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招生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招生方案 篇1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精神,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七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分初试(AAA测试)和复试(含面试)两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人数为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左右,考生可选报西安交通大学理、工、医、经、管、文、法、哲等学科的相关专业,其中文、法、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超过30人。
三、申请程序
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12月28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20日(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 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级成绩单和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 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联考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 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特色测试(Special 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1、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AAA测试的资格。针对自荐学生,西安交通大学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的资格。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网站上打印AAA测试准考证。
① 初试时间:20xx年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xjtu.edu.cn/ 和AAA测试报名网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上正式公布,同时在准考证上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
② 初试地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③ 初试内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原始分200分:
2、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西安交通大学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分报考专业科类(以专业第一志愿为准),划定A志愿、B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
① 复试时间:20xx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xjtu.edu.cn/和报名网上正式公布;
② 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 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组对考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心理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录取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将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西安交通大学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五、优惠政策
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xx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① 对于有特殊才能,且初试、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② 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③ 具体优惠等级以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为准。
六、部分特定项目体育特长考生的自主选拔方法
具有排球、网球、羽毛球、武术、赛艇项目体育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具体做法如下:
1、网上报名:该类考生须在12月28日前,到AAA测试报名网站(同上)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并提交《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操作方法同上)。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考生须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xjtu.edu.cn ),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体育)专业测试报名表》。考生须将以上两张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12月30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方式)寄至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
2、材料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是否给予参加AAA测试的资格。
3、初试(AAA测试):凡获得AAA测试资格的该类考生,从AAA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AAA测试。西安交通大学将对该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单独划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复试:该类考生需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校内(兴庆校区)进行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现场水平测试。
5、录取:根据考生的体育特长项目的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获得西安交通大学体育特长生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只要达到当地高考一本线,西安交通大学给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12日
招生方案 篇2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能力突出的学生;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4日18时。
三、测试时间
20xx年1月2日
四、录取
入选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的录取线(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30分予以录取。
招生方案 篇3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招生方案 篇4
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贵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大的调整。贵安新区今年将独立组织中考招生工作,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中删除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相关内容。
20xx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20xx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1日前,将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
可以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此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招生委员会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贵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大的调整。贵安新区今年将独立组织中考招生工作,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方案》中删除了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相关内容。
20xx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20xx年6月23日至25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1日前,将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
可以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此外,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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