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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2025/12/0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xx)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2

为持续推进松原采气厂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油气产量和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经厂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季度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在总结二季度岗检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通过对基层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检查,尤其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指导,暴露问题,解决问题,狠抓冬季安全生产,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厂范围内推行标准化精细受控管理模式,完成《松原采气厂20xx年基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的争创目标,全面开创我厂基层基础工作新局面。

二、内容

1、基层班子和党支部建设

2、员工队伍建设

3、基层文化建设

4、油(气)藏基础管理

5、采油(气)基础管理

6、物资管理

7、资产装备管理

8、基层财务核算管理

9、安全生产管理

10、地面生产系统管理

11、治安管理

12、信息管理

13、基层建设综合管理

14、信访稳定管理

三、时间

10月11日---10月16日

四、范围

全部基层站队及所属全部班组岗位(包括所有的油、气、水井的设备、设施和现场)。

五、方式

1、现场检查、现场打分。

机关检查部门的检查人员,要按照《考核细则》的评分标准(按照百分制核算标准分),进行现场打分,确定整改时间。

2、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

机关检查部门在党群工作科的组织下,由厂领导分别负责,集中检查队部和附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现场、开发资料、综合管理工作;涉及一线班组检查的,在规定完成时间内自行组织检查。

六、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本次基础管理大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组。

组 长:宋秋国 敬 新

副组长:刘振东 姚 志 葛 利 郭永功

秦明哲 张明新 张岩峰 张文进

组 员:李树军 朱如彬 韩尚志 李侠辉 荆 华 许景伟 隋 海 仲国生 苑 刚王爱莉 邹 峰 李可新 姜志安 张厚军李铁镔 刘汉杰 姜 涛 项宝军

协 调:项宝军 才云鹏

按队部、班组、现场,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内容详见附表。

七、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现场

装备、安全、工艺、生产、基建等方面。各单位安全环保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火、防爆、防中毒、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冬防保温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审及演练情况,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投产及试运行情况;抽油机、锅炉、泵等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防护装置执行标准和规定情况及备用设备完好待运情况。工艺管理和集输管理工作。

2、基础资料

开发指标完成情况;不正常井管理情况;报表资料填写工整,无假资料;资料录取装置完好;资料录取标准的配备与执行;资料录取规定掌握情况;信息管理。

八、要求

1、凡涉及到“六好”站队和“五型”班组的机关部门,要全程参加完成所有的检查,不允许有遗漏受检单位。

2、检查部门要严格依据检查考核细则,逐条逐点进行检查,并有检查人员和受检人员(站队或班组)的现场签字确认。各部门检查汇总表单和总结汇报材料要有厂相关负责领导签字。

3、检查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素质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检查工作。要求厂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各部门科室长参加检查,尤其是重点站队和关键要害岗位必须亲自到场。

4、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杜绝人情分和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要指出具体存在的问题,切实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问题。

5、基层站队领导要摆正检查与正常生产运行的关系,避免出现因迎检而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6、基层站队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工作,将自检总结材料于10月11日前(含10月11日)传至党群工作科。自检总结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自检自查情况(突出二季度岗检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本单位好的管理经验作法;对于今后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的设想。重点突出五型班组建设情况、先进班组的管理方法、班组建设的下步措施。

7、检查部门的总结材料要简明扼要,并注意总结以下主要情况:一是检查的基本情况(打分排序)及总体评价;二是好的典型单位及好的做法(突出典型示范区的建设情况);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注明单位或岗位)及原因,特别是重点检查的项目情况;四是对改进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五是明确提出本系统下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设想。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传至党群工作科。

九、考核

1、对基层站队和班组的考核:

(1)以《公司“六好站队”检查细则》、《松原采气厂“五型班组”检查细则》为标准,以《松原采气厂20xx年基层建设实施方案》中的考核规定为依据。

(2)对因为迎检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的站队和班组,视情节相应扣罚站队或班组100—500元。

(3)没有按要求上交自检自查材料,扣罚站队500元。

2、对检查部门的考核:

(1)出现一个受检单位(站队和班组)被遗漏,扣罚部门500元。

(2)没有对照检查细则逐条逐点进行检查,且没有检查人员和受检人员签字的,每项扣罚部门100元。没有厂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的,扣罚部门1000元。

(3)一经发现检查人员出现弄虚作假和人情分现象,视情节相应扣罚检查人员100—500元。

(4)没有按要求完成检查总结材料的,扣罚部门1000元。

工作方案 篇3

为保证xx年分局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定xx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成立xx年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任组长,*******副组长,分局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标准、职责,狠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分局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做好内部车辆的安全维护和检查,保证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无论是局长办公会还是职工大会,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对司机同志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定时召开司机工作会议,强调安全驾驶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心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司机提要求。一是首先爱护车辆,对自己的车要自检自查,不开带病车;二是车绝对不能交给非司机开;三是出车前绝对不能喝酒,并和司机签订了责任书,实现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司机例会学习更是警钟长鸣的必修课,积极参加每月车管例会学习和县安办组织的各项参展宣传活动,并积极在司机例会上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内容。

分局计划组织司机学习《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交通安全责任制办法》,组织司机观看“生命没有彩排”“铁椅下的警示”等宣传光盘,并做到人人谈体会,人人讲防范。

其次,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及违章行为的发生,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答卷》,以进一步增强分局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外,分局以各部门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职工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出板报、看交通光盘、写征文等形式,宣传交通法规知识,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三)完善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xx年分局继续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车管制度》《奖惩制度》《例会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档案齐全、台帐齐全,并有详细记录。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相关工作,分局对机关车辆使用制度进行了调整,分局所有出县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调度。首先由用车人提前到综办室填写出车登记单,写明用车人单位、用车事由、姓名、人数、目的地、车型要求、用车日期及时间等,由办公室根据全局情况协调调度。

分局与各科、院、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专职司机签订了交通安全保证书,并要求司机作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四)加强自行车管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的重要保证,要想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就必需具有一流文明素质的公民遵章、守序、文明、礼让。除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外,分局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也非常重视。

分局要求每名职工都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争做文明骑车人、文明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各行其道,安全礼让。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骑车作到不带人,不骑车逆行,不抢行猛拐,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

xx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到领导高度重视,车管人员精心抓,司机严要求执行,确保行车安全,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工作方案 篇4

第一部分 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一、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作用

企业是清产核资的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应成立以本部为领导机构,各所属企业或单位也应分别成立各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企业各单位应抽调法律、财务、技术、设备、仓库保管等专业人员成立不同工作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对帐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资金进行核实,认真清理债权债务,理顺产权关系,按清产核资工作的基准日形成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单,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将清产核资的结果上报国资委进行确认。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企业和个人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二、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作用

中介机构受企业委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资料,并按照规定参与清点实物实施监盘,并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帐进行经济鉴证,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以及协助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和提供企业建章建制咨询意见等工作。

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在认真核实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对企业的内控机制等情况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管理意见书,提出企业改进相关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xx年9月9日 国资委令第1号)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2号)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3号)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20xx年9月18日 国资评价[20xx]78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20xx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xx]74号)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9月2日 国资评价[20xx]58号)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20xx年9月24日 国资评价[20xx]87号)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20xx年8月19日 国资评价[20xx]45号)

9、以前年度国务院、财政部、其他主管机关发布的清产核资文件及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的文件。

此次清产核资的目的:

1、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如实暴露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2、全面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

3、全面清查核实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促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纳入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公司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及五家全资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中航油津京管道运输中心、中航油大厦管理中心、北京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航油工程咨询公司;三家控股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油香港有限公司、中航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及纳入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中航油股份有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深圳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空港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和中航油烟台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与总公司已分别发函征求各公司董事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各公司董事会将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纳入此次清产核资范围。若有异议,应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资料报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各公司董事会决议上报至国资委。由国资委最终决定其是否参加此次清产核资工作。