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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2025/11/0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1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个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的明确要求为指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通过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的形式与时间

这次大检查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组织实施,各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形式,市、县、乡三级同步进行,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

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十一月三十日,由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抽查、暗访阶段,从十二月一日到十二月二十日,由安委会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分赴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从十二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监局将对全过程进行督查调度,并重点查看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及监控进展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对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34号)和11月21日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要求,是否专题进行了研究,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二)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是否到位,审查、审批事项是否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及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四)企业是否认真排查与整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和监控,县区安监部门是否归档和上报;

(五)事故及责任者是否依法依纪及时进行了处理,结案情况如何,对事故是否有迟报、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六)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35号)及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顿、验收、评估的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进展情况。

四、检查工作分工及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机电石化协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情况,冬季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是否重点监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二)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由市机电石化协会负责亨达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防透水、提升运输机电设备运行情况,采掘面、开拓面、老空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会同工商部门对宾馆、饭店、超市、批发市尝学校、医院、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排查各种火险隐患。

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网。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整理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网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xx〕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篇5

即将进入冬季输气生产运行,为确保冬季期间各条输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及各输气站安全平稳向下游用户供气,本着“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故对冬季输气管道、输气设备、生产运行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提高全站员工的冬季安全生产意识:

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和服务用户满意的思想,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利用站安全活动进行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站在入冬前对本站所管辖的设备、管道线路和阀室认真进行检查,加强自检自查工作,保证冬季输气管道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查出的隐患及故障要及时整改,站里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及相关部门。

3)各站在冬季生产运行期间要加强值班巡回检查力度,巡检时要认真执行“听、摸、闻、看、测”五字方针进行检查,确保输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4)针对冬季输气量的增大,各输气站要严格执行输气计划,加强输气生产控制,认真分析各运行参数及数据,及时检查调整输气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其平稳输气。

5)各站要加强与上游及下游用户的联系,及时沟通。

6)各站认真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全站员工学习公司《冬季安全生产运行方案》,分析本站冬季生产运行动态。

二、重点设备入冬前的检查:

1)静电接地、跨接线检查:冬季节气候干燥易产生静电,检查接地端是否牢固,有无锈蚀和断裂,确保接地良好,防止静电产生。

2)对收发球筒、分离器、球阀、备用设备进行排液、吹扫、放空,以防液体冻凝。

3)对室外露气管、水管线进行保温处理。

4)对站内安全阀及电动球阀执行机构的检查。

5)检查室内机柜(接地排端子)、防爆开关(内部接地、外部接地)接地电阻并做好详细纪录。

6)检查配电柜、配电箱、用电插座的接线及绝缘情况。

7)检查发电机防冻液液位、机油液位情况,发电机是否运行正常。

8)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9)检查排污池的水位,做好防冻措施。

10)检查主调压撬及自用气调压阀的伴热是否正常。

11)认真检查管道线路是否有露管、塌陷、三桩是否齐全、水工保护是否存在问题。

12)认真检查阀室各阀门是否渗漏,气液联动、太阳能板是否运行正常,阀室接地是否良好。

13)检查站区外、管道线路及阀室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