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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2025/09/2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招生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招生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方案 篇2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招生方案 篇3

(一)报名

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4:00

地点:曲阜校区体育科学学院球类馆,考生凭县区报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 间:20xx年2月28日

考试时间:上午:8:00-12:00

考试科目:

1.碑帖背临: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

2.创 作: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创作。

分值:背临40%,创作60%。

(三)考生须知

1. 美术学(书法)、美术学(篆刻)专业可兼报。

2. 学校测试号报名时随机产生; 考试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 考生凭县区报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只需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

4. 考生不得携带碑帖、字典、手机进入考场。

5. 背临帖范围:

楷书: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

隶书: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

行书: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

篆书: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6. 背临与创作考试时间为四小时,前段时间为背临,后段时间为创作,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考试开始先发背临试题纸,考生上交背临试卷后领取创作科目试题纸。

7. 山西考生请参照外省招生计划表中的规定参加考试。河南省计划使用河南省书法统考成绩。

招生方案 篇4

20xx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职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实县教育局职教任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专班

组长:陈文胜

副组长:柳春红

成员:熊志超贾振林孙进曹德先许能福凡柏林及全体初三教师

二、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落实方案。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纪律。

2、宣传政策,观看相关专题片,开班主任会,学生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会议,把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讲透,讲实。(专业,资助政策)

3、初步调查摸底有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重点走访,落实到位,送到学校。

三、任务分解

以班级为单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奖励政策

1、完成招生任务一个人实验班按一人团高计算教学奖,平行班算一个普高。

2、职教中心给多少现金奖励全部到相应班级。另外学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额完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的.教育局奖励的中级高级指标直接奖励到成绩最为突出者。

4、完成任务的、业绩突出的评优评模优先。

五、纪律规定

1、不得参与买卖招生,将学生送到外地就读。

2、不得参与人情招生,不得将学生信息向外地学校提供。一经发现,向教育局报告。

3、未经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体初三老师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好职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