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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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篇1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c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月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篇3
校园安全与每个师生息息相关、跟每个家庭密切相关。关系到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关系到教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一系列的校园血腥暴力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体和财产安全,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积极高效、妥善处置校园欺凌及突发暴力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法制校园、平安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校园防范暴力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措施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与他人团结友善、和睦相处、不恶语伤人、不与他人为敌、能包容和谅解对方,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冲突,为校园暴力的发生消除隐患。
2、加强巡视,不让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与本校学生打架斗殴,教育学生不参与社会的小团体,避免社会小青年到校发生暴力事件。
3、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条例的教育,使之知法、懂法、不触犯法律,从小做一个守法的学生。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及自身防范意识教育,使得全校师生学会自我保护。
4、分层负责制。分管领导对主管领导负责,点校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负责、年级组长对年级组内的师生负责、学校领导对全校的安全负责、门卫严格把好校门关,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5、密切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6、严格门卫制度,健全门卫询问、验证、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7、一旦发生暴力事件,及时解决处理,并及时报警。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时亲临现场负责指挥。派出应急处置小组与犯罪分子周旋。
四、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惩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⑵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⑶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的人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⑷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要逐一摸排登记造册,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⑸经常性地与校外法制、治安辅导员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拨打“ 110”报警电话。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按照平时演练的路线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3、第一时间内报襄垣县教育局和夏店镇镇党政办公室。
4、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篇4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殷汇中心学校的工作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成立工资小组
组长:陶长松
成员:孙俊兵洪来华冯友珍等全体教师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4月-7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