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乡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乡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xx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建筑工地、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乡村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危险行业、水电站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召开xx乡安全大检查工作会。
12月4日至12月6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
12月7日至12月9日,为乡政府督查阶段,乡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二、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4月22日至5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乡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片区、各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督促、调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部署有方、准备充分、工作得力、预防有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传递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好各项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镇安监站要严格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二、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检查
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村寨、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全面、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好应对防范措施,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要加强监管检查,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措施,完善水文资料档案,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备齐防汛物资,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煤矿透水事故。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暴雨、雷电等气象信息传达到煤矿企业,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建立防汛机构和值班巡逻制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和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要切实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工作,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垮坝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检查。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的开展,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并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落实预警措施。国土、交警四中队等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路面监管检查,制定相应的应对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安全。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工作。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必须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汛期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等措施。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六)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控。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认真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的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采取果断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水利安全监管检查。要对病险水库、水利设施、山塘水库、河堤河坝等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防止因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
学校、民爆物品、城镇燃气、冶金、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署和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厉责任倒查
镇成立汛期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各片区、各村和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督促整改,予以纠正。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人员、设备等不到位且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有关负责人,要严格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工作
各片区、各村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汛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队伍、装备、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建立科学、完备、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可控、可防。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此件发至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作业场所,认真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乡镇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07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场。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场。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