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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治方案

2025/11/2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城市整治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城市整治方案 篇1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xx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及验收时间

20xx年9月底至20xx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__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有关内容详见附表1。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_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四)强化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

五、有关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的名单详见附表2。

城市整治方案 篇2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xx年3月8日开始,20xx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xx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城市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县创卫办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秩序管理,改善城区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达标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做到“四个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结合;把市场硬件设施改善与长远发展目标相结合;把市场经营秩序整治与巩固市场整治成果相结合。通过整治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逐步达到标准化市场要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市场管理中心主任副组长,城管大队、市场服务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

三、整治内容

(一)市场秩序整治

1、城关市场

(1)所有摊位按照划定的行业区域摆放商品,做好分类工作,达到整齐划一要求。彻底整治市场乱摆乱放、乱牵乱挂行为。老市场一楼店主不得在市场内乱堆货物、放置灶具等,干货类严禁超摊经营和剥蒜皮;蔬菜大户不得超摊经营和占道、占摊堆菜并在市场南侧乱堆乱放。

(2)取缔场内占道经营和杜绝场外经营行为。市场天井楼梯口不得摆摊;市场外北面人行道空地不得有任何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车辆停放的整治。严禁任何车辆在市场内滞留,所有车辆都应在指定区域或地下停车场整齐摆放,严禁占用新老市场中间通道停车。

2、城东市场

(1)做好市场划行归市工作,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做好各种摊位的分类工作。

(2)加强市场内车辆的管理,场内严禁停放各类车辆,车辆统一在市场周边停车位整齐停放。

3、商贸城市场

(1)搞好市场划行归市工作。各种摊点在指定区域整齐摆放,场内严禁乱摆乱放,所有经营户必须上摊经营,严禁占道和超(摊)店经营行为。

(2)严禁场外经营。市场外和西面空地不得摆放任何摊位。

(3)所有车辆不得在场内滞留,在场外指定区域(如市场东面停车场和西面空地)整齐停放。

(二)市场卫生整治

1、加强市场的日常清扫保洁力度。根据各市场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市场保洁人员(城关市场增加6名,城东市场和市场各增加3名),各市场设立一名义务卫生监督员,市场实行全天候保洁,市场垃圾做到及时清理,不得有成堆垃圾和零散垃圾出现,配备适当的垃圾桶,引导经营户做到垃圾桶装或筐装,垃圾不过夜,日产日清;市场地面应做到干净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2、市场公厕的保洁工作。市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彻底搞好公厕卫生,做到无污垢,不乱堆杂物,无异味,无蚊蝇。

3、做好市场排水排污沟的疏通和清理工作,保持排水排污畅通,防止“四害”滋生。

(三)市场硬件设施的改造工作

需要改造经营设施的市场主要有以下3个:城关市场、城东市场和市场。

1、城关市场

(1)活禽摊位改造:共有7户,在原址进行改造,用1.2米高板房材料将每户经营户分开,一户一摊,将买卖区域与拔毛区域分离,并根据鸡笼的结构改造买卖区的设施,改变目前买卖区和拔毛区混为一体的局面,有利于整体的美观。

(2)水产摊位改造:共有12户,在原址进行改造,用1.2米高板房材料将每户经营户分开,一户一摊。宰杀区设置在鱼池后面,宰杀台三面围挡,防止鱼鳞、鱼血四处乱溅。

(3)增设自产自销摊位:在新市场与老市场连接处空地增设3排自产自销摊位,规格为0.3米高0.6米宽6米长;另在市场天井内空地增设4排自产自销摊位,规格为0.3米高0.6米宽15米长;在天井内楼梯靠南空地增设一排摊位,在市场内靠值班室墙面增设一排摊位,规格为0.6米高0.7米宽。以上材料全部用钢材制作,四面用不锈钢铁皮包面,以缓解自产自销菜农买菜难局面。

(4)对干货类摊位进行完善:在原址改造干货摊位,改成店面式经营。

2、城东市场

由政府出资,买断城东市场林业公司个人“以摊抵资”部分摊位,将房产局的产权和买断林业公司的产权整体划拨给市场管理中心,在此基础上对市场进行改善

(1)公厕改造:参照城关市场公厕样式,将城东市场公厕改造成三类公厕标准。

(2)水产摊位改造:共有3户,在原址进行改造,参照城关市场水产摊位进行改造。

(3)破损摊位的修缮:采取现浇的方式对破损摊位预制块进行补充和修缮。

(4)拔毛区域的.修缮:对拔毛区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5)市场水沟的清理和盖板修复:对市场水沟进行全面清理,对破损盖板进行完善和修复。

(6)增设自产自销摊位:在市场北面空地增设4排自产自销摊位,供菜农卖菜使用,规格为0.3米高0.6米宽。

(7)市场地面铺装:采用火烧板对市场地面进行铺装。

(8)市场天花板和柱子的粉白。

3、市场

(1)公厕改造:参照城关市场公厕样式,将市场公厕改造成三类公厕标准。

(2)水产摊位改造:共有6户,将水产摊位搬迁至市场南面,成一字排开,参照城关市场样式进行改造。

(3)拔毛区域改造:在原址将拔毛区进行修整。

(4)排水(污)沟的疏通和修缮:将整个市场排水(污)系统进行疏通,完善市场水沟盖板的修复工作。

(5)市场地面铺装:采用火烧板对市场地面进行铺装。

(6)市场天花板和柱子的粉白。

(四)城关市场地下停车场设施改造

城关市场地下停车场原设计为开放式停车场,给停车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地下停车场靠路出入口应该完善自动门,东面和西面楼梯口设活动门,另聘请管理员对地下停车场进行管理,有利于保证停车安全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这次整治活动是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取得预期效果,局各相关单位要有大局意识,配合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二)配套完善。要以用此次整治为契机,尽快明晰市场产权,整合市场资源,充分利用好富川路市场分流市场,减轻其他市场压力;要提前介入白云路市场的内部规划,按照高标准建设市场,做好市场接管后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市场接管后良性运行,规范管理。

城市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xx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城市整治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丰顺新区开发,创建特色宜居城乡,推动美丽丰顺建设,打造“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建设森林里的宜居城乡,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梅州南大门、潮汕后花园、温泉宜居城、生态工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美化亮化城乡环境,加快丰顺振兴发展,创建“财丰人顺,幸福丰顺”。

通过对县城区和镇村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绿化等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共设施日臻完善,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一)“六乱”治理。

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及卫生保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县城区、圩镇、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收费站以及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领域和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镇村主要道路等重点道路沿线的“六乱”治理。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治无盲点、卫生无死角。

(二)规范管理。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市(镇)街道停车线,抓好城市公交停靠点的配套建设。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格治理酒后驾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整治,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殡葬工作管理,确保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和上街游行送葬现象。全面治理市政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等脏污、破损及不规范现象。拆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顶铁皮瓦。加强城区凌乱管线整治,消除道路沿线“蜘蛛网”,确保各类管线整齐规范。切实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和监管,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景观效果,使市容容貌从“治乱”向“做靓”转变。

(三)垃圾处理。

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完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定期消杀“四害”,保持街道、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切实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管理制度。每个镇要组建一支环境卫生作业队伍,每个行政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负责抓好主要道路、主要河段和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并落实村庄卫生管理制度,按时清扫转运垃圾。拓宽保洁经费筹集渠道,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村民自治模式,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农村清理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动,抓好路边、山边、水边“三边”整治,消除“脏、乱、差”,提升“洁、净、美”水平。

(四)设施建设。

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指示牌及交通分隔护栏,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设盲人道、绿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整体形象。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受纳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消除“路面疱块”。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圩镇、农村的环卫、道路照明、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各镇必须建好垃圾转运站,镇、村(居委)要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屋及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

(五)植树造林。

按省、市的要求,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打造1至2个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绿道展示段。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对城市主干道推行立体式绿化,体现绿化层次感,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对城镇公园全部实行敞开式改造。扎实推进“拆围建绿”工作,切实抓好居民小区、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做到修剪美观、四季常绿。大力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切实抓好村庄出入口和村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复绿废弃石场、矿场及火烧迹地,消除泥土裸露现象。大力发动农民自栽门前树、搞好门前绿,打造庭前庭外花飘香、屋前屋后树成荫的绿色宜居家园。严禁占地毁林建坟,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对“三道两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实行植树复绿遮饰。

(六)污染防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全县主要河道和水库周边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县城区和镇中心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主要河道“水清、干净、无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优化城乡水环境。全面治理城镇禽畜养殖业及餐饮油烟污染。实行余泥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密闭化运输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扬、撒、漏”等现象,维护市容整洁。

(1)各镇(场)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2)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1、加强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及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督查。县政府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并通报结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健全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需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主办单位要第一时间提出工作方案,向县政府请示,确保工作不间断推进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提请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有关措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既要宣传好人好事和新面貌、新景观,又要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社会义工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洁净行动;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要打造3个以上镇(街)、10个以上村(居委)示范点,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资金保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综合灵活运用各项资金和补助,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其中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梅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的要求,把财政奖补经费用到实处,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