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5/11/0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2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xx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

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

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xx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就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有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xx》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今年,中消协确定了在全国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并要求全国各地在“3.15”期间组织一系列的纪念宣传活动。将“消费和谐”确定为年主题,主要是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消费和谐”的主要含义是:在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市场环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宣传年主题,深入纪念“3.15”这一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促进和谐社会发展,XX市消费者协会经报请XX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3.15”来临之际,开展一系列“3.15”纪念活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活动名称

XX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活动主题

“消费和谐”

四、活动时间

全市开展活动的时间为3月上旬至中旬。

五、活动内容

1、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及名优产品展示。由市消协主办,在乾成女子世界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及名优产品展示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巡视指导。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100余家生产和销售企业参加活动。

活动设主、分会场。内容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检测,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等。生产销售企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布服务承诺,展示商品等,向消费者赠送纪念品、宣传品等。市消协统一印发宣传品。

会场设置:拱门、气球、展牌等。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至12点。

协办企业:xxx。协助消协做好具体工作。

分会场设在新华中路网通大厦和同天购物中心门前,由XX区、XX区消协主办。

2、举办电视文艺晚会。由市消协和市电视台联合主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文艺晚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为体现“消费和谐”年主题,本次晚会将由市消协牵头,联合市网通、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几家电信运营商共同参加,由协办单位提供节目,电视台文艺栏目组编导,市消协审查。

六、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在三月上旬,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将召开联席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职责分工,共商“3.15”纪念活动有关事宜。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XX市成立20xx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对纪念活动进行统一策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主任:

副主任:

八、几点要求

1、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意义重大,各部门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同心协力依法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研究措施,及时解决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2、此次“宣传月”活动是党和政府关心消费者权益的集中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个部门要从履行职能出发,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上重点工作日程,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从实际出发,真正为广大消费者办好事、办实事。

3、此次“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做好重大行动的策划工作。二是做好宣传资料的筹集工作。三是做好案件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期间受理的消费投诉及举报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消费者,化解社会矛盾。

4、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