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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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1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励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必须是学校三好学生或学生会优秀执委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2、备选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两项及以上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的达标创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纪,维护公德。在维护学校和班级声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3)上进心和进取心强,有良好的竞争合作意识和学习品质,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在学科成绩、竞赛、科技发明、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积级、主动、有效地组织和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成绩显着,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堪称楷模。
3、否决条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学生”):
(1)在达标创优活动中个人扣分学年累计在3分及以上者;
(2)无故旷课(包括自修课),或住宿生私自外宿者;
(3)参加学校或社团各项活动无故缺席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者;
(4)考试作弊者;
(5)学年内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6)有缺点不虚心接受教育者,或有严重的不诚信行为者,或有严重的违xxx公德行为者;
(7)缺乏社会责任感,不愿担任社会工作或不履行职责者。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民主评议和学校考核相结合原则;
3、注重实际表现和兼顾代表性原则。
三、评选方法
1、评选时间:每年下半年
2、评选程序:
(1)各班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一名,其事迹材料由班主任负责送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召开本年级组教师会议,对各班推荐的人选广泛征求意见,确定10名人选报政教处。
(3)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政教处将其事迹材料及照片在宣传窗展出一周,然后由全校学生投票测评。
(4)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投票结果和对学生表现的考核,讨论并确定“十佳学生”名单。
3、表彰和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品。
(2)佩戴“十佳学生”绶带照相,相片和先进事迹在宣传窗展出。
(3)优先推荐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学生先进评选。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学生”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德育的学校领导、政教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和全体政教员组成。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文化立校,体艺增色”的办学理念,实现“凝聚正能量,再铸西中辉煌”的奋斗目标,张扬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长和先进性,激励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依据学校确定的“培养健全的现代人”的`育人目标,为每个学生终生发展奠基。学校通过完善学生评优制度,丰富优秀学生的内涵,鼓励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使全体学生在西乡中学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评比类别和条件
优秀学生分为综合类优秀学生、学习类优秀学生、特长类优秀学生
1、综合类优秀学生(德育处李伟钢负责,具体安排见附表)
(1)十佳学生:按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在全校范围评选十位优秀学生。
(2)德育标兵:按学校“学生礼仪常规”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按学校“优秀干部评选条例”评定。
(4)环保卫士: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
(5)三好学生:按“三好学生评选条例”评定。
2、学习类优秀学生(教学处刘日光负责)
(1)学习标兵: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前20名获奖,其中1—6名为一等奖,奖励每人价值3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7—12名为二等奖,奖励每人价值2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13—20名为三等奖,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并颁发获奖证书。
(2)学习优秀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21—10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3)学习进步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进步幅度年级前2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
3、特长类优秀学生(以下4个项目上报的人数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总数)
(1)艺术之星(音乐部:刘玉峰负责;美术部:张盛军负责)
音乐类: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能通过欣赏音乐或参加文艺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学生要参加学校文艺演出并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
美术类(包含传媒):具有良好的美术素养,能通过欣赏作品或参加美术创作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术科竞赛、宣传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者。
(2)阳光少年(体育部:钟卓兴负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的身体,保持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跑操,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乐观向上、朝气蓬勃,在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中或参加校级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起带头作用者。
(3)科技之星(教学处:罗晖)
爱学习,勤思考,思维活跃,开拓创新,知识面广;在集体科技活动中经常有思想、有点子,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在校级以上科技大赛中获奖者。
(4)文学之星(语文科组:罗代国负责)
积极参加语文学科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且成绩比较突出。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学校“阅读之星”评比中获得等级奖;
②在《大榕树》校报或其他报刊发表作品;
③在校级以上语文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级奖;
④担任语文科代表或文学社负责人。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综合类评比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方案,指导班委会发动学生经民主评议,评选出获奖学生,经年级审定名单,上报德育处。
2、学习类评比由年级组按教学处要求评定获奖学生后上报教学处审定名单,由教学处统一报德育处。
3、特长类评比由各相关部门按类别组织专业老师进行评比,与年级组协调审核后名单由年级统一上报德育处。
4、学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并出专栏向全校学生介绍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
5、奖励用的奖品、奖状和荣誉证书由相关评选部门准备和颁发。
6、有关奖项指标每年由学校下达。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3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0%)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
2、热爱学习,成绩优秀,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10名【一年级包含语文和数学学科;二年级包含语文、数学和品德三门学科;三至六年级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和数学考试成绩优秀以上,科学和品德学科考试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艺术、信息技术课内外活动。体育考核80分以上,艺术、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优秀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班级人数的15%)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
2、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选的候选学生,将参评学生资料上交到政教处(6月29日前)。
2、由政教处将参评学生资料汇总后上交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相关老师、班主任共同依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将各班级推荐上报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于休业典礼时表彰。
四、有关事项:
(一)各班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 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决:
1、乱扔、乱吐、乱涂、说脏话、翻越学校禁止区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体活动说话乱跑被值周老师或同学发现,经教育不改或被记录者。
2、逃学、不尊老爱幼、不尊重父母等违反《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出有损班级或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三)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表格,并将表格和有关材料按时上交政教处,过期指标作废。
说明:
1、优秀学生及各类积极分子名单填报工作将不再印发纸质名单,请班主任老师将电子表格及文件到“小学”群动态中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名单以QQ形式发给我(6月29日前)。
2、在评选过程中条件相当者,学校对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学生实行加分。在学校开展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数学(口算)竞赛、体育、艺术、等活动中获奖者,享受加分(本学期获得校级、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一等奖者分别加1-4分,二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50%计分,三等奖及以下者分别按25%计分)。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篇4
为了保证评选程序科学严谨、评选工作公开透明,根据z省教育厅文件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我校20xx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三好”、“优干”)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含10B)。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动选修数量较多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计达到8B2C(含8B2C)以上。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省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被评为省级“三好”或“优干”。
2、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计达到7A3B以上(含7A3B)。
3、参评学生须在学籍所在高中就读一年以上(即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转入)。
二、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从20xx年应届毕业年级省级“三好”和“优干”中推荐1名。
三、评选要求
(一)省级“三好”、“优干”的评选推荐。
学校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分到级部,由级部负责评选。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
1、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在省级“三好”和“优干”范围内优中选优。
2、学校评选分为班级和学校两级,分别成立班级评选小组和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班级评选和学校评选推荐。班级评选小组由班主任牵头成立,成员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成员必须与推荐人选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成员名单确定后须在学校公示。
3、班级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然后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资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最高者即为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人选。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公示有问题经查实撤销者由下一名递补。
(三)坚持原则,严格审核。
学校将组成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审核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对上报的名单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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