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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方案

2025/10/2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活动宣传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活动宣传方案 篇1

一、活动简介

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此时正值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之际,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在一些省市进行“119”消防活动的基础上,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的“消防宣传日,”去年定为首个“全国消防宣传月。”

二、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全面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火灾防控能力,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的`宣传手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消防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三、活动推荐方案

(一)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紧紧围绕消防安全活动主题,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学校、社区、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消防安全材料,悬挂“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主题横幅和消防安全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系列宣传。

(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全员参与,以案说法、汲取教训,结合《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等书籍或相关视频资料开展讲座,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督促社会单位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要求社会单位针对不同岗位、工种特点,培训员工掌握查改火灾隐患的方法及灭火逃生技能,确保人人都懂消防安全的要求。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

活动期间,要全面排查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部位。重点检查用电、用气、消防、线路、制冷设备、锅炉安全情况;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等要害部位安全情况。

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栓灭火器是否正常、应急疏散预案及应急队伍情况等。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时整改,不留死角。

(四)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各校(园)、各企业和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使广大民众都能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安全疏散,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活动宣传方案 篇2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宣传方案 篇3

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工作,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xx市教育局、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市中小学生,联合举办20xx年xx市青少年税法宣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至9月

二、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xx市教育局、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各基层局、全市各中小学校

协办单位:xx市青少年宫

三、活动内容

本次系列活动主要包含“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比赛、“青少年画税”漫画比赛、“税法校园行”宣传教育活动和“青少年学税”小记者采访四项活动。四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奖项设置

比赛及活动面向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其中征文比赛和漫画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主办方将按评分从高到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若干名。获奖者由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和市关工委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工作的重要性。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并遵照实行。要以本次活动为载体,在青少年中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向更广范围的青少年群体及其家庭开展税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

(二)加强组织,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根据积极参与安全保障的原则,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动员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做好税法宣传作品的创作、选送工作,力争涌现出一批具有艺术表现力的税法宣传作品。

(三)突出主题,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环境。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配套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要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活动期间的媒体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为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税收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活动宣传方案 篇4

为全面做好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XX】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XX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 XX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 XX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 XX年12月16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 XX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举办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XX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 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l) 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

(三)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税法》、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走访中收集意见,以便不断提高财税服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载体,将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律系列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紧紧围绕“法律进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农村,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单位要根据安排,严密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王台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努力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