局、财政局、第六纪工委、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法制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亭镇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局,由齐成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作方式
县城区道路及里弄小巷清扫保洁共设置四个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相应经济实力,并具备能保证履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相关业务的城区保洁法人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标后须缴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清扫保洁内容
1、对承包路段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每天在环卫所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2、负责倾倒承包路段环卫果壳箱垃圾。
3、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4、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五、清扫保洁标准
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路段“三净四无”(即:路面净、环卫设施净、人行道净;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积水)。
2、确保承包路段果壳箱摆放整齐,外壳清洁,且果壳箱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
六、清扫保洁时间:
冬春季:5:00—7:00普扫完毕,7:0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夏秋季:4:30—6:30普扫完毕,6:30以后转入正常全天侯保洁。
七、实施范围、类别及经费拨付方式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域、各路段工作量、繁华程度、人口密度,科学合理划分管理范围,分类分段,确定承包标准。
1、实施范围
县城区内45条街道共计163。32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及城区里弄小巷57。91平方米(具体路段范围附后)。
2、实施类别
根据各路段人口来往密度和繁华程度,将城区道路清扫面积163。32万平方米及里弄小巷57。91万平方米,分为一、
二、三类路段(具体分类见附表)。一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
22为3800m,二类路段人均清扫面积为4800m,三类路段人均清
2扫面积为5800m。
3、资金拨付方式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为239。77万元,里弄小巷保洁经费为100。62万元,共计340。39万元,承包方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每月20日前由县财政按县城区道路清扫范围和里弄小巷保洁范围将承包费分别拨给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各自的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罚款在当月底前发放给承包方。
八、运作时限
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
如六个月内县城区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不合格的,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如在试运营期间,县城区环境卫生及里弄小巷卫生改观明显,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六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一年。
九、违约责任
1、对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同承包方签订合同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金。
2、对未按照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制定的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的,每次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元-100元。
十、责任事故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责任。
十一、新增路面的清扫
新增的清扫保洁路段,在新增的当月起由县财政、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根据路段清扫类别核定经费,再由市政局和玉亭镇政府对外承包。
十二、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板车)、清扫工具(扫帚、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市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